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 编
号 | | 工程名称 |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 | | 分项工程名称 | 电焊作业 | 交底提要 | |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追逐打闹,禁止窜岗,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穿干燥工作服,绝缘鞋,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高挂低用。 6.进入作业地点后,熟悉作业环境,检查设备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他人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7.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 8.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或架空等保护措施。 9.雨雪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开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过后应消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 审核人 | | 交底人 | | 接受交底人 | | | | | | | | | | |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