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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女子伪造近3亿元人民币 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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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9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方日报讯(记者/达海军 通讯员/林武欢)伪造巨额人民币,两名女犯被判死刑。今天上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名犯罪人员方瑞凤、吴玉玲进行了宣判。

据宣判,2007年底至2009年初,方瑞凤、吴玉玲合谋,共同纠集他人伪造人民币共计2.8648亿元,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货币罪。由于二人纠集他人共同伪造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致使大量假币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上述两女犯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今天上午,两女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发表于 2012-5-19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假币可判死刑,那么造假酒\假油的呢?
发表于 2012-5-19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啊!人死了,钱没花完!
发表于 2012-5-19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高官贪污将近3亿也没见枪决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5-20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造假的都应该重判!
发表于 2012-5-21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贪污3个亿也不见得能枪毙
发表于 2012-5-21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假币可判死刑,那么造假酒\假油的也应该枪毙。否者,亡国呀!
发表于 2012-5-21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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