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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engy

同志们,顶住,我们一定要争取破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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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考虑欠妥了,注安的准入现在比较低。必须加大注安考试资格的审批力度,还有必须建立注安的培训体系,保证注安队伍水平的权威性。不过提议还是值得肯定的
发表于 2012-6-9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顶一下
发表于 2012-6-9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安全人员,但不是注册安全工程师,那我要不要提意见呢?
发表于 2012-6-9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时不发声,今后发牢骚毫无意义。
发表于 2012-6-9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
我已经在几天前以kscj_5883的名字在法制办网站上提了建议,主要是安全生产标准化,高危行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以及建设项目安全验收等三个方面提了建议。

安全生产法的修订不仅仅涉及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还涉及到了我们所有安全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我们每一个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都应该提出自己的建议,发表自己的主张,让更多的人了解我们。
 楼主| 发表于 2012-6-11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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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继续加油啊,总访问数才2321次,留言的估计还没1000条。
 楼主| 发表于 2012-6-11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benchi2011


    这次《安全生产法》只给注安一个安全员定位话,今后准入门槛只会越来越低,那么其他一切权利都是浮云。
发表于 2012-6-11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工资待遇上能在定个标准就更好了
发表于 2012-6-11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了8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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