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根据《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单位、各部室。 三、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保卫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确定各岗位(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设备供应中心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管理,各部门、工程(项目)部,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四、总体要求: 4.1 本办法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职工配备的、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4.2 按公司《采购控制程序文件》要求,应到有资质的劳保用品合格供应单位采购。劳保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保卫部对已购进的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随机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或质量低劣者由安全保卫部通知设备供应中心取消供货合同,并进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