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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油气田井下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试油(气)、修井、酸化压裂、射孔等井下施工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名单(不包括堪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2894¬—1996 安全标志
GB4706.23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器的安全 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SY / T 5035¬—2004 吊环、吊卡、吊钳
SY / T 5080—2004 石油钻机和修井机用转盘
SY / T 5170¬—1998 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规范
SY / T 5202¬—2004 石油修井机
SY / T 5225—2005 油天然气钻机、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 / T 5235¬—91 抽油杆吊卡
SY / T 5236¬—2000 抽油杆吊钩
SY/ T 5325¬—2005 射孔施工及质量监控规范
SY / T 5791—2007 液压修井机立放井架作业规程
SY / T 5836¬—93 中深井压裂设计施工方案
SY / T 5858¬—2004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SY / T 5981—2000 常规试油试采技术规程
SY / T 6120—1995 油井井下作业防喷技术规程
SY / T 6194 套管和油管
SY / T 6277¬—2005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
SY 6355¬—1998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Y 6442—2000 石油钻井井架分级评定规范
SY / T 6605¬—2004 石油钻、修井用吊大具安全技术检验规范
SY / T 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3 施工准备
3.1 井场布置
3.1.1 现场应根据施工情况设置以下(包含但不限于)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放在相应的位置,安全标志应符GB2894—1996中第4章的规定:
a) 必须戴安全帽;
b) 禁止烟火;
c) 必须系安全带;
d) 当心触电;
e) 当心机械伤人;
f) 当心坠落;
g) 当心落物;
h) 当心井喷;
i) 高压工作区;(需要高压施工时)
j) 对使用380V以上电压的抽油机,还应在配电箱处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3.1.2 作业时,通井机应正对井口摆平,地基坚实。
3.1.3 值班房、工具房、发电房距井口及储液罐不应小于30m,防喷器远程控制台应面对修井侧前方25m以外摆放。
3.1.4 排液用储液罐应放置距井口25m以外。
3.1.5 井场应设置逃生路线标志、紧急集合点和风向标,设有安全通道并保持通畅。
3.1.6 井场的布置与防火间距应符合SY/T 5225—2005中的4.1.1的规定。
3.1.7 井场应平整无杂物,无积水和油污。
3.2 设备安装通用要求
3.2.1 所有设备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安装,做到“平、稳、正、全、牢”。
3.2.2 设备部件、附件、安全装置、护罩等应齐全、完好,不得缺损、变形,且固定牢靠。
3.2.3 设备运转部位转动灵活,各种阀件应灵活可靠、安全保险;设备油水应符合要求,保证油气水路通畅,不渗不漏。
3.2.4 所有紧固件、连接件应紧固可靠,销子应有锁紧保险装置;紧固件螺纹外露部分要涂抹润滑脂。
3.3 井架
3.3.1 井架基础应平整、坚实并找平。
3.3.2 井架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应有变形等缺损,定期检测应符合SY 6442—2000中第3章规定。
3.3.3 井架倾斜角度不大于3.5°,天车、游动滑车、井口在同一垂线上,井架上下体锁锁块、锁销到位,护正器工作正确。
3.3.4 井架应安装有防坠落装置,并用引绳固定在方便摘取之处。
3.3.5 立放井架及井口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3.3.6 风力大于5级(含5级)或夜间、大雾天气时,不应起落或伸缩井架。
3.3.7 液压修井机立放井架应符合 SY/T 5791—2007中的规定。
3.4 二层平台
3.4.1 二层平台应安装正确、牢固,且逃生装置有效。
3.4.2 井架和二层平台不应摆放和悬挂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工具应拴牢保险绳。
3.4.3 二层台操作人员上岗前应检查安全带、防坠落装置完好情况。
3.5 护栏、梯子
3.5.1 在用护栏、梯子齐全、紧固、完好。
3.5.2 天车应安装操作安全防护装置,并有钢丝绳防跳槽装置。
3.5.3 钻台梯子与钻台间系好保险绳,坡度合适。
3.6 井架绷绳
3.6.1 应使用不小于Φ15.5mm的钢丝绳。绷绳无打结、断股。
3.6.2 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应继续使用:
a)一纽绳中发现有三根断丝。
b)端部连接部分的绳股沟内发现有两根断丝。
3.6.3 绷绳端的卡固应用不少于3个等径绳卡。
3.6.4 绳卡安装方向应符合U型环卡在辅绳上的要求,卡距为绷绳直径的6~8倍,卡紧程度以钢丝绳变形1/3为准。
3.6.5 花蓝螺丝两端挂环应封口,许用载荷应与绷绳相匹配并有调节松紧余地。
3.6.6 绷绳前后及左右开裆应根据修井机型号选择满足安全需要的距离。
3.6.7 使用修井机作业时,应根据修井机型号选择满足安全需要的承载绷绳,两端各用4个相应规格的绳卡卡固。
3.6.8 有二层台时,逃生绷绳上端应固定在便于逃生处,逃生绷绳与地面夹角小于30°,着陆点应设缓冲沙坑(物)。
3.7 地锚安装
3.7.1 地锚应使用长度应不小于1.8m,直径不小于73mm的石油钢管,螺旋锚片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mm,直径不小于250mm,长度不小于400mm的钢板。地锚与花蓝螺丝连接处螺杆、螺帽、垫片应配套齐全。
3.7.2 钢筋混凝土地锚的外形尺寸应采用1000mm×1000mm×1300mm(长×宽×高)。
3.7.3 地锚不应打在虚土或水坑等松软地中。
3.7.4 地锚外露约100mm。
3.7.5 井架与地锚桩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井架与地锚桩距离
井深
m 井架型号 地锚中心至井口距离,m
前绷绳 开裆距离 后绷绳 开裆距离
﹤3500 BJ-18 18~22 16~20 18~20
20~22 10~16
14~18
BJ-29 28~30
30~32 30~32
32~34 28~32
30~34 14~18
16~20
≥3500 BJ-18 井架在原有基础上再加固两道绷绳 20~24 18
BJ-29 32~36 18
3.7.6 修井机地锚坑与绷绳距离应符合SY/T 5791—2007中的规定。
3.8 作业机
3.8.1 传动部位护栏(罩)齐全,牢靠。
3.8.2 操作台的仪表齐全,完好准确,各种阀件开关灵敏可靠,不渗漏。
3.8.3 通井机作业时,千斤腿应放下支实,专用销子穿好,钢丝绳排列整齐。
3.8.4 修井机作业时,各千斤支座稳固,停放在地基平整坚实处,并锁紧各支腿备帽,轮胎用掩木掩实。XJ-350以上修井机应使用船型底座。
3.9 刹车系统
3.9.1 刹车系统应灵活可靠,有专人负责检查保养,刹把有防滑链。
3.9.2 刹带、垫圈及开口销应相匹配,齐全牢靠,刹车钢圈及两端应连接完好,无变形,无裂纹。
3.9.3 刹带无变形,无裂纹,刹带顶丝完好。刹车片磨损剩余厚度不应超过顶丝上平面,固定螺栓及弹簧齐全,无损坏。
3.9.4 气控系统气压低于0.6MPa,不应井行修井作业。
3.9.5 刹车后,刹把与钻台平面成40~50°夹角。
3.9.6 水刹车灵活好用,水位调节阀有效,水箱及管路不漏水。
3.9.7 按要求配备防碰装置,防碰天车装置灵活好用,防碰距离应不小于2.5m,定期检查防碰装置完好性。
3.10 提升系统
3.10.1 提升钢丝绳应符合SY/T 5170—1998中第5章规定,不应有严重磨损、锈蚀及挤压、弯扭等变形。
3.10.2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不应继续使用。
a)一纽绳中发现随机分布的六根断丝。
b)一纽绳中的一股中发现有三根断丝。
3.10.3 使用BJ系列井架作业时,底绳兜绕于井架双腿上(配套使用悬绳器的井架除外)。死绳走井架腹内,且不得拖挂在井架上,以保证拉力表准确。死绳头用5个以上配套绳卡卡固,固结后应有不少于1m以上的余长。绳卡安装方向、卡距、卡紧程度执行3.6.4中的规定。
3.10.4 使用修井机作业时,死绳固定器应可靠有效。
3.10.5 活绳头按设备设计要求固定牢靠,游动滑车处于最低位置时,保证滚筒上余绳不少于15圈。
3.10.6 指重表(拉力表)应定期校验,确保灵敏、准确、表面清洁。
3.10.7 指重表(拉力表)应接相等负荷的保险绳,绳套小于1m,并用4个绳卡固定。
3.11 游动滑车、天车、大钩
3.11.1 游动滑车、天车、滑轮应转动灵活、护罩完好。
3.11.2 大钩弹簧、保险锁(销)应完好,转动灵活,耳环螺栓应紧固。
3.11.3 应定期进行探伤检修,并符合SY/T 6605—中第6章的规定。
3.12 吊环、吊卡、卡瓦
3.12.1 吊环应等长并无变形,应定期探伤,吊环磨损应符合SY/T 6605—2004中第7章的规定。
3.12.2 吊卡应符合SY/T 5035—2004中第5章规定。应使用防跳卡销子并拴有保险绳,手柄(活门)操纵灵活,吊卡销与吊卡规格应相匹配,并定期检验。
3.12.3 手提卡瓦、安全卡瓦应灵活好用,卡瓦片固定牢靠。
3.12.4 抽油杆吊钩应符合SY/T 5236—2000中第4章的规定,保险销灵活好用,应使用直径不小Φ15.5mm的钢丝绳绕2圈,用4个绳卡卡牢,并定期检验。
3.12.5 抽油杆吊卡应符合SY/T 5235—91中的第4章的规定,灵活好用并定期检验。
3.13 动力设备
3.13.1 液压动力钳应符合标准要求,完好、灵活好用,钳口应装防护板,高低速档灵敏,转速稳定,清洁、密封,钳牙产、不缺且固定牢靠。
3.13.2 液压动力钳吊绳、尾绳应根据其型号选用Φ9.5~Φ15.5mm的钢丝绳,每端各用3个以上的绳卡卡好,卡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8倍。吊绳通过滑轮调节,滑轮满足负荷要求,保险销子齐全。
3.13.3 液压力动钳的尾绳销轴应使用开口销锁住。
3.13.4 更换液压部件或修理液压钳应先切断动力源。
3.13.5 钻台应符合SY/T 5202—2004中第6.3.5的规定。平台平整、防滑,立柱盒无变形,大门坡道应安装牢固,坡度适宜并加保险绳,大门前护栏缺口处应装防护链索。
3.13.6 转盘应符合SY/T 5080—2004中第4章的规定。
3.14 分离器
3.14.1 分离器及流程应按施工设计要求选用。
3.14.2. 分离器距井口应不小于30m。经过分离器分离出的天然气和气井放喷的天然气应点火烧掉(具备条件的应进管线),火炬出口距井口、建筑物及森林应不小于100m。且位于井口油罐区最小风频的上风侧,火炬出口管线应固定牢靠。
3.14.3 分离器距油水计量罐应不小于15m,其气管线出口方向,应背向,井口和油水计量罐,并考虑风向摆放。
3.14.4 分离器至井口保温套处的管线,如需保温,应在中间加装保温管线。
3.14.5 进出分离器管线应符合3.15.5中的要求。
3.14.6 三相分离器的加温炉(高压油气井应用换热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并装有防火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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