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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出差途中乘坐出租车,由于出租车驶入未交付使用的高速公路(在建高速公路处入口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和路障,而且路上有社会车辆在走)与横向停止在路中间的双桥施工车(车上无驾驶员,据施工方说此车停在路中间是作为路障的)相撞,导致我老公和出租车驾驶员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为不属于交通事故,不给我出具事故责任划定报告,只给我出具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不受理)通知书》,上面只陈述了事故基本情况,让我拿着相关材料到人民法院起诉。目前的问题是:
1、没有责任划定书,社保局不给认定工伤,我想问下交警是否应该出具责任划定书?
2、如果此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安全事故?如果是安全事故,是交警部门将案件转到安全管理部门还是我自己去安全管理部门?如果我自己去,应该要准备什么材料?
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请各位帮帮忙,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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