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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削权分权两步走 机构改革方案年内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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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9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总局向直属质检局下发特急函调研影响,征询“对策”

  7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减少法检(强制检验,编者注)商品种类,原则上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法检。抓紧研究法定检验体制改革方案。”

  据了解,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的机构改革已经提上议事日程,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出口法检的决定是质检总局改革的一部分。

  参与过法检体制改革讨论的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质检总局机构改革中“管办分离”的大原则已定,现在进入了拿方案阶段,具体的改革方案会在今年年底之前制定完成,并于2014年全国两会提交全国人大。

  上述人士表示,质检总局的改革分削权和分权两个步骤,此次取消出口商品的法检属于前者,后者将在全国人大通过之后实施,预计未来质检总局的职能会并入海关总署、农业部、卫计委等部委。而在“管办分离”的大原则下,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有望分享百亿元检验市场。

  削权

  “这次变动对质检总局的震动很大,可能影响数万人员的调动和重新安排。”来自福建质检分局的赵红军(化名)如此解释7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整顿进出口环节的决议,赵红军平日的工作主要是和海关对接,负责动植物检疫检验。

  7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议提出“减少法检商品种类,原则上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法检”。这意味着质检总局一半的工作被砍掉了,随之而来的将是质检收费的剧减和人员的富余。

  据了解,7月17日国务院曾组织过针对减少法检商品种类的专门讨论,质检总局的态度是减少300多种,与“原则取消”的幅度相差甚远。

  7月25日,质检总局向全国35个直属的质检局下发了一份特急函,要求“各局认真研究法检目录调整可能带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并于7月26日下午5点之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到总局检验司。

  这份名为“质检检函〔2013〕245号”的特急函主要包括:“出口法检目录调整对机构、实验室、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的影响。对出口法检目录调整后如何构建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体制的思考。对进口商品检验监管体制改革的建议。”

  公开信息显示,从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开始,至2013年之前,质检总局的权力一直在加强和扩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商品目录》)的检验种类一直稳中有升。2005年《商品目录》中,出口商品检验19类2228种,进口商品检验19类1523种。2013年《商品目录》中,进口商品检验达2093种,出口商品检验2141种。

  质检总局由负责国内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负责进出口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而来,在总部两个局合在一起办公,而在地方上,又有各自独立的体系。目前,总部负责进出口业务的原属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人员编制虽然很少,但是加上地方上直属的各个检验检疫局员工,总数有20多万人。由于中国进口主要集中上海、北京、广东等少数地区,因此大量地方质检工作人员都从事出口检验,此次变动波及的范围恐超出外界的预估,甚至导致部分地方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直接被裁撤。

  “实际上总局大概从两三个月前就开始这方面的调研了,显然早就意识到要出现这样的变化。”来自质检总局内部的人士告诉记者,只是没想到变化会这么大。对未来质检总局人员工作安排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处人员表示将会进一步商讨,无法给出答复。

  分权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议只是质检总局改革的第一步,接下来就是针对组织机构了。”上述参与法检体制改革讨论的人士告诉记者,质检总局的权力可能逐步被分出去,比如动植物检验归农业部,因为只有农业部才有技术,同样,卫生防疫方面的检验会归到卫计委。

  “改革的结果可能是只保留国内质量技术监督这一块。”上述人士表示,在管办分离的大原则下,未来检验的实际工作会更多地由第三方机构承担,政府部门只是负责制定政策和标准。

  实际上,对质检总局的分权在今年的机构改革中已经出现,今年3月国家食品(行情 专区)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挂牌,质检总局下属食品生产监管司即被并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上述人士表示,由于牵涉到质检总局的留存,以及改革后的归属问题,仅在国务院层面还无法完全落实,具体的改革方案会在2013年底之前拿出,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给全国人大,之后再正式实施。

  据商务部专家马宇的调查,中国每年的质检收费在300亿元左右,其中工业制成品的出口法检占了近200亿元。

  今后工业制成品出口法检取消,依然剩下100多亿元的市场空间。

  质检争议

  质检总局从成立之日起就饱受争议,随着中国的进出口激增,质检总局的权力不断强化,其与商务部、海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后两者指责质检总局增加了出口企业的经济负担,阻碍了外贸。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取消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商检也是基于促进出口的考虑。

  根据国内的规定,出口商品在出关前至少要检两次,质检总局检一次,海关检一次。“有的情况下还不止这两次。”一位海关人士表示,商品有可能在当地质检部门检测一次,然后到较大的进出口口岸,被当地质检机构开箱再次检测一次。

  多次开箱检测的要求,不仅增加了商品的物流成本,增加了人力成本,还延长了商品交货时间,影响了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在国际上,商品一般都是通过行业认证,或者是第三方认证来显示产品质量过硬,而发证的或是行业组织,或是企业。行业认证和第三方认证都是民间的,是收费的商业行为,不会由政府来给企业发证。”一位在外资第三方认证机构从业多年的人士介绍,像ISO认证、欧盟对家电(行情 专区)的CE认证都是这样,只有中国是政府直接给企业发证,这中间的利益关系无法扯清。

  马宇告诉本报记者,由于进出口商检,每年增加企业负担上百亿元,很多行业商检费用占到企业利润的5%左右,并且大大降低了企业运行效率,削弱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每年因此影响出口约400亿~600亿美元。

  实际上,质检总局的出现有其历史偶然性。质检总局的前身是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7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关于其并入技术监督局或海关总署的传闻很多,但到了1999年底,国务院决定将原属于卫生部辖下的国家卫生检疫局和农业部辖下的国家动植物检疫局,与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合并,成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即所谓“三检合一”。

  到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按照世贸组织规则一国不能设有两个职能重合的部门,于是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又合并了质量监督局,统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表于 2013-7-29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特种设备安全是不是也要分出来?
发表于 2013-7-29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利益再分配而已
发表于 2013-7-30 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国家公务员越来越多的原因
发表于 2013-7-30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家欢喜几家愁
发表于 2013-7-30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质监和安监应该合起来
发表于 2013-7-30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质检与安监合并,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标准要求都是不一样的让企业无法执行!
发表于 2013-7-30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并对社会是有利的
我们支持
发表于 2013-7-30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其他一些相关的部门 也应当考虑一下这个办法
发表于 2013-7-30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整顿部门,支持!
发表于 2013-7-30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关心下自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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