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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方回应“104国道限速30公里每天罚款10万元”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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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6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建警方回应“104国道限速30公里每天罚款10万元”传闻
2013年08月06日14:28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打印网摘纠错商城[url=]分享[/url]推荐           字号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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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截图

人民网北京8月6日电 (记者孝金波 实习生刘燕如)近日,有网民爆料称,福建104国道限速30公里,交警日收罚款10万元。对此,福州市罗源县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回应称,104国道罗源水古下坡路段,限速每小时30公里,是因为该路段系下长陡坡路且为事故多发路段,曾被列为省级事故“黑点”。随后,罗源县警方向“求真”栏目提供了争议地段的图片。

网曝限速成“陷速” 交警回应限速合法合规

有网民在微博中爆料道,“福州高速罗源南出口往城关方向有个路段限速30公里,这里是双向6车道的104国道,路宽车少,路过的车辆一不小心就超过60,那就是超100%罚1500元!每天被罚车辆过百,也就是说罗源交警日收罚款10万元以上”。微博随即引来网民围观,其中有网评称:国道限速成“陷速”,罗源交警一夜致富!

对此,8月1日,罗源县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上澄清称,“104国道罗源水古下坡路段,限速每小时30公里,是因为该路段系下长陡坡路且为事故多发路段,曾被列为省级事故‘黑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掉头、转弯、下陡坡时,机动车行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并“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下坡降速,注意行车安全”。

104国道事故多发 曾是省级事故“黑点”

本网“求真”栏目记者致电罗源县公安局了解到,104国道罗源水古下坡路段为连续3.3KM长下坡路段,纵坡大于7%的陡坡有5处,其中2处达到9%极限坡度,公路路面自2000年改建以来,交通事故连续不断,2003年至2012年,该路段共发生交通事故198起,造成78人死亡、243人受伤。其中,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10起,造成25人死亡,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因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该路段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并设置了“事故多发路段限速30公里”等相关提示牌14面和避险车道2处。

日均抓拍量21.5起 处罚合法罚款全额交付县财政

此外,罗源县警方表示,根据福州市公路局罗源分局城关公路站提供的该路段车流量数据显示,该测速点今年1至7月份监控拍摄超速违法行为4574起,日平均抓拍量为21.5起,而该路段根据罗源县公路分局提供数据日均车流量为19772辆,违法的日抓拍量占日车流量的0.11%。并且,所得罚款全额交付县财政。对于超速违法行为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的。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十四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第七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未达百分之八十的,处以500元罚款;第七十四条第十一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处以1500元罚款。

对处罚结果不服的 可提出行政复议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在其官方网站上明确指出,对接受支队交通技术监控处罚后不服的,可到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法制处机动特勤大队窗口免费提出复议申请。

相似路段

广州内环路最高时速确定为60公里,转弯位和出入口位置限定时速则为30-40公里,限速标准全天候执行,这让不少车主叫苦不已。据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时任广州交警支队长的刘敬军表示,内环路是城市主干道,依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确定为主线计算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而且截止2013年4月11日发稿时,广州交警部门并没有真正开罚内环超速。

京津公路天津段武清区57公里处限速40公里/小时,引起不少驾驶人的质疑。对此,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于2012年6月13日曾做过回应称,京津公路河西务镇路段为穿村道路,路段内有河西务中学、龚庄小学等三所学校,肖庄、刘坟等六个村庄,河西务医院一所及镇政府所在地,并且是河西务镇最繁华车流、人流最多的路段。依据《天津市公安交通公路局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第十条监控设备应主要安装或设置在下列路口路段:(一)交通事故多发或存在较严重事故隐患的;(四)车站、码头、机场、大中小学校、医院、重要活动场所、大型商场、密级居住区的大门口或周边道路等需重点确保交通安全、畅通的。限速40公里/小时,起自京津公路的60公里+450米至63公里+580米处。同时,我们采取50公里/小时以上起拍。

发表于 2013-8-6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还是想罚款,不想罚款的在测速区前1公里就竖个10个8个告示牌前面测速区,哪个下坡不老实。
发表于 2013-8-6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用解释吗!傻子也知道是在抓收入,
发表于 2013-8-6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我被罚了,我另外再掏腰包在出事地点设个提示牌,看交警怎么回答。
 楼主| 发表于 2013-8-7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箭虎
 楼主| 发表于 2013-8-7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liguohua1010
发表于 2013-8-7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RE: 福建警方回应“104国道限速30公里每天罚款10万元”传闻

回复 4# liguohua1010
你前脚走,他后脚给你拆了。
发表于 2013-8-7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纠违是表象,罚款才是目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8-8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天上的海岸线


    同意
发表于 2013-8-8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我是安全环保人


    谢谢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3-8-8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天上的海岸线


    早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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