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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办工作面临的难题:一是安委办在协调、指导、检查、督促众多政府组成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时,显得权威性不够,陷入权力小、责任大,或有限职权负无限责任的不合理状况,有“小马拉大车”之感;二是安委办成为“收购站”,任何安全难题都可以往里装,国家省市不管是交通领域的、还是消防领域的抑或其他很多都以安委办名义发文,到了基层不仅仅是转发文件这么简单了,往往县安委办一发文就成安监局的事情了,不管是县领导还是其他部门均以为安委办的事情就是安监局的事情,去管不该管的,做不该做的,往往力不从心且越俎代庖。 各位同仁,如何发挥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有好的建议和想法么?希望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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