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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大家帮忙分析能否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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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5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单位职工两年前发生烫伤事故,情况不严重,没有申报工伤认定。现在本人提出,当时烫伤的同时还造成腰部扭伤,由于救治烫伤心切,没有治疗腰伤,也没有医生腰部诊断,现在提出对腰伤进行工伤认定,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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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我将为职工采用“过了工伤申报的时限,没有人会受理了,如果企业负责些,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但所有的费用全部由企业来负了。”
发表于 2014-8-25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早就过去了,而且就最新的工伤认定来说,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员工本人原因造成工伤推迟申报,一年以后便没有任何作用了
发表于 2014-9-10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已经超过工伤申报期限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发表于 2014-10-4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标准是超过申报期限了,这个还要看企业能不能认可了。
发表于 2014-10-5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伤范围,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范围,指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即工伤认定的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需要说明的是,工伤与视同工伤,其待遇标准基本一致,只是伤残军人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不系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发表于 2014-10-6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过了工伤申报的时限,没有人会受理了,如果企业负责些,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但所有的费用全部由企业来负了。这样的官司打不赢的。
发表于 2014-11-26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学习 顶一个。 字数还有限制
发表于 2015-2-12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超过了认定时限,如果有确凿的证据,怎办,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发表于 2015-2-26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这个问题,请该企业慎重处理:
1、过了工伤申报的时限,保险公司不会受理的‘。
2、如果是因为贵企业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办理工伤,则企业需负责(构成事故瞒报);该员工如果能证明是在企业发生的工伤事故,则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但所有的费用全部由企业来负了。
3、所以在处理此类问题,请慎重
发表于 2015-2-26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工伤后请一定要走工伤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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