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负责人如何履职--《现代职业安全》杂志刊登我中心戚志强讲师文章2014-11-15
《现代职业安全》杂志2014年11月号刊登我中心戚志强讲师文章,全文如下:
2014 年8 月2 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特大粉尘爆炸事故,造成75 人死亡,185 人受伤,成为我国历史上人员伤亡最大的工业粉尘爆炸事故,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及各相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报告,事故原因归根到底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有媒体报道称,事故发生前公司董事长要求尽快更换存在隐患的除尘设备,但实际负责工厂的林姓副总提出异议,需要完成现有订单后更换,否则会影响产能,正是由于主要负责人(实际负责人)安全责任履行缺失的缺乏,最终酿成惨剧,自身也将身陷囹圄。
不唯独昆山中荣爆炸事故如此,几乎每一起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都可以看到相似的问题,如2013年吉林宝源丰火灾爆炸事故、青岛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等,举不胜举。
由此看来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负责人员)如何贯彻执行安全职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源头上避免事故的发生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就新安全生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7大职责的有效执行,提出以下建议:
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认识到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分担自身压力,帮助自己更好的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制应按照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每一位员工签订各自实际可测量可考核的量化指标,同时与人力资源部门的绩效考核协调一致,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机制,安全生产职责绩效影响签订人员的职位升迁和收入。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规章制度应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制定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制定;而安全操作规程应由工艺技术部门或生产部门牵头,结合日常操拟定,安全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改进意见,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与实际相匹配,并在日常运行中不断改进。
3.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施除了国家强制列入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培训,自行组织的培训,应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级设定培训计划,员工升职必须完成相应的培训课程,员工转岗必须完成新岗位相关的培训课程,培训课程的种类、形式应根据岗位实际,安排课堂教学、多媒体教学、在线学习、案例分析、委外培训以及现场实践操作等多方面培训,并加强培训考核,考核不通过不得上岗。
4. 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的企业,按照规定比例提取和管理,其他企业安全投入应在年初制定按照前一年的安全生产费用制定预算,建立单独财务核算费用编号,专款专用,涉及重大隐患整改的费用应不受预算限制。
5.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参与次数应列入安全生产承诺,对于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可以当场指定责任人员进行改善,并由安全部门进行追踪,隐患治理和改善的及时率和完成率,列入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并在月度安全生产会议上回顾和总结隐患排查及治理的情况。
6.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制定,应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尤其是现场处置方案应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后由安全部门进行审核,所有应急预案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发布。应急预案演练时就按照应急预案演习,演习结束进行总结讨论,并完善应急预案。
7. 事故报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根据事故等级及时报告,同时企业内部将一般事故进行细分,参照优秀外资企业的分类,分为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损失工时事故、可记录事故、急救事故和未遂事故,无论事故等级大小,都应落实事故调查和根本原因分析,并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在企业内部进行通报。
同时,笔者建议安监部门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职责的积极性,避免以罚代管和事后追责。
1. 加强考核和沟通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初向安监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承诺应量化,并在年底向安监部门提交安全生产承诺履行情况报告,并提供证明材料,安监部门前后对照进行审核,期间并与企业保持良好沟通,为企业目前达成提供指导。
2. 改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除强制要求参加政府主办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资格培训外,应多组织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喜闻乐见,对其有切实帮助的安全生产培训或研讨会,传播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的宝贵经验。
3. 增加正向引导和激励增加有效的正向引导和激励机制,增加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主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革新和突破的动力,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优秀绩效进行奖励,在金融、税收、工伤保险、贷款等方面给与政策支持;同时对于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的优秀经验,安监部门应鼓励推广,推动地区、行业和整个社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在一位网友微博上看到的,感觉很好,也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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