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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受理部门到底是卫生行政部门还是安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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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监总局发文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卫生部发文






请各位帮忙解释下,谢谢
发表于 2014-12-19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安监部门,重新规定过了,或者你直接问问当地的安监部门就知道了
发表于 2014-12-19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安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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