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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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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哪位大哥有项目部的电缆管理方案的范本啊!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忘各位能给后辈出出主意,谢谢!

发表于 2015-3-8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帮你顶上,等高人来指点   
发表于 2015-3-16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人家煤矿的管理制度,你可以参考一下。
电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电缆是煤炭企业重要电气设备。电缆一旦发生各类事故会造成矿区大面积停电,直接影响矿井生产的安全运行,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为加强公司电缆管理工作,提高电缆运行的可靠度,减少电缆各类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是电缆管理的主要负责人;主管供电工作的副总工程师协助生产副经理做好电缆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生产技术科是电缆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电缆的运行管理、维护检修、更新改造等各项工作,并参与涉及电缆安装工程的规划调研、设计审查、购置选型、安装验收等活动。
    第五条  公司各生产部门应按照本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负责电缆安全运行、巡视检查、维护检修中的各项工作;并对运行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制订整改计划,确保问题或隐患切实得到整改。
    第六条   本规定在执行中如有低于国家标准、规范及规程时,应按国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
第三章  电缆及其附件的选型
第七条 电缆及其附件的选型应当根据生产装置的重要性、电缆的敷设方式、环境条件和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等决定。
第八条  应根据电缆的类型决定电缆接头的连接附件。附件的选用应满足运行安全,工艺简便的原则。
第九条  应根据电力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选用绝缘等级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电缆,避免因选型不当,电缆耐压水平低造成的击穿故障。
    第十条  35KV、6KV交联聚乙烯电缆接头可采用国外引进的热缩法、模型法、或绕包冷浇铸法等工艺和材料。
第四章  电缆的施工
    第十一条  电缆施工工艺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并采用成熟的新工艺。
    第十二条  电缆的运输和装卸应由熟悉电缆性能的人员进行监护。电缆不宜露天贮存。电缆端头必须有良好的封堵。贮存处应有消防设施。贮存在仓库和施工现场的电缆应分类放置,按标准化管理的要求挂标签、注明型号、规格、长度、厂家、到货期,且应建立电缆台账。
第十三条  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
2、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3、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埋电缆应经试验合格。
第十四条  电缆敷设方式可根据其环境情况因地制宜。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电缆桥架或地上廊道的敷设方式。
    第十五条  电缆构筑物应满足运行的巡检、维护、检修、查找故障、接头制做、更换电缆及消防的要求。
第十六条   电缆夹层的净高应不小于1.9米。
第十七条  电缆的排放位置,应严格桉设计断面图和施工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对于垂直敷设的电缆,必须用专用卡具或绑带按规定距离将电缆固定。
  第十八条  电缆沟应有良好的防水排水设施。电缆沟应用现浇棍凝土结构作防水处理。在不影响交通及地面排水的地方,沟壁可高于地面以防止地面水流入。
第十九条 电缆构筑物应为改造及扩建工程留有不小于20%的裕度。
     第二十条 电缆工程设计应有电缆的排列布置图及断面图。
    第二十一条 电缆敷设过程中应避免外界机械损伤,严禁沿地拖拉。
      第二十二条   电缆敷设施工中,工程科应派专人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否则有权拒绝验收。
第二十三条  公司相关科室应参予电缆施工交接工作,交接验收中应特别注意交联电缆外护套绝缘电阻值应满足下述要求:用500V兆欧表测量,6—10千伏交联电缆不小yu0.5兆欧;35千伏交联电缆不小于3.5兆欧。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电缆线路的设计书;
     2、电缆敷设竣工图(包括平面走向图、断面图);
3、隐蔽工程资料;
4、电缆线路的试验报告;
     5、电缆制造厂的产品合格证和有关资料等。
第五章  电缆的运行维护、检修和技术管理
第二十四条  电缆的运行维护:
1、公司基层各单位负责对所辖的电缆线路及其构筑物的巡检、维护和检修。不能完成的工作由检修安装队协助完成。
2、巡视过程中要用测温仪对电缆接头进行温度测试,或者注意观察粘贴在电缆接线端子上试温腊片所显示的温度。
3、电缆沟及电缆线段的巡查每月至少三次,并根据季节及实际情况增加巡查次数。
4、定期按规定对电缆进行预防性实验,发现不合格的电缆必须查明原因,坚决不允许带病运行。
     5、电缆的运行维护应以电缆中间接头和终端头为重点,同时加强对电缆沟、电缆支架和盖板的维护。电缆沟道内不允许有积水、杂物,否则应限期整改。
     6、直埋电缆线路应设立警告牌、标志桩等。
     7、电缆线路在运行方式改变后,应及时进行电缆载流量校核。
8、供电副总及生产技术科应负责组织电缆故障和事故的分析,查明原因,制定对策。
第二十五条  电缆的检修
    电缆检修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检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
    第二十六条  高压电缆的技术管理,必须有下列资料:
  1、电缆线路走向图;
2、电缆线路台帐;
3、电缆线路竣工资料;
4、电缆线路试验报告;
5、电缆线路故障检修资料;
6、电缆线路故障报告;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配置必要的电缆故障检测仪器,为快速寻找、修复故障创造条件。
第六章  电缆的防火
第二十八条 为限止电缆线路单相接地电容电流,必须采取补偿措施。
第二十九条  为迅速切除故障电缆,避免扩大停电范围,要做好继电保护的设置、计算和整定工作。对于重要的电缆干线可以采用线路纵差保护和备用电源自投装置。
第三十条 为避免长时间接地造成的损害,在6-35KV供电系统中,应设置动作灵敏、可靠,准确的接地故障选线装置。
第三十一条   变电所(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电缆井、开关柜、控制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应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GG1A型等开关柜应封底);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穿越墙壁、楼板、沟、道出入口、防火墙等处的电缆两侧应刷防火涂料或缠绕防火包带,每侧长度不得小于1.5米。
第三十二条  对巳建成投用没有报警装置的夹层,按消防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建立防火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  在电缆沟内动火,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严禁废油、废气、废水和化学物质等流入电缆沟道内;一旦发现应立即报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电缆沟、夹层、竖井内,严禁敷设和穿越热力及物料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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