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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5-5-22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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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警 示 牌 | 生产场所 | 喷漆场所 | 责任人 | | | 职业安全提示 | 二甲苯 | 危害程度 | 轻度 |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GBZ2.1—2007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 3407-90
| | 理化特性 | 危 害 健 康 | | 无色透明液体; 不溶于水; 溶于乙醇和乙醚; 有毒性; 具特臭; 易燃,易爆; | 二甲苯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系统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本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充血、头晕、头痛、恶心、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步态蹒跚。重者可有燥动、抽搐或昏迷。有的有癔病样发作。慢性影响:长期接触有神经衰弱综合症,女人有可能导致月经异常。皮肤接触常发生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 | 当地应急救援单位电话 | 应急处理 | | 市消防中心:119 市人民医院:120 | 急性中毒: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冲洗污染的皮肤。
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
| | 当心中毒 | 注 意 防 护 | |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2/clip_image034.jpg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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