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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总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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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企业设立虽然是个进步,不过不要抱太大希望,文件上没有强制要求总监必须具备注安资质,现在的企业安全科长哪个没有工程师职称?但是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和注安资质的不多,文件上可以看出,没有注安资质,只要有工程师职称就可以。
每个企业都有管安全的副总,能到副总的级别,职称最少都是工程师或者高工或者更高,选拔只是个形式,文件如果将安全总监的申报条件改为: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同时必须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同时履历上必须要求在企业安全管理几年以上,这样在安全管理方面才能发挥专业人才的优势,走出让外行来指导内行进行安全管理的怪圈,否则,一切啥都是空谈!只是个人见解,说的不对,请多包涵

发表于 2015-9-4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文件那文件,企业才不管你什么文件,很多企业连法律规定都可以漠视,何况文件。
发表于 2015-9-2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的根源是官员们的心思没有放在怎么去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而是怎样才能捞钱财,怎样巴结权贵,所以这些文件怎么适用?怎么完善?如何落实?与他们完全无关,只是做形式而已。
发表于 2015-9-1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立“大安监”监管体制势在必行


      “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政府部门之间安全监管职责不够清晰的弊端已暴露在世人面前,尤其在危险化学品领域。
       一、目前的安全监管现状:
    1.安监部门:职能监管部门。
   (1)直接监管领域:
    ①煤矿(涉及发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各省设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分局,属于垂直管理部门。
    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涉及发证);
    ③冶金:新安法修订后新增加的高危行业。
此外还有职业卫生职责,只要是职业病防治。
   (2)综合监管:政府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监局,负责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管。
    2、公安部门:职能监管部门。
   (1)消防部门:负责对易燃易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工作。对重要易燃易爆场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和消防设施验收,监管范围很广。安监部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要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部门的城镇燃气要实施竣工验收、交通部门的港口危化仓储要进行三同时前,消防部门的消防设施三同时也要做并且还要前置。
   (2)治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打非、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共安全监管。
   (3)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
    3、质监部门: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属于监管领域的独立王国,有独立的事故调查处理权限。
    4、建设部门:
   (1)建筑施工:行业监管。
   (2)城镇燃气:职能监管。对汽车加气站、民用液化气站等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5、交通部门:
   (1)对客运、货运、港口企业实施行业监管。
   (2)危货运输:职能监管。颁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6.其他部门:
    基本实施本系统的行业监管职能。
    由此可以看出,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上,有部门整合的必要。
    二、建立“大安监”监管模式
    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职业安全卫生局”,初步将公安部门的消防、质监部门的特种设备合并至新的“职业安全卫生局”,将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职业卫生等3个三同时合并为一个。将公安治安部门的相关职能、建设部门的城镇燃气、交通部门的危货运输职能合并到新的“职业安全卫生局”,对危险化学品实施
发表于 2015-9-1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把中级职称和注安同等对待已经很不错了,楼主不用期望这么高
 楼主| 发表于 2015-9-1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超越 于 2015-9-1 18:13 编辑
creedcn1 发表于 2015-9-1 18:09
文件把中级职称和注安同等对待已经很不错了,楼主不用期望这么高

没有实质性意义的文件,这么多年了,我从不对注安抱希望,我只是从工作角度看待怎么有利于安全管理。
发表于 2015-9-2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观点,我很赞同!
发表于 2015-9-2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主提议,安全总监资质条件应设置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并同时持有主责安全工程师证书。
发表于 2015-9-2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想着一步登天,你这样的三个条件,每个都刷一大批人,接着全国这么一个分散,在当地的究竟能有多少人你自己也可以想象,最后文件还不一样是一纸空文,没法落实。

点评

这三个条件应该不过分吧?安全履历难道不需要吗?没有干过安全管理的外行瞎指导内行,你觉得这一条就该去掉??  发表于 2015-9-2 09:45
发表于 2015-9-2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楼主的观点,现在有些人在玩猫腻。
发表于 2015-9-2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文件既然已经发,至少三年内是不会改动的,所以就是一个空谈

从另外一方面来讲,这个文件是应付安全生产法贯彻的,批准文件的人是这么想的,安法里面不是用了鼓励的字眼吗,我们跟进,也是鼓励,“或”这个字就体现了安法的推动目的,所以问题在顶层
发表于 2015-9-2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样要求了,慢慢的会好起来,毕竟设立了就会有职责,效果会逐渐体现。
发表于 2015-9-2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把中级职称和注安同等对待已经很不错了,楼主不用期望这么高
发表于 2015-9-2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屁股决定脑袋,在其位谋其事,把注册安全工程师放在哪个位置,没有不会干的,人的潜力无限大,自己有时间根本不了解自己。
发表于 2015-9-2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是个进步,待遇也给确定了,总工或总会计师级别,不错了。问题是执行难
发表于 2015-9-2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不要对我,呵呵,个人觉得那是很装逼的行为,及其的讨厌,你有道理就说出来。不要说不过就呵呵。

接着、你自己想想,一个地区注安的人有多少,拿了注安证的人不干安全的人有多少,有多年安全经验没有考注安的有多少,有注安证又干了安全工作但没有评职称的有多少,我没有说过要减你那个多少年的安全经验这一条,我只是说同时满足这三条条件的又要换工作的,又满意你给的待遇的,又想去那里工作的人确实不会很多,你这样规定死人家最后能落实得了?。所以不要用的你个人的想法代入,想着一步登天,一下子提高你的地位到天上。

最后,今天在论坛看了一篇帖子,大概说的“注安人别太高估注安”我觉得你应该看看,什么内行外行,我就见过人家外行的比你内行的专业很多的!本人学安全的,也是注安、每科70多80分左右一次过的,有外企,上市民企、中介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判断能力。

最最后,你的呵呵真的很讨厌。别装 ok?

点评

如果你觉得我说的不对,可以把理由说出来,你回复中的诸多词语不敢恭维,如果我发这个帖子影响了大多数人,我申请吧帖子删除。  发表于 2015-9-2 16:10
我真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每个人都有对事物的见解,没有什么对错之分,只有见解的不同,通过不同的见解以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  发表于 2015-9-2 16:04
发表于 2015-9-2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现你一点都不看人家回复的东西就马上自说自话。
首先我说了 对于呵呵这个词 我觉得很装,请你看清楚,上面写着“个人觉得”,而且呵呵除了一个发音真的没有任何的意义,网络上还是用来骂人的。

第二,理由?我上面回复了那么多不是都是理由么?你到底是不看的还是怎么的?

第三,我只是觉得你的看法想得太简单,太过想一步到位,就跟大跃进思维一样危险,你倒是说个理由告诉我满足 ,上面我说的所有条件的人到底有多少?

第四,我也没说你错啊,你拿你的逻辑反驳我啊,

最后,我哪些词你不敢恭维,你说说我改好么?

点评

首先,我要给你说的是,不管是注安证还是其他什么证的考试都是一样的。 第二,我没有用个人想法提高自己的地位到天上。因为我不需要,我是做技术工作的,以前管过基层安全10多年,只是从做好安全工作为出发点来考虑   发表于 2015-9-2 16:52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vsdonald 发表于 2015-9-2 16:36
我发现你一点都不看人家回复的东西就马上自说自话。
首先我说了 对于呵呵这个词 我觉得很装,请你看清楚, ...

首先,我要给你说的是,不管是注安证还是其他什么证的考试都是一样的。
第二,我没有用个人想法提高自己的地位到天上。因为我不需要,我是做技术工作的,以前管过基层安全10多年,只是从做好安全工作为出发点来考虑问题。
第三,你以自己的履历来说明自己的业务能力,你想证明什么我看不懂,个人觉得还是低调点为好,这与帖子内容无关。
第四,关于呵呵,如果你觉得这是对你素质的一种侮辱、,我诚恳向你道歉。
发表于 2015-9-2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你还是不看人家那句话的逻辑关系。
对于你第三条,我澄清一下,我只是用来证明我是对做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经验,能力有一定的判断力,这论坛厉害的人数都数不过来,我就是个普通的而已。那我列出这写证明什么?就是证明我告诉你::有些你所谓的外行的人,比你认为内行的人能力高很多。对于你想那么远,我表示我不能控制。

对于你第一、二条。一个注安证真证明不了你什么,天津爆炸的公司不是也有注安么。不要太看得起,也不要死都要绑上这个东西,现在注安师的困境让大量注安师对现状不满,他们希望在事故发生后谈注安,能够引起重视,从而提高注安的待遇,但要明白这不可能一步到位的。

第四条,我也有不对,我也道歉。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 呵呵 一词,向你道歉!!刚才我上网查了一下,这个词是2013年十大伤词之一,我以前没看过。我在公司是搞技术质量工作的的,一个小小注安还提高不了我的地位,以前干过安全10多年,对安全工作怀有特殊感情,在现有的体制下,安全管理人员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如果再不提高待遇,做这行的会很少。关于外行领导内行,这是个有争议的话题,就不说了。你说的注安证明不了什么我承认,其实在任何行业,所谓的一些证也是一样的,但是你没有这个证就不能证明你的业务能力,现在在企业,好多工人拿着扳手就是钳工,拿着电笔就是电工,拽个倒链就是起重工,虽然他们的水平比有证的水平高,但是出了事故就不是这么回事情了。再次道歉!!!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祝愿论坛的各位同行、老师,假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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