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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建立健全井巷通风管理制度,规范通风管理内容,明确各单位通风管理职责,捋顺通风网路,强化通风管理落实力度,特此编制本制度,望严格遵守执行; 1.2 为更好的捋顺井巷通风管理,以本制度为依据,成立井巷通风管理小组,按照分工职责高效推动本项工作,并维持通风系统正常运行常态化; 1.3 为保证本制度各项内容得到强有力的落实,依据第六章考核办法对各单位进行月度考核; 1.4 本制度解释权归采矿部通风工作管理组。 第二章 通风管理组织网络 2.1 通风管理小组 2.1.1 领导小组 总负责人: 技术总负责人: 2.1.2 通风工作管理组 组长: 副组长: 2.2 通风系统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2.2.1 领导小组 ⑴ 全面领导工作小组的日常通风管理工作; ⑵ 负责审批通风系统专项方案及设计; ⑶ 负责审批通风系统反风试验等专项活动; ⑷ 负责审批对各单位及责任人通风管理工作的月度考核; ⑸ 负责审批通风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2.2.2 工作小组 ⑴ 负责日常通风系统全面管理工作; ⑵ 负责制定专项通风方案和编制实施计划; ⑶ 负责通风系统专项检查工作(至少每月一次); ⑷ 负责监督、督促、考核各单位及责任人通风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⑸ 协助调度室,负责组织通风系统反风试验等专项活动; ⑹ 负责组织通风事故调查分析,并编制事故分析报告。 2.3 通风管理网络图见附件 2.4 通风管理办公室设在 联系电话: 手机: 第三章 通风管理职责划分 3.1 生产技术科 3.1.1 生产技术科通风管理责任人:石 磊 3.1.2 负责采矿部井下通风系统设计管理; 3.1.3 配合安全管理科进行日常主通风巷道测风工作,负责捋顺主通风系统; 3.1.4 牵头组织通风系统专项检查工作; 3.1.5 绘制采矿部井下通风系统图,并根据具体工程实施造成局部通风变化的情况,调整通风方案;图纸每季度更新一次。 3.2 安全管理科 3.2.1 安全管理科通风管理责任人: 3.2.2 牵头组织每月一次的井巷测风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数据; 3.2.3 配合生产技术科进行通风系统专项检查工作; 3.2.4 检查主通风巷道的有毒有害气体,及时报告通风管理办公室; 3.2.5 管理主通风巷道的通风指标牌,督促各单位和项目部悬挂高危易发区警示牌。 3.3 机械动力科 3.3.1 机械动力科通风管理责任人: 3.3.2 负责Ⅰ、Ⅱ、Ⅲ级风机站设备设施检查与管理,并于每月底进行通报; 3.3.3 配合生产技术科进行通风系统专项检查工作。 3.4 调度室 3.4.1 调度室通风管理责任人: 3.4.2 负责组织反风试验活动,每年至少一次; 3.4.3 负责协调解决风机站出现的问题; 3.4.4 因停电而导致风机停止运转,及时通知各单位做好应对措施; 3.4.5 配合生产技术科进行通风系统专项检查工作。 3.5 开拓工区 3.5.1 开拓工区通风管理责任人: 3.5.2 负责Ⅰ级风机站安装、牵头组织验收; 3.5.3 配合生产技术科进行通风系统专项检查工作; 3.5.4 负责监督检查检测本区域内局部通风和有毒有害气体,并督促项目部整改。 3.6 李楼采矿场 3.6.1 李楼采矿场通风系统管理责任人: 3.6.2 负责李楼采矿场Ⅱ、Ⅲ级风机站安装和牵头组织验收工作; 3.6.3 负责管理李楼采矿场所有Ⅱ、Ⅲ级风机站的正常运转,包括日常风机点检、维修工作,风墙、风门维护等工作,制定Ⅱ、Ⅲ级风机站调整方案,并上报生产技术科审批; 3.6.4 负责本区域内局部通风管理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并制定相应措施; 3.6.5 负责本区域内空场漏风临时解决措施; 3.6.6 配合生产技术科进行通风系统专项检查工作。 3.7 吴集采矿场 3.7.1 吴集采矿场通风系统管理责任人: 3.7.2 负责吴集采矿场Ⅱ、Ⅲ级风机站安装和牵头组织验收工作; 3.7.3 负责管理吴集采矿场所有Ⅱ、Ⅲ级风机站的正常运转,包括日常风机点检、维修工作,风墙、风门维护等工作,制定Ⅱ、Ⅲ级风机站调整方案,并上报生产技术科审批; 3.7.4 负责本区域内局部通风管理和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并制定相应措施; 3.7.5 负责本区域内空场漏风临时解决措施; 3.7.6 配合生产技术科进行通风系统专项检查工作; 3.8 运输车间 3.8.1 运输车间通风系统管理责任人: 3.8.2 负责管理Ⅰ级风机站的正常运转,包括风门、风墙的监护; 3.8.3 配合生产技术科进行通风系统专项检查工作; 3.8.4 负责-425m水平运输巷内局部通风检查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并及时解决。 3.9 维修车间 3.9.1 维修车间通风系统管理责任人:栗胜利 3.9.2 负责Ⅰ级风机站风机点检、维护和维修; 3.9.3 配合生产技术科进行通风系统专项检查工作。 第四章 局部通风要求 4.1 外委单位施工的作业区域,由项目部悬挂通风指标牌和高危易发区警示牌、检测通风指标、及时填写测风数据,指标检测和数据填写至少每周一次,甲方代表进行监管; 4.2 主体的作业区域,由各车间悬挂通风指标牌和高危易发区警示牌、检测通风指标、及时填写测风数据,指标检测和数据填写至少每周一次; 4.3 作业班组每班及时检测和公示作业区域的有毒有害气体指标,发现指标异常,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4 独头掘进和天井的施工区域,采用压入式局扇通风,风筒布距掌子面的距离不超过10m,采用抽出式局扇通风,风筒布距掌子面的距离不超过5m。 第五章 汇报及审批程序 5.1 Ⅰ、Ⅱ、Ⅲ级风机站不能正常运转时,监管单位及时向采矿部总调度台汇报,总调度台协调解决; 5.2 若发现Ⅳ级风机站不能正常运转,及时采矿部总调度台汇报,并由采矿部总调度台立即通知提动部总调度台; 5.3 对Ⅰ级风机站的正常开启与停止,监管单位(运输车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前报告给通风工作管理小组,并经过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执行; 5.4 对采矿部各单位及责任人的考核必须经事业部通风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六章 考核办法 6.1 生产技术科负责全矿井下通风系统设计管理,及时制定专项通风方案,因工作不到位或其它自身主观原因导致通风工程滞后,影响生产,对该部门责任人处罚200元/次,对该单位处罚500~2000元/次; 6.2 安全管理科牵头组织测风,每月对采矿部井下主通风测点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因工作不到位或其它自身主观原因导致本项工作开展不力,对该部门责任人处罚200元/次,对该单位处罚500~2000元/次; 6.3 调度室对各车间反应的问题,及时作出具体安排,因工作不到位或其它自身主观原因,导致本项工作开展不力,对该部门责任人处罚200元/次,对该单位处罚500~2000元/次; 6.4 机械动力科对Ⅰ、Ⅱ、Ⅲ级风机站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设备性能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领导小组汇报,因工作不到位或其它自身主观原因,致使风机不能正常运转而导致通风网路不畅,对部门责任人处罚200元/次,对该单位处罚500~2000元/次; 6.5 按照分工职责,各车间负责管理各自责任区通风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其它自身主观原因,造成通风网路不畅,对部门责任人处罚200元/次,对该单位处罚500~2000元/次;因局部通风不畅、温度过高或有毒有害气体高发危险区的指标超高而导致人身事故,对本部门责任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事故分析会的决定依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和处分; 6.6 通风系统工作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因组织不到位或组织者不负责任等原因,对小组组长处罚200元/次,因其它部门自身主观原因,未及时配合开展此项活动,对具体部门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6.7 通风系统工作小组在专项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由生产技术科将汇总结果登录到公司安全系统网站上,限期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或个人,依据安全管理科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6.8 对故意破坏通风设施、通风工程的单位处罚5000~10000元/次,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故意破坏通风设施、通风工程的个人处罚500~1000元/次,并由所在部门按要求限期整改;对对举报者奖励300元/次; 6.9 对通风系统进行优化设计或合理化建议,具体项目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根据具体成果的受益程度,对单位奖励1000~2000元/项,对个人奖励200元/项; 6.10 对通风系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对及时发现风机运行故障、性能缺陷或及时解决了风机站难题而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对单位奖励2000元/次,对个人奖励500元/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