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检查内容
首先要明确企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即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 检查方法考虑原则
检查方法主要是分析出所要检查的企业存在哪些危险因素,可能发生哪些生产事故,安全设施和管理措施不能保证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可以从如何能够发生事故方面来分析可能发生各类事故需要的条件。
3 事故致因理论——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事故发生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只有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才能保证生产系统处于安全状态,1961年吉布森(Gibson)提出,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意外释放的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因此,应该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能量载体(能量达及人体的媒介)来预防伤害事故。在吉布森的研究基础上,1966年美国运输部安全局局长哈登(Haddon)完善了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提出“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移”。
能量在生产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人类利用能量作功以实现生产目的。人类为了利用能量作功,必须控制能量。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能量受到种种约束和限制,按照人们的意志流动、转换和作功。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能量失去了控制,超越了人们设置的约束或限制而意外地逸出或释放,必然造成事故。如果失去控制的、意外释放的能量达及人体,并且能量的作用超过了人们的承受能力,人体必将受到伤害。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伤害事故原因是:
① 接触了超过机体组织抵抗力的某种形式的过量的能量。
② 有机体与周围环境的正常能量交换受到了干扰(如窒息、淹溺等)。
因而,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同时,也常常通过控制能源,或控制达及人体媒介的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
机械能(动能和势能统称为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电离及非电离辐射、声能和生物能等形式的能量,都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其中前四种形式的能量引起的伤害最为常见。意外释放的机械能是造成工业伤害事故的主要能量形式。处于高处的人员或物体具有较高的势能,当人员具有的势能意外释放时,发生坠落或跌落事故;当物体具有的势能意外释放时,将发生物体打击等事故。除了势能外,动能是另一种形式的机械能,各种运输车辆和各种机械设备的运动部分都具有较大的动能,工作人员一旦与之接触,将发生车辆伤害或机械伤害事故。现代化工业生产中广泛利用电能,当人们意外地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时,可能发生触电事故而受到伤害。工业生产中广泛利用热能,生产中利用的电能、机械能或化学能可以转变为热能,可燃物燃烧时释放出大量的热能,人体在热能的作用下,可能遭受烧灼或发生烫伤。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使人员中毒,是化学能引起的典型伤害事故。
根据上述事故致因理论,我们在现场检查时就要考虑以下问题:
① 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能量有哪些?
② 这些能量意外释放的可能性有多大?
③ 意外释放能量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④ 现有安全控制措施与设施是否能够完全控制能量的意外释放?
4 现场检查程序
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询问企业技术管理人员企业的基本状况、分析“意外释放”的可能性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存在“意外释放”可能性的设备设施及管理措施、提出整改措施的程序进行检查。
4.1询问企业技术管理人员
需要检查的装置的生产工艺流程、危险物料、装置压力、温度、危险物料浓度、储存量与在线量、毒性、燃烧爆炸性、高度、电、速度(相对运动)、堆场(高度与稳定性)等参数......
4.2分析“意外释放”的可能性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① 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检查是否为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及工艺过程存在的危险特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② 危险物料检查是否为重点监管的危险物料及其危险特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③ 装置压力、温度、危险物料浓度、储存量与在线量、毒性、燃烧爆炸性主要检查装置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能够满足最高工作压力和最高工作温度的安全需要、检查其泄漏的可能性;检查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40号)、《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等。
④ 高度、电、速度(相对运动)、堆场(高度与稳定性)主要检查防护栏杆、防护罩;《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
⑤ 通常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火三角”的可控因素只有点火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常见点火源有明火、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电火花、金属撞击、摩擦产生的机械火花、高温表面等;
⑥ 中毒方式皮肤接触、眼睛接触、吸入、食入等。
4.3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存在“意外释放”可能性的设备设施及管理措施。
所有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的控制措施与安全防护设施不可靠时,均可能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例如:在爆炸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器、高速转动设备没有防护罩、电气设备绝缘等级不足、氧含量在线分析仪失效、不穿防静电工作服等......
4.4提出整改措施
① 对于已有同类事故案例的装置,可以通过事故后果-分析原因-采取安全措施的方式来提出整改措施;
② 没有同类案例的生产装置,可以运用事故致因理论来分析,重点分析人的因素;运用系统安全工程的方法进行排查分析装置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而提出整改措施;
③ 危化生产企业采用的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三类,包括气体检测系统,压力、温度监控,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泄压设施、防火涂料、防腐保温、地下式消防栓、灭火器等。
④ 安全对策措施的基本要求
1)能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危害;
2)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3)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危害;
4)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5)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条件。
⑤ 在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⑥ 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当劳动安全技术措施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安全技术措施上的要求,并应按下列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选择安全技术措施:
1)直接安全技术措施
2)间接安全技术措施
3)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
4)若间接、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事故、危害发生,则应采用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和个体防护用品等措施来预防、减弱系统的危险、危害程度。
⑦ 根据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的要求应遵循的具体原则
消除 预防 减弱 隔离 连锁 警告。
⑧ 安全对策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1)针对性是指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和评价中提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后果,提出对策措施。
2)提出的对策措施是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依据,因而对策措施应在经济、技术、时间上是可行的,能够落实和实施的。
3)经济合理性是指不应超越国家及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技术水平,按过高的安全指标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4)对策措施应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安全设计规定的要求在评价中,应严格按有关设计规定的要求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⑨ 安全对策措施实例
实例一 项目选址方面的对策措施
选址时,除考虑建设项目经济性和技术合理性并满足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要求外,在安全方面应重点考虑地质、地形、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和企业与周边区域的相互影响。
Ø 不得在各类(风景、自然、历史文物古迹、水源等)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各种(滑坡、泥石泥、溶洞、流砂等)直接危害地段、高放射本底区、采矿陷落(错动)区、淹没区、发震断层区、地震烈度高于九度地震区、Ⅳ级湿陷性黄土区、Ⅲ级膨胀土区、地方病高发区和化学废弃物层上面建设。
Ø 依据地震、台风、洪水、雷击、地形和地质构造等自然条件资料,结合建设项目生产过程和特点采取易地建设或采取有针对性的、可靠的对策措施。
Ø 对产生和使用危险危害性大的工业产品、原料、气体、烟雾、粉尘、噪声、振动和电离、非电离辐射的建设项目,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专业法规、标准的要求,提出对策措施。
Ø 除环保、消防行政部门管理的范畴外,主要考虑风向和建设项目与周边区域(特别是周边生活区、旅游风景区、文物保护区、航空港和重要通讯、输变电设施和开放型放射工作单位、核电厂、剧毒化学品生产厂等)在危险、危害性方面相互影响的程度,采取位置调整、按国家规定保持安全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等对策措施。
实例二 厂区平面布置
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要求、使用功能需要和消防、环保要求的同时,主要从风向、安全(防火)距离、交通运输安全和各类作业、物料的危险、危害性出发,在平面布置方面采取对策措施。
Ø 将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含动力区、贮运区等)、管理区和生活区按功能相对集中分别布置。
Ø 厂内运输和装卸包括厂内铁路、道路、输送机通廊和码头等运输和装卸(含危险品的运输、装卸)。应根据工艺流程、货运量、货物性质和消防的需要,选用适当运输和运输衔接方式,合理组织车流、物流、人流(保持运输畅通、物流顺畅且运距最短、经济合理,避免迂回和平面交叉运输、道路与铁路平交和人车混流等),为保证运输、装卸作业安全,应从设计上对厂内的路和道路(包括人行道)的布局、宽度、坡度、转弯(曲线)半径、净空高度、安全界线及安全视线、建筑物与道路间距和装卸(特别是危险品装卸)场所、堆扬(仓库)布局等方面采取对策措施。
Ø 依据行业、专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应采取其他运输、装卸对策措施。根据满足工艺流程的需要和避免危险、有害因素交叉相互影响的原则,布置厂房内的生产装置、物料存放区和必要的运输、操作、安全、检修通道。
Ø 可能泄漏或散发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有害介质(气体、液体、粉尘等)的生产、贮存和装卸设施、有害废弃物堆场等的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远离管理区、生活区、中央实(化)验室、仪表修理间,尽可能露天、半封闭布置。
(2)有毒、有害物质的有关设施应布置在地势平坦、自然通风良好地段,不得布置在窝风低洼地段。
(3)剧毒物品的有关设施还应布置在远离人员集中场所的单独地段内,宜以围墙与其他设施隔开。
(4)腐蚀性物质的有关设施应按地下水位和流向,布置在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的下游。
(5)易燃易爆区应与厂内外居住区、人员集中场所、主要人流出入口、铁路、道路干线和产生明火地点保持安全距离;
易燃易爆物质仓储、装卸区宜布置在厂区边缘,可能泄漏、散发液化石油气及相对密度大于0.7(空气=1)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气的装置不宜毗邻生产控制室、变配电所布置;油、气贮罐宜低位布置。
(6)辐射源(装置)应设在僻静的区域,与居住区、人员集中场所,人流密集区和交通主干道、主要人行道保持安全距离。
⑩ 对于工艺过程的隐患,可以运用HAZOP、PHA等分析方法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