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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bsuo

都维稳了,注安们还在醉生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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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9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老话说的有道理啊,一将无能累死千军啊,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响起喊冤声啊
发表于 2016-2-20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保持冷静,新安法明确了安全工程师的合法地位,如何走向,自然会有结论。
即使取消,我亦坦然!并会非常感谢“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我职业生涯的重要作用,
让我内心珍惜生命。这就够了!
发表于 2016-2-20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注安这件事就看出来总局的执行力特别差,这么多年来连注安的定位都整不明白,怪不得搞不好全国的安全管理,重大事故不断发生,就知道搞文字游戏忽悠,腐败分子倒是很多,尸位素餐,太失望了。。。
发表于 2016-2-22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严重啦,涉及的小孩的,要严查。
发表于 2016-2-23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改法律撤销资格也太扯了,哪里的消息?
发表于 2016-2-24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大家在考注安的时候就没有注意到这个证书的价值。在国务院里面,安监总局只是直属工作部门,而公安部、交通部、环保部等强势部门才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小部门是不可能争到大的利益的。这就不难理解消防人家属公安部直接增加进去考试了。所以其他如核安全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也都正常考试。
发表于 2016-2-27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有道理,安全人的悲哀吧
发表于 2016-2-27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莫抱怨,慢慢等
发表于 2016-2-28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安刚写进安全生产法,取消的话,这变化也显得太快了
发表于 2016-2-28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安要想活命,第一要素是派上用场,从法律角度规定生产过程尤其是高危企业必须配备注安或者管理人员通过注安资格考试,学而无用,必死无疑。
发表于 2016-3-1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监局就是个吃喝嫖赌的无赖!“注安”自打诞生的那一天起就被安监总局定位成一个敛财、和替罪的幌子,从没有真正的当做安监局派生出来的、嫡系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来对待,从多年来注安的执业推脱、注安的印章不配、注安的协会无有、注安的权利不明(签字权、盖章权)、注安的事务所成立无门和新安全法中明确责任诸多等等事项表明:注安自打诞生之日就被当做一只“背剪光毛、挤干奶后被屠杀吃肉的替罪羊”。支持这观点,有钱赚的安监局就感兴趣,假如持证培训,收钱的积极,企业安全机构、安全人员配置不监督-------不闻不问
发表于 2016-3-1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走过路过学习
发表于 2016-3-2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分享
发表于 2016-3-3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还没最后定下来之前,发表这些东西不怎么负责任。
发表于 2016-3-3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什么情况?还要不要考了?
发表于 2016-3-3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去管到底有没有配置专职安全人员,90%以上都是兼职的,包括上市公司。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6-3-3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6-3-3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给注安任何的实质性权利,而又在安全法里面明确其职责,世上有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的职业、行业会良好发展吗?
发表于 2016-3-4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企业不重视,国家不重视,还老是当替罪羊,难啊
发表于 2016-3-5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秋黄鹰 发表于 2016-2-18 12:42
取消的不一定是注安。有可能是建筑师。

对!我认为注安是绝对不可能取消的。
你可以看下一年之内的各种政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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