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405|回复: 15

注安考试今年应该还会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5-20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的注安考试应该还会进行。最起码我看到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收费标准里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虽然是2016年1月分发布的。今年应该还是会有考试。看连接:http://www.sdhrss.gov.cn/pages/xxgk/xxgmml/srskszx/55828.html
发表于 2016-5-20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只是参照以往的收费做的一个分赃的明细,不足为凭。
发表于 2016-5-20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样的吗?
发表于 2016-5-20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还有三个月意淫,到8月份全年所有考试报名基本结束。
发表于 2016-5-20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费当然要提前做好计划
发表于 2016-5-21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所谓啊 权当是学习技能了
发表于 2016-5-21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就是一句话“党和政府高度重视”。
发表于 2016-5-21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

印发2016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函〔2016〕43号

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立法计划》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进度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切实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4月29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立法计划

一、法律、行政法规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修订,政法司牵头,监管一司、职业健康司、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配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制定,政法司牵头,监管三司配合)。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制定,政法司牵头,应急指挥中心配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制定,政法司牵头,各相关司局配合)。

5.《高危粉尘作业和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政法司牵头,职业健康司配合)。

6.《煤矿安全条例》(制定,合并修改《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与《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政法司牵头,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配合)。

7.《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政法司牵头,监管三司配合)。

二、部门规章项目

(一)力争年内完成的第一类项目。

1.《安全生产标准管理办法》(制定,政法司负责)。

2.《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制定,规划科技司负责)。

3.《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制定,监管一司负责)。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监管三司负责)。

5.《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制定,监管四司负责)。

6.《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职业健康司负责)。

7.《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分类管理办法》(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人事司〈宣教办〉负责)。

8.《煤层气地面抽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制定,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负责)。

(二)开展可行性研究,待条件成熟出台的第二类项目。

1.《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制定,规划科技司负责)。

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修订,监管一司负责)。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职业健康司负责)。

4.《煤矿防治水规定》(修订,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负责)。
发表于 2016-5-21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刚看到了,时好事,至少国家还记着注安这个群体啊
发表于 2016-5-21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安全工程师肯定不会取消,但是今年以后改革之后会采取什么样的模式来进行管理,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来进行注册和考试,以及相关考试的通过率等,这都是大家共同关注的。作为一名奋战在一线的安全管理人员,期待着国家早日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早日让我们这群人能够得到应有的重视。六月份如果还没有相关消息传出,大家就安心等待明年吧!
发表于 2016-5-22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x1945 于 2016-5-22 08:39 编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制定,政法司牵头,各相关司局配合)。  这个才是关键!


这个只是部门规章,前面的行政法规不确定,这个部门规章没有序,就开不了头!7.《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分类管理办法》(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人事司〈宣教办〉负责)。



发表于 2016-5-23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有就有吧。
发表于 2016-5-23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总比没有的强。
发表于 2016-5-23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考 以什么形式考 可能还没出结果 但是注安肯定不会取消
发表于 2016-5-25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费当然要提前做好计划
发表于 2016-5-26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人都在说这个立法,可是感觉能不能实施出来还是未知数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站业务合作!

QQ|安全论坛 ( 晋ICP备2023016270号-1 )

GMT+8, 2025-5-18 15:42

Powered by anquan.com.cn X3.9 Licensed

© 2003-2023 Azh Lt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