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在2m(含2m)以上高度或受限空间内作业时正确使用安全带、系索和救生索,避免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为相关人员提供高处作业的健康安全环保指导,特编制本教材。本教材共有九章内容,分别为:
2 基本概念2.1 高处作业术语和定义2.1.1 高处作业定义(《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5脚手架相关术语(1)脚手架:临时搭设的供工作人员工作的平台,为搭设中需要的设备及材料提供可靠的支撑,帮助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2)步距:两层脚手架之间的高度差。 (3)纵距:两立杆之间的距离。 (4)立杆:处于竖直状态的支撑杆件。 (5)大横杆:处于水平状态的支撑杆件,用来横向联接立杆。 (6)小横杆:连接大横杆,用以铺设踏板;或是联接里外立杆,以建立工作平台。 (8)横梁:横跨大横杆用来支撑构成工作平台的踏板的管子。 (9)踏板:用来搭设平台底板的板件。 (10)斜撑杆: 保持脚手架横向稳定的构件。 (11)斜杆 :联接两个或更多个平行构件的结构件,以保持脚手架整体稳定。 (12)对接扣件:用于固定和联接管件的部件。 (13)回转扣件:用于联接不是成直角的两根管件。 (14)直角扣件:用于联接成直角的两根管卡。 (15)垫板:方形铁板,用于放置在立杆下。 (16)铁丝:用来将脚手架联接到固定结构上。 (17)护栏:工作平台上,联接在立杆之间,防止人员坠落。 (18)挡脚板:立于工作平台边缘的板件,以防人员滑出平台或材料坠落。
2.6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减少和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这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由于这三种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最广泛,作用又明显,人们常称之为“三宝”。 2.6.1安全帽 (1)相关术语及定义 l 安全帽:对人体头部受坠落物及其他特定因素引起的伤害起防护作用的帽。由帽、帽衬、下颏带、附件组成。 l 帽壳:安全帽外表面的组成部分。 l 帽衬:帽壳内部部件的名称。 l 下颏带:系在下巴上,起辅助固定作用的带子。 l 附件:附加于安全帽的装置。包括眼面部防护装置、耳部防护装置、主动降温装置、电感应装置、颈部防护装置、照明装置、警示标志登。 (2)使用时注意事项 l 安全帽是否在有效期内。 l 戴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帽衬、帽带是否齐全,若有一项不合格,立即更换。 l 调整好帽衬间(约4~5cm)。 l 调整好帽箍。 l 戴帽后系好帽带。 2.6.2安全带 (1)相关术语及定义 l 安全带: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发生坠落或发生坠落后将作业人员安全悬挂的个体防护装备。 l 吊带:为防坠落的目的而设计的身体保护装置,会使佩带人员在坠落后保持向上的姿势。 l 系索:联接吊带和其他用于联接作业人员和结构或救命绳索的设备的绳索。 l 减震器:用于最大限度减小坠落所产生力量的器具。 l 绳子:有两种绳子:弹力型和低张度型。弹力型绳子用来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的力;低张度型更适合用于营救和装备索具。 l 联接器 (钢环 / 双锁连接):用于连接各元件的器具。 (2)使用时注意事项 l 选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使用有效期内。 l 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 l 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且要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l 2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l 在无法直接挂设安仝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安全栏杆等。 2.6.3安全网 (1)相关术语及定义 l 安全网:是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的网具。 l 安全平网:安装平面不垂直于水平面,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的安全网,简称为平网。 l 安全立网:安装平面垂直于水平面,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的全网,简称为立网。 (2)使用时注意事项 l 要选用有合格证书的安全网。 l 安全网若有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 l 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得过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 l 立网不得作为平网网体使用。 l 立网应优先选用密目式安全立网。
3 高处作业现场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3.1 高处作业许可要求高处作业属于危险作业,必须按照《工作许可管理》的要求进行作业审批许可,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现场要有监护人进行全程监护。 脚手架搭设、拆除和改动作业前,依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制定搭设方案,并严格按方案进行作业。施工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和人员情况,做详细的交底。
4 高处作业管理措施及相关要求4.1 物的因素4.1.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管理措施与相关要求 4.1.1.1 脚手架的管理措施 (1)搭设要求 l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两步跨。 l 立杆顶端应高出建筑物屋顶1.5m。 l 脚手架底部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垫铁底座表面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l 小横杆两端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l 搭设中外架要及时与结构进行牢固拉结,以保证搭设过程中的安全,要随搭随校正杆件的垂直度和水平偏差,适度拧紧扣件。 l 横向斜撑设置在同一节内,由底到顶呈之字形连续布置;横向斜撑除在拐角设置外,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 l 剪刀撑的接头除顶层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接头均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l 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小横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l 剪刀撑是在脚手架外侧交叉成十字形的双杆互相交叉。并与地面成45°~60°夹角。作用是把脚手架连成整体,增加脚手架的整体稳定。 l 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2)拆除要求 l 拆除脚手架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要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要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l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l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l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l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运至地面的构、配件要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4.1.1.2 梯子的管理措施 (1)便携式的梯子应放置在坚固的地面或平地上,或其他固定的平面,绝不可以放置在不稳或光滑的表面,例如放在盒子上或板条箱上等。梯子支脚之间的距离应接近梯子高度的四分之一。 (2)登梯子时,必须双手紧握梯子两侧。工具放在口袋中或者使用绳子吊上去。 (3)在登上或走下梯子时,应面对梯子,两手抓住梯子的两侧。如果可能,所有的梯子在使用时都应该固定或绑缚牢固。(例如:船身的运动可能会导致工作人员失去平衡) (4)使用梯子时,应有一人在下面监护。 (5)电工作业必须使用有效的绝缘梯。 (6)梯子的表面应做油漆或做类似的防腐处理,以防频繁使用和由于天气原因对梯子造成的损坏。 (7)所有高于6m的固定梯子(从地面到梯子顶部的高度),都必须有护笼或攀爬装置。攀爬装置在每次使用前都应进行检查和测试,应该非常结实和牢靠。 (8)所有高度超过10m的固定梯子都必须在每10m的位置设立平台供休息。该平台周围也应建有护栏和攀爬装置。当前一个部分梯子的联接中断时,攀爬装置在设计时应允许联接到新的部分。 4.1.1.3 安全带、系索和救生索的管理措施 (1)安全带必须装配两条系索,系索的自由端牢靠固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安全带始终扣挂在悬挂支撑装置上,高挂低用。 (2)在舷外或距离地面或甲板2m(含2m)以上的地方(如脚手架、工作平台等)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高空作业应使用全身式防坠落型安全带,进入限制空间必须佩戴带有尾绳的安全带。 (3)连接救生索延长系索。延长的系索的自由下垂部分长度不得超过6英尺(2m)。 (4)系索和救生索不可与锐器、酸性、腐蚀性物质和溶剂接触。 (5)防止坠落装置的悬挂支撑安全负荷应大于2.5吨,自动回缩救生索和起重链条保护悬挂支撑装置,自动回缩救生索一次只能挂一个安全带。 (6)延迟营救悬挂在防止坠落装置上的人员可能会对其造成严重的伤害。 (7)安全带、系索和救生索不能用于人员保护安全以外的目的。 (8)已达使用寿命年限的安全带、系索和救生索必须立即报废。 (9)安全带、系索和救生索必须存放在干燥整洁的环境中。使用后放回指定存放区域,由保管员清洗。 4.1.1.4 其他管理措施 (1)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2)高处作业区域上下应设置安全警示牌、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3)高处作业设施下搭设的防护棚、安全设施以及设置的警戒区,有专人负责看护,严禁随意拆除或改动。 (4)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作业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5)悬空高处作业时应提供可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对高处作业的设备、机具,应建立维修检查制度。 4.1.1.5 安全带、系索、救生索和梯子使用前检查 (1)安全带、系索和救生索使用前的检查 l 吊带表面是否受损,将吊带主体部分朝向自己,从开始端处弯曲成“U”型,手放在离始端约2-2.5m处。 l 注意磨损的边缘、破损纤维、扯断的缝线、切痕或化学品损伤、烧烫、磨损或松线、太阳辐射损伤、盐水腐蚀、染料损坏等。损坏处通常可见到毛丛状。 l 金属扣的松懈、变形和破损。 l 扣带处以防变形或出现锐边现象。外部和中部的齿纹要垂直。仔细检查转角等处的接缝,在扣带处应重叠缝合,并可前后自由滑动并扣在扣眼上。滑轮可自由运转。 l 铆钉是否固定不动,并保持与周围边缘的平滑一致。确保铆钉不变形和弯曲。 l 检查有凹痕和裂缝,有化学锈蚀现象的铆钉。 l 检查可能出现的钩和螺旋扣眼的变形和折断。扣卡可直接卡入扣眼处而无需变形或出现受阻现象。卡扣的弹簧弹力充分。 l 由头到尾检查绳索是否有起毛、磨损或断裂的纤维。 l 绳索的直径大小明显不同应及时更换。 (2)梯子使用前的检查 l 有没有损坏。 l 尺寸和长度是否适宜。 l 梯子的材料是否适合该工作。 l 检查相关部件侧栏、横档、伸缩梯子的锁定装置、梯子支角的安全外套。 4.1.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管理措施与相关要求 4.1.2.1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则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2 人的因素4.2.1心理、生理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管理措施与相关要求 4.2.1.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身体必须健康,并且定期体检。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禁忌症以及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2.1.2作业单位应确保现场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佳,同时确保现场作业人员不超负荷作业。 4.2.2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管理措施与相关要求 4.2.2.1 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4.2.2.2 监护人应对高处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意外事件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报警。 4.2.2.3 作业人员对违反本标准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4.2.2.4 高处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前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2.2.5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确有需要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中间必须设置隔离设施。严禁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交叉作业,如须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保护措施。 4.2.2.6 不准站在小推车上或不稳的物体上操作,不得在高处休息。 4.2.2.7 使用梯子时,不要骑跨梯子、不要站在横撑杆上、不要站在梯子顶上。 4.3 环境因素4.3.1作业环境不良所引起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管理措施与相关要求 4.3.1.1在雨、雪后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当风力达六级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因故障、灾害等需检修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3.1.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调整、检修后,方可继续使用。 4.3.1.3夜间高处作业时需要照明时,应安装符合安全操作要求的照明设施,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低于工作面。接近或接触带电体作业时,应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必须采取预防触电的安全措施。 4.3.1.4现场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停止高处作业,并重新申请高处作业许可。 4.4 管理因素4.4.1相关部门职责应落实到位 4.4.1.1健康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制定相关作业文件,并监督检查各所属单位的执行情况。 4.4.1.2作业单位负责脚手架作业单位搭设与拆除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负责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办、审批;负责对搭设的脚手架和梯子进行检查、监督与管理;负责按照法规要求,对搭设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持证上岗;负责对使用的脚手架和梯子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脚手架和梯子的稳固。 (1) 监护人 ü 对高处作业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立即制止作业。 ü 对高处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意外事件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报警。 ü 监护人对现场的安全状况予以检查确认,经作业负责人认可,方可撤离现场。 (2) 批准人 ü 到现场了解高处作业部位及周围环境,审查高处作业申请上的所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高处作业。 (3) 作业负责人 ü 按照公司《工作许可管理》的要求,负责作业许可的申报。负责委派作业现场监护人。 ü 全面负责对高处作业的风险分析以及对策措施的落实。 ü 负责制定、落实各级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对高处作业现场安全全面负责。 ü 负责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查。 ü 检查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ü 作业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状况予以检查确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 作业人员 ü 严格按照本标准和作业风险应对措施实施高处作业。 ü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 ü 实施高处作业前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取得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ü 对违反本标准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ü 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行高处作业。 ü 在作业中如有异常情况或感到身体不适时,应停止作业,并告知监护人。 ü 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后,回收各种使用工具、防护用具,同时对各种临时搭设的装置予以拆除并安全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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