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746|回复: 2

请教个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3-24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我单位有个厂房要出租给一个不同行业的单位,出租后将用护栏隔离,相互间生产不存在任何干涉,这种情况是否还需要签订安全协议?


发表于 2017-3-24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有明确的规定,请参阅。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评分

参与人数 1安全分 +10 收起 理由
南京水建 + 10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zhj1970 发表于 2017-3-24 16:21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有明确的规定,请参阅。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 ...

谢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站业务合作!

QQ|安全论坛 ( 晋ICP备2023016270号-1 )

GMT+8, 2025-7-15 11:45

Powered by anquan.com.cn X3.9 Licensed

© 2003-2023 Azh Lt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