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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w197358

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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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事项办事程序(2)
6.施工建设
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建设单位选择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土建、设备安装和安全设施施工。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并结合施工过程,根据《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凡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发包给无相应施工资质单位施工或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改变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负。
7.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
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满足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的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同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项目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包括下列安全生产的内容:
(1)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情况;
(3)生产、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
(4)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
(5)采取的安全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对参加试生产的人员,尤其是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艺技术交底、岗位操作技能培训等情况;
(8)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试生产方案进行安全论证的情况,以及专家组出具的书面论证意见;
(9)建设项目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10)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须经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可并取得相应书面认可意见。建设单位编制完成试生产(运行)方案后,须填写《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表》(见附件8)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认可表》(见附件9)。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使用)前,必须向地市安监局申请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提交《试运行方案备案申请资料》(见附件10)至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安监窗口受理备案申请后,将转报地市安监局。地市安监局将指派专家或相关人员对《试生产(运行)方案》和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详见《试生产审查细则》(见附件11),通过审查确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对符合试生产(运行)条件的建设项目,由地市安监局统一出具备案证明。建设单位取得备案证明后,方可开始试生产(使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需提前15天向市安监局提出延期申请。
8.建设项目安全竣工验收评价
危化品建设项目在试生产(使用)期间,建设单位要选择具有法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要求和预评价报告相同)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竣工验收评价。
《安全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应根据《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编写,报告编制完成后,报送地市民生职培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专家咨询。建设单位应根据专家咨询要求,通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协助审查。建设单位须向专家组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书》(见附件3),专家组将分别对安全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和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审查,并分别出具安全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和建设项目现场验收意见。安全评价机构须根据专家咨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全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建设单位须根据建设项目专家现场咨询意见,逐项逐条进行整改。
9.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按《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细则》(见附件12)要求,在做好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有关准备工作后,向地市安监局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县市安监局受理验收资料后,将转报地市安监局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步骤如下:
第一步:建设单位在试生产(使用)期满前,书面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见附件13)和以下资料至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2)安全设施试生产意见书(复印件);
(3)建设项目试生产情况报告以及所采取的安全保障方案;
(4)建设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书;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由施工单位提供);
(6)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清单,以及企业人员安全培训证书和记录;
(7)建设项目消防验收意见书;
(8)建设项目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
(9)建设项目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清单;
(10)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1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附光盘)。
以上资料,如已在试生产方案备案已提交的,则不需再重复提交,但必须注明。
地市安监局接到验收申请后,将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步:建设单位根据验收组提出的验收意见实施整改,整改结束并经县市安监局确认合格后,由地市安监局统一出具验收意见或转报省安监局。
凡安全设施未通过竣工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正式生产(使用)。
10.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
凡涉及危化品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县市安监局出具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后,应当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最新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要求,及时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工作。
凡建设项目涉及产生新的危化品,建设单位应根据《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方案》(苏安监〔2006〕103号)要求,根据《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张安监〔2007〕60号)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工作,在取得登记证书后,将登记证书的复印件送至县市安监局危化科备案存档。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和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可同时开展。
四、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在危化品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凡未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安全许可手续的,一律由安监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偶可以加分了哦
发表于 2009-1-10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进来!学习
发表于 2010-7-29 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资料,大家应该多看看
发表于 2012-9-10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12-9-11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呕像.....
发表于 2012-9-11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最权威的一版?
发表于 2012-9-12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补充一点那就是安全标准化达标
发表于 2012-9-13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硬盘总是出毛病
发表于 2013-7-10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水电费房顶上所发生的发水电费
发表于 2013-7-10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华----字大点很正常
发表于 2013-9-3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各位大大说的很是详细
发表于 2013-9-10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 很是受益
发表于 2013-9-12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錯,留著有用。
发表于 2013-10-2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哦,学习了
发表于 2013-10-2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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