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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沈阳:晾内衣影响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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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5 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12月22日《时代商报》报道,即将实施的《沈阳市市容条例》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站在沈阳市一、二级马路上,能够看到的建筑物阳台、窗外、屋顶、外走廊等处,不允许吊挂诸如内衣内裤等有碍市容的物品。违反了上述规定,将被行政执法部门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虽然笔者不是沈阳市民,但还是产生了一丝忧虑,如果其它城市效仿此举,也规定阳台等处不能晾挂内衣内裤,那时候,家里的内衣该挂哪儿去啊?</P>
<>    一个城市当然要注意形象问题,但是,城市的形象工程也要以不影响百姓的生活为基本原则。按照卫生常识,内衣内裤必须经常在阳光下曝晒,以利于杀菌,才有益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如果不准在临街的阳台上晾晒,那让老百姓把内衣晒到哪儿去呢?</P>
<>    再者,这个规定一旦真正实施,谁来具体执行、一些细则如何界定也是问题。让警察来管?那么多治安问题都还管不过来呢,再让他们去管晾挂内衣?设置专职人员?增加了财政负担不说,到底内衣外衣如何界定也是个问题。比如,短裤在冬天是内衣,在夏天可就是外衣了,总不能规定还随季节变化吧?再说了,内衣外穿可是潮流,你抓着人家说他晾内衣违规了,人家说就是愿意当外衣穿着上街,你又能奈他何?</P>
<>    这一连串的问题,不知道有关部门出台规定时考虑周全了没有。2005年1月1日就快要到了,与其到时候难以为继,显得政府行为过于草率,不如先宣布暂缓,等研究成熟了再说。(王华军)</P>
发表于 2004-12-25 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5>想一出是一出,笨蛋管理</FONT>
发表于 2004-12-27 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啊</P>
发表于 2004-12-26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b>质疑沈阳-----------</b><FONT size=3>什么是以人为本?</FONT>[em05][em05]
发表于 2005-1-14 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的办法是别叫沈阳人再穿内衣了!???????????????????????????????</P>
发表于 2011-8-9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8-10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潜台词就是要大家不穿,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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