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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各级政府文件精神及总公司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消防事故发生,根据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如下: 1、乙方在承包期间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保证维修质量,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完好,保障行车安全,维护甲方信誉。 2、乙方应督促所属人员按规程操作维修设备和设施,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严格实行消防管理规定,教育所属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此期间如因违反操作规定发生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依照相关法规处理。 3、甲方每月举办的安全例会,乙方必须带领所属人员无条件地参加,确保宣传教育到位。 4、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所维修车辆的维修档案,定期检查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做到完好有效,保证生产安全。 5、乙方在承包期间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甲方配合乙方迅速组织施救,并保护好现场,按规定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以上责任书一经签订,即为生效,如有违反,按总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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