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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西澳阿杜 于 2018-10-27 15:11 编辑
上个世纪90年代末,我加入了一家由几个大鼻子在国内合作开发的矿山。
入职时,公司发了MSA的安全帽,安全鞋是底部有防穿刺的薄钢鞋垫,鞋头有防砸的钢板。而下井的人员比地面上工作人员要多三个物件,头戴式矿灯,呼吸器和矿工靴。
矿山部专门有一个矿灯房,确保所有的人员下井之前的矿灯有足够的电源。矿工靴就是加强版的雨鞋,足底和足头采用了安全鞋相同的处理。这些也许在现在看来没有什么,关键的是那个呼吸器,全部是澳洲进口的。在矿井下发生炮烟事故时,可以提供大约45分钟的新鲜空气供矿工撤离到最近的井下避难所。
下井前,矿工必须到矿灯房缴下井牌,领取一条带有反光带的肩带式安全带。反光条是为了使矿工在井下容易被发现,安全带主要是用来张挂矿灯的电池和呼吸器。那个时候我负责给新矿工进行各种器械的使用培训,经常给他们讲的一句话就是,“爱惜这些工具,尤其是呼吸器,但是不要吝啬使用” 。这一身的行头,当时的价格是大约2万多人民币。当然那些小的物件,比如像安全眼镜,耳塞等耗材都不算在内。
按说这些都只属于风险管理里面的最低一层,即个人防护用品。但是它仍然需要大量的经济支持。
没过多久,当地各级政府的人员就开始说我们公司的安全搞的好,我觉得那个结论一定是来自他们对我们安全劳保用品的直观认识。因为我接待过的县安监局的官员开始私下让我给送一双安全鞋,随后各级领导都纷纷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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