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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要求的HSE培训清单 新员工的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必须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技能。 厂级培训: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力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 车间级培训: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的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培训: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调岗、离岗一年以上的应当重新接受车间级和班组级培训;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安全培训年度计划 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1.培训时间 2.培训内容 3.参加人员 4.考核结果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取证。 2.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考核由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标准自行组织考核。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培训的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里档案备查。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 1. 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2. 消防法律法规; 3. 火灾预防知识; 4. 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5. 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二、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 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 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3. 对在岗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4. 消防重点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消防知识培训: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作为培训重点。 职业卫生培训: 一、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 1. 制定培训计划; 2. 确定培训内容; 3. 确定培训学时; 4. 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二、主要负责人:初次培训16学时,继续教育培训8学时,培训内容: 1. 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 2. 行政法规和规章; 3. 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 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初次培训16学时,继续教育培训8学时,培训内容: 1. 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 2. 行政法规 3. 规章以及标准 4. 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 5. 主要职业病防治危害因素及防治措施 6. 职业病防治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7. 职业卫生管理需求和措施 四、接害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初次培训8学时,继续教育培训4学时 1. 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2. 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3. 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4.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5. 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 五、听力保护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噪声对健康的危害; 2. 听力测试的目的和程序 3. 本企业噪声实际情况及噪声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4. 使用护耳器的目的各类型护耳器的优缺点、声衰减值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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