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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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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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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6/12/14 09:46 稿件来源: 山东省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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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6]53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山东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安全生产基本状况
"十五"期间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安全生产形势逐年持续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全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由2001年的83187起减少到2005年的49336起,下降40.6%;死亡人数由2001年的10787人,减少到2005年的7898人,下降26.8%。"十五"期间全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年均分别递减12.2%和7.5%。2005年全省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43,低于全国0.73的水平。全省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10万人死亡率为2.78,低于全国3.88的水平。全省煤矿百万吨煤死亡率为0.25,远远低于全国2.81的水平,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全省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5.49,低于全国7.6的水平。
(一)"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确立。山东省人民政府早在"十五"初期省长办公会就确定各位副省长按照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确立。各级政府、各部门一把手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各职能部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审批、发证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从2004年开始,省安委会建立了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将控制指标纵向下达给17个市政府,横向下达给省公安、交通、建设、煤炭等省有关部门,再由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细化、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有关部门、村(居委会)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作为各地、各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指标,强化了对各级政府和企业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三)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狠抓了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为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十五"期间先后出台了《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41号)和《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177号)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等多部安全生产法规规章。
(四)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全省建立了安全生产"三级监督机构、四级管理网络",全省17个市、140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十五"末,省、市、县(市、区)三级安监部门安监人员达到1915名,乡镇专(兼)职安监人员达到4483人。
(五)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得到加强。制定出台了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意见和"双基"工作考核十项标准,从政府、部门和企业层面分别对"双基"工作提出了要求,督促基层政府、部门和企业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整改事故隐患。同时,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和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夯实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不断创新。"十五"期间,根据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不断探索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的方式和方法。为提高安全检查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实效性,确立了"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安全检查机制。建立了省、市、县重点企业监控体系。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排查确定了一批重点监控企业,实行分级监控,各负其责,不断对重点监控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针对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等重要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的特殊性以及汛期、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建立了一整套的早部署、早落实和自查、专业检查、包市督查、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每年都组织开展多次全省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大量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七)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得到落实。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程序、标准和条件,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十五"末,全省有325家煤矿、6369家建筑施工企业、27家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6826家非煤矿山、209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77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35124家零售单位获得销售许可证;9234家和8569家危化品经营单位分别获得甲种和乙种经营许可证。
(八)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初步实现了安全中介机构动态监管,完善了中介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在安全评价机构中推广了安全评价机构内部管理与业绩上报系统管理软件,建立了安全评价机构网上信息查询系统,方便了社会公众对安全评价机构信息的查询服务。实现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网上信息查询,为各级安监部门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九)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不断建立和完善。省及17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全部建立,县(市、区)基层安全生产专家队伍逐步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十五"末已达1464人,其中省安委会聘请了150名安全生产专家。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在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智力支撑作用。
(十)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得到较快发展。全省有31家安全评价机构、330家安全培训机构、1家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机构,为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十五"期间全省安全培训机构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4.1万人次,特种作业人员54.4万人次。安全评价机构出具安全评价报告达7万余份,为全省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机构为15大类劳动防护用品提供了检验服务。
(十一)安全科技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完成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施〈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指导意见的通知》。加强了对国家安监总局、省科技厅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跟踪管理、鉴定、成果登记、评奖、推广等管理工作。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列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科技计划项目逐年增多,获奖项目也逐步增多。《山东省企业生产安全及安全投入的研究》等一大批安全生产领域高水平项目获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
(十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初步建成。省及17个市、全部县(市、区)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执法监察队伍,部分乡镇也建立了执法中队,全省执法监察人员编制达到1331人,到位1029人,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不断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无视职工生命安全的行为。仅2005年全省各级执法监察队伍依法下达整改指令13637次,行政警告314次,罚款447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606处,吊销有关证照77个,提请关闭88家企业,有效地防范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十五"期间连续在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六个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开采矿山,责令停产、关闭了一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治理了一大批煤矿隐患,整治了多处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和一大批火险隐患,取缔了一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业户,极大地改善了全省安全生产状况。
(十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由省安监局牵头,组织公安、交通、建设、海事、卫生等部门,制定了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工程建设、城市燃气等10个方面的《山东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山东省特大航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山东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山东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5个子预案,最终形成了《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作为省政府应对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由省安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渔业生产三个重点领域,组建6个区域性的省级安全生产救援中心,在全省逐步形成了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十五)公众安全生产意识逐步提高。"十五"期间我省狠抓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省委组织部和省安监局联合对全省所有县(市、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全部进行了培训。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应急救援演练、知识竞赛和安全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单位、进企业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十五"期间虽然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仍比较薄弱。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大量非公有制企业存在,这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差、数量多,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管难度。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事故隐患多。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装备水平、技术工艺仍比较落后,设备老化,安全保障还比较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严重不足。中小企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改造差距大,企业事故隐患整改资金不足,重大事故隐患长期不能根治。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培训不到位。大量新设立的非公有制小企业录用农民工、临时工和外来工等,成为企业职工队伍的主体。他们在文化素质、安全技能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再加上流动性大,培训不到位,"三违"现象大量存在,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几率。
四是行业管理弱化。随着原来按行业设立的工业主管部门的撤销,安全生产职能缺位,相应的弥补措施又没有完全跟上,存在管理缺位。另外,企业安全标准有些已经过时,新的安全标准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再加上企业安全管理滑坡,使得一些事故不断发生。
五是"重生产、轻安全"现象严重。个别地区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安全生产工作"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说在嘴上",未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
六是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淡漠,自我保护意识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多年来数以万计的职工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必须加以遵守。生产经营单位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执行不力,劳动者对劳动防护用品配戴和使用不规范。在伤亡人员中,很多是由于安全生产知识缺乏、法制观念差、劳动防护水平低而造成的,他们既是事故的责任者又是受害者。
七是安全科学技术基础和安全教育工作薄弱。我省没有专门的安全生产专业科研机构。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也很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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