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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法要求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安责险,交通运输属于重点行业领域。应当在这个范畴内。
目前,全国各地的交通运输企业似乎还没有先例。其主要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
一是交通运输是个庞大的体系,包括50个以上门类,仅仅道路运输就包括客运、货运、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驾驶员培训、客运站、城市公交、出租车等等,究竟哪个具体行业交?
二是如何定义安责险,如何区分与现有险种的边界?例如效忠交通安全强制险、客运车辆的承运人责任险,都是强制的,与安责险是什么关系?是重复的,还是交叉的?
三是具体的操作层面,协议是什么样的,保额如何确定,是否考虑企业规模、风险程度、企业实力等等因素?
综合以上,必须认真领会新安法第51条的规定,等待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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