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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2023年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四个阶段。《方案》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狠下功夫,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精准严格执法,务求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三个层面”:一是企业层面,二是部门层面,三是党委政府层面。“四个突出”:一是突出“重大隐患”开展排查整治;二是突出“关键少数”狠抓全员责任落实;三是突出“先礼后兵”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四是突出“机制创新”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两个切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完善事故隐患辨识机制,二是完善企业自查自改机制,三是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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