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
全文没有“应急管理局”字样,有关系也吸引我注意的是这条,希望深圳先行示范吧。各类检查真是太频繁了,然而真的有意义么?
5.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推行合并检查或者组织联合检查。将信用等级高、涉及多部门检查的企业或者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纳入“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监管成本最优、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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