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拉葫芦使用操作要求 1、使用的手动葫芦必须附有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生产许可证标记及产品合格证,使用的产品必须有清晰、耐久的标牌。 2、手拉葫芦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吊钩、链条、轮轴、链盘和传动部分性能状况,发现吊钩锈蚀、链条裂纹现象、轮轴损伤和传动部分不灵活现象不得使用。 3、严禁超负荷起吊或斜吊,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悬挂手拉葫芦的支承点必须牢固,稳定;吊挂、捆绑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 6;不允许抛掷手拉葫芦。 4、手拉葫芦作业前,操作时应首先试吊,当重物离地后,如运转正常,制动可靠,方可继续起吊; 5、作业时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不得将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起吊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行走或停留; 6、不得使用非手动驱动方式起吊重物,发现拉不动时,不得增加拉力,要立即停止使用,检查重物是否与其他物件牵连、重物重量是否超过了额定起重量、葫芦机件有无损坏等; 7、上升或下降重物的距离不得超过规定的起升高度,以防损坏机件; 8、严禁用 2
台及 2
台以上手拉葫芦同时起吊重物; 9、链条使用时不得翻转、扭曲; 10、不允许用尖钩钩挂吊物,吊钩须位于重物重心铅垂线上,不得外拉斜挂; 11、严禁将下吊钩回扣到链条上进行起吊,下吊钩起吊物件不得翻转,防止重物倾斜翻转发生事故。12、作业过程中,慢慢拉动牵引链条,在起重链条受力后检查齿轮的咬合程度,链条的受力状况和自锁装置的良好性,发现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换停止作业,更换葫芦; 13、使用手动葫芦作业过程中,对于起重物件重量不明确,一人拉不动链条的情况下,应停止作业,查明原因,整改后按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14、定期检查起重链条有无过量磨损、腐蚀、变形和外部损伤;检查所有转动件转动是否灵活、紧固件不得松动;定期检查吊钩的磨损和变形,吊钩应无裂纹、锐角、毛刺、腐蚀、翘曲和扭转等有害缺陷; 15、各传动部件应定期加油脂润滑,制动器的摩擦表面之间必须保持清洁、无油、以保证制动性能可靠,检查所有转动件转动是否灵活、紧固件不得松动; 16、起重链条使用时应经常涂敷润滑油,不应粘上泥土等杂物,以免带入起重链轮而沉积在凹处影响正常啮合; 17、使用完毕的手拉葫芦应存放在干燥场所,长期放置不用时应适当防护和妥善保管; 18、各使用部门班组负责手动葫芦日常点检,使用部门每季度负责对手动葫芦进行抗拉试验,建立台账;使用部门每年定期委托保障部对手拉葫芦进行拆卸检查,并进行制动性能试验和动载性能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