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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自由空间

OHSMS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要素对比分析(内容丰富、不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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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8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责任与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质量标准化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负的安全责任,直到各操作人员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石。安全职责要覆盖所有从业人员;所有从业人员都要熟知自己的安全职责。
企业应明确以下人员的安全职责:
(1)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2)经理(厂长、总裁等)、副经理(副厂长、副总裁等);
(3)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机械师、总动力师及各副总;

(5)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工程师及技术人员;
(6)从业人员。
企业应明确以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1)决策机构;
(2)安委会或领导小组;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机械、动力、设备部门;
(5)生产、技术、计划、调度、质量、计量部门;
(6)消防、保卫部门;
(7)职业卫生、环保部门;
(8)供销、运输部门;
(9)基建(工程)部门;
(10)劳动人事、教育部门;
(11)财务部门;
(12)工会部门;
(13)科研、设计、规划部门;
(14)行政、后勤部门;
(15)其他有关部门。
企业应明确各生产基层单位的安全职责。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 应明确职业安全卫生是组织内每个部门及每个员工的责任,而不仅仅是安全卫生职能部门和那些具有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职责人员的责任。
(2) 需明确各类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并形成文件或培训软件,他们是:
   ① 最高管理者;
   ② 组织各层次的业务经理;
   ③ 工艺操作员和普通工人;
   ④ 对承包方的职业安全卫生进行管理的人员;
⑤   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培训的人员;
⑥    对职业安全卫生有关键影响的设备、动力、设计、工艺、材料、消防、财务等部门的人员;
   ⑦ 职业安全卫生专职及兼职人员;
   ⑧ 员工职业安全卫生代表。
(3) 必须将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和权限向组织内各层次受其影响的人员进行传达。还应确保每个人理解其范围和不同职能之间的界面。
(4) 为各类人员能实施职责,需给以必要的权限及资源的支持。
(5) 各级主管人员应提供其对职业安全卫生承诺的直观表面,其方式包括:现场访问和监察,参与事故调查,提供纠正措施所需的资源,出席职业安全卫生会议,发布支持信息,参加职业安全卫生活动等。
发表于 2008-11-28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体系 搞标准化 都是做好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工具,最终的目的都是实现零事故的安全目标。二者思想差不多,只是在操作过程中会有一些不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简单的说就是体系文件化,管理程序化。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9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责任与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1、安全质量标准化
企业应根据规模、风险大小,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应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领导,有安全生产相关人员、工会人员参加。安委会或领导小组不能虚设,要有安全生产活动记录(包括安全会议、文件、组织的活动等)。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涉及到组织内部每个成员,所以,为便于实施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内部的所有员工的作用、职责和权限应被界定和文件化,即要建立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经验表明,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不容忽视,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于最高管理者,所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最终责任应由最高管理者承担。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需要组织的全体员工的参与,因此,不能认为只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才负有这方面的责任,组织内的其它所有部门,都不能置身事外,这一点与ISO14000是相同的,而与ISO9000有较大差异,ISO9000要求覆盖与指定产品或服务质量有关的生产环节,不涉及全部的组织活动,而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必须覆盖组织的所有部门和活动。所以,组织必须以文件化和明确传达的方式,对组织的各部门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作用、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成功运行,需要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所以管理者为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必须提供必要的资源。
实践证明,要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除最高管理者起到核心作用外,在最高管理层应指定一个分工主管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即为管理者代表,视管理工作的需要还可指定其他副代表。管理者代表或许还有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但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必须突出明确他(们)下列两方面的作用、职责和权限:
    (1) 建立、实施与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最高管理者承诺和支持的基础上,管理者代表应全面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保持,即负责日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2) 向最高管理者汇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成功运行需要不断的持续改进,对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改进,需要通过最高管理者的决策来进行,而决策需要建立在全面的管理评审基础上,要进行管理评审需要全面了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所以,向最高管理者汇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是管理者代表的一个主要职责。
发表于 2008-11-29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的资料,可以系统学习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08-11-30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责任与组织机构的具体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
1.查责任制制度文本。
2.分析责任制内容,对照组织结构体系,确定是否全面、完整。
3.从各职能层次分别抽取5个部门/5类人员,确定责任是否符合上级规定和本部门/单位/岗位特点。
4.分析行政正职安全责任,查文件签署确认履行是否到位。
5.分析安全管理机构职责权限,查其工作安排/要求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6.查各级安全责任人任命书。
7.查各级安全责任人员(每级5人)安全履职情况记录,是否与生产“五同时”。

          安全生产委员会
1.查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文件及成员任命情况。
2.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文件是否确定或任命安全联系人。
3.查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以确认会议次数、会议纪要是否符合要求。
4.分析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确认会议是否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措施及发展方案。
5.查阅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是否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的记录。


        安全管理机构
1.查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网络,分析网络图是否。
2.查有关机构、职能、编制设定的行政文件,确认是否指定或设立负责安全管理的机构。
3.查人事部门员工花名册与安全管理机构实际工作人员对比,以确认配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及上级公司的要求。
4.查安全管理机构工作文件、档案、记录等,以确认其是否有效履行职能并对其他部门可施加有效影响。
5.查6个车间级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6.查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名册,到10个车间、班组了解,以确认是否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安全管理人员
1.查人事文件,确认是否设立安全管理人员职位并有正式任命文件。
2.查任命文件、安全责任制,确认是否确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范围和职责及授予其审查签署有关文件的权限。
3.查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以何种方式被传达、公告(公示)。
4.抽查任命的15个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记录以及上岗资格,以确认其是否具有任职资格和能力。
5.计算专(兼)职安全员(不少于1:50的比率)人数是否符合要求。
6.查有关劳资规定、财务记录,以确认任命的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薪酬待遇得到保障。

          企业社会责任
1.查各类对外公开文件,以确认是否自觉意识到其不良安全管理或不良组织行为给社会(公众)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
2.查有关文件,以确认是否在消除或降低其不良安全管理或不良组织行为给社会(公众)造成不利后果方面采取了措施。
3.查有关文件并与安全管理机构交流,以确认是否将其生产经营活动可能主要引起他人伤亡和/或财产损失的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对象。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责任与组织机构不符合表现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N1:无责任制制度文本,或者因至少一个部门/一类人员的责任缺失而不全面、完整。
N2:至少有2个部门或2类人员的责任不符合上级规定和本部门/单位/岗位特点。
N3:行政正职安全责任不合法,或者履行不到位。
N4:无安全责任人任命书。
N5: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庞杂、权限模糊不明,或者其2项工作安排/要求未有效执行,工作权威性无法确定。
N6:至少有3个安全责任人无安全责任履职情况记录,或者无法确定安全是否与生产“五同时”。

2 安全生产委员会
N1:无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及成员任命文件。
N2:未正式确定或任命安全联系人。
N3: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或者会议次数、会议纪要不符合要求。
N4: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未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措施及发展方案,或者无法确定会议对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发挥的作用。
N5: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为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或者没有培训记录。

3 安全管理机构
N1:未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网络或没有网络图,或者网络未覆盖各级、各职能层次、各生产环节、有断点。
N2:未正式指定或设立负责安全管理的机构。
N3:安全管理机构实际工作人员配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及上级公司的要求。
N4:经查证无确认安全管理机构不能有效履行职能并对其他部门施加有效影响。
N5:至少2个车间级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常不开会,或者无会议记录。
N6.至少5个车间、班组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4  安全管理人员
N1:无设立、任命安全管理人员职位的正式文件。
N2:未确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范围和职责,或者未授予其审查签署有关文件的权限。
N3:未正式传达、公告(公示)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N4:至少有5个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或无记录,或者未按规定取得上岗资格。
N5:专(兼)职安全员人数不足150的比率。
N6:任命的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薪酬待遇没有明确规定,或者没有得到保障。

5  企业社会责任
N1:无法确认其已经自觉意识到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
N2:根本没有采取措施。
N3:根本未将其生产经营活动可能主要引起他人伤亡和/或财产损失的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对象,或者已意识到要管但责任不落实。

[ 本帖最后由 自由空间 于 2008-12-3 19:21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12-5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教育培训


1、安全质量标准化
      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目的是通过有效的安全培训,使企业的每个管理人员都具备应有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有序的开展.其他管理人员(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企业从业人员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承担者。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生产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其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许多有关事故资料显示,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80%。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奇经过大量研究,认为存在着“88102的规律,即100起安全事故中,有88起纯属人为,有10起是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只有2起所谓的“天灾”是难以预防的。由此可见,要控制事故的发生,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关键。同时,大量的工伤事故分析统计资料表明,工伤事故与年龄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工伤事故的最大值发生在18岁到30岁之间,而且发生在入厂工作的头一两年,即刚入厂工作不久的新员工最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因此必须要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安全素质,增强其预防事故的能力。


对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培训教育。
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应有作业现场所在单位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培训记录。
对企业日常安全教育,主要是班组安全活动的考核。在企业中,要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为,关键在班组;企业的各项任务要转化为每个职工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同样要靠班组;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最终还是要靠班组。所以,班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可以说,一个企业班组的安全管理水平就决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的状况。
     对企业培训教育管理的考核。目的是使企业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安全培训的目标,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促使员工重视安全,实现安全生产。
一般企业的安全培训计划是在年初制定的,但可能在实施过程中有变化,比如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新的标准规范的颁布等等,在制定培训计划时,不可能预见,所以要及时变更,增加内容。变更的情况,计划的改变,内容的增加,都要形成记录。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要对每一次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价。确保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意要有培训效果的文字记录。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全员的参与才能做好,且其绩效关系到组织内部的每个员工。所以,组织要进行全面职业健康安全培训,以使全体员工具备安全意识和完成与职业健康安全相关工作任务的能力。
    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培训,首先要确定培训需求,培训需求要考虑不同层次。确定组织内部的培训的需求,可从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两个方面考察。对于管理人员要从其所在管理岗位所必需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来确定培训需求;对于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要从其所必须掌握的安全技术、技能确定培训需求,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行资格考核。
此外,组织还应开展经常性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并为此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以使全体员工逐步提高如下几个方面的安全意识:

(1)
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与程序及其他要求都是有效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保证,只有严格贯彻,才能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持续改进。所以要经常地教育员工,使得其在工作中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2)
个人工作与组织整个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关系。组织内的每个员工的工作都会直接或间接地联系到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重大风险,所以为提高组织的总体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必须使每个员工都明确他们工作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重大风险,以及个人工作对组织整个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促进。

(3)
个人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组织的全员参与,组织的每个员工应明确自己的职责,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其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的作用,从而使得组织的整体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不断提高。
(4) 违规管理和违章操作的后果。要使组织的每位员工都意识到,由于他们自身工作上的过失,会造成什么样的安全事故后果,这样会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及涉及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发表于 2008-12-6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谢谢xiexie
 楼主| 发表于 2008-12-8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培训教育
安全质量标准化要素分析:

1管理人员培训
      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目的是通过有效的安全培训,使企业的每个管理人员都具备应有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有序的开展

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从业人员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承担者。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生产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进行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许多有关事故资料显示,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80%。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奇经过大量研究,认为存在着“88102的规律,即100起安全事故中,有88起纯属人为,有10起是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只有2起所谓的“天灾”是难以预防的。由此可见,要控制事故的发生,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关键。同时,大量的工伤事故分析统计资料表明,工伤事故与年龄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工伤事故的最大值发生在18岁到30岁之间,而且发生在入厂工作的头一两年,即刚入厂工作不久的新员工最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因此必须要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安全素质,增强其预防事故的能力。
       新员工刚刚成为企业的一员,对工厂企业的一切都非常新鲜,通过安全培训教育,要让他们确实感到搞好安全生产是他们切身利益之所在,是与自己本身和家庭幸福、与他人生命和家庭幸福息息相关的大事,他们才会对安全生产重视和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地参与安全管理,所以要对新员工进行广泛的安全培训教育,使安全生产的思想深入到新员工的心中,激发新员工强烈的事业心和安全责任感,从而把安全管理工作树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中,确保安全生产,杜绝

4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本要素是对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对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要求。

5日常安全教育
     本要素是对企业日常安全教育,主要是班组安全活动的考核。在企业中,要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为,关键在班组;企业的各项任务要转化为每个职工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同样要靠班组;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最终还是要靠班组。所以,班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可以说,一个企业班组的安全管理水平就决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的状况。

6
培训教育管理
     本要素是对企业培训教育管理的考核。目的是使企业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安全培训的目标,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促使员工重视安全,实现安全生产。


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4.4.2
培训、意识和能力
对于其工作可能影响工作场所内职业健康安全的人员,应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在教育、培训和(或)经历方面,组织应对其能力作出适当的规定。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保处于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都意识到:
——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程序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在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后果,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职业健康安全效益;
——在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程序,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要求(见4.4.7)方面的作用和职责;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培训程序应考虑不同层次的:
——职责、能力及文化程度;
——风险。

(1) 培训程序的基本内容为:
     确定待培训人员应具备的职业安全卫生意识和能力。
     对待培训人员现有的职业安全卫生意识和能力进行调查和归纳。
     确定弥补所需职业安全卫生意识和技能的教学计划。
     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包括后勤服务)。
     对培训的有效性和最终的技能水平进行评估。评价培训训练的计划,和通过现场检查确定是否已获得技能,或监测培训的长期影响。
(2) 培训对象包括组织的全体员工和相关方人员,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员培训的内容不应完全相同
     对组织最高管理层主要是作体系的主要概念、职责和权限的培训;
     对各中层主管人员主要是作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性质、特点、体系的结构及职责和权限的培训;
     对特殊职能人员的专题培训。例如:
h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制定风险控制计划人员
      h 组织内部的体系审核人员
      h 职业安全卫生代表等
    对各部门的员工进行理解、参与和实施体系和培训
    对承包商、临时工和访问者按其暴露的风险水平制定培训方案。
(3) 应建立以下程序和记录
    OHSMS培训程序
    培训有效性评估程序
    各种培训记录

[ 本帖最后由 自由空间 于 2008-12-8 20:01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12-9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物的不良状态与人的不安全行为,在作业时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但是物的不良状态却可以用人的安全行为去弥补,达到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因此必须加强对员工队伍及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从基础上、从技术上,按照企业生产所需的要求,去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矛盾,才能确保运营中的安全生产。
一、基础性的培训是岗位安全的需要
基础性的培训是对现场作业人员培训的第一步,对人身安全及生产基础理论进行独岗单一的培训。队伍的业务技能参差不齐,安全隐患层见叠出。学规章才能知规章、守规章。为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就必须从人身安全及安全生产基础理论上,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再到实践的岗位中得到煅炼和提高。
二、综合性的培训是安全生产的需要
综合性的培训是对现场作业中有一定基础知识和实作经验的人员进行的第二步岗位横向培训。工种岗位较多,各工种不能独立去完成生产任务,而是需要各工种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才能完成生产任务,具体体现的是团体协作和三控精神。因此,各工种不但要纵向学习,而且还要横向学习。要了解本岗位的业务技能,还要掌握本部门内相关工种(岗位)的业务技能。因此,必须对员工进行相关岗位的基础知识和安全工作的培训,在实践中才能起到你错我补,你漏我堵的互控效应;才能有效的为安全生产服务。
三、复合性的培训是企业发展的需要
复合性的培训是对现场作业中基础知识较广和实作技能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进行的第三步岗位轮换制培训。岗位轮换制是在生产条件允许和生产人员充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通过岗位轮换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在不同的岗位上能学到不同的业务知识。通过岗位轮换培训,对重要岗位产生了岗位的竞争机制,谁干的好、落实安全制度好,就留谁在重要岗位上。通过岗位轮换培训,企业也拥有大量的复合型人才。
四、 针对性的培训是 企业管理的需要                                                                                    
针对性的培训是对业务技能较强、综合素质高、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人员,进行的第四步班组长培训。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各项工作的落脚点。班组长在生产中是领导者、指挥者、执行者,是兵头将尾,也是班组管理的核心,在安全生产中其岗位非常重要,在生产的过程中,很多工作都是生产班组去协调配合完成的。针对性的培训必须是全面性的、是综合性的,重点是班组管理和安全管理培训。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班组长的综合素质在班组发挥战斗力、凝聚力、团结协作及安全生产等工作上,能起决定性的作用。
员工素质培训是企业立足市场竞争,发展壮大自身的根本。因此,员工的培训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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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0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使安全教育培训取得良好的效果,在选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教学方法、组织方式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科学性与系统完整性原则
    每一项安全生产法规都是经过反复讨论、研究修改之后才正式通过和颁布实施的,其概念和体系都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系统完整性。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必须贯彻科学性和系统完整性的原则。这就要求:
   1)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培训内容的科学性和系统完整性,除了注意概念的科学理解外,还必须反对顾此失彼,一知半解和“各取所需”。必须提倡辩证地理解安全生产法规条款中互相制约的关系。
   2)采取科学的、系统完整的法规教育培训体系,统筹规划,相互协调,避免漏洞,以保证科学、系统、完整地理解安全生产法规的条款和精神实质。

2
.教育性原则
    安全生产法规本身富有教育意义,在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培训工作时,应充分发挥法规本身所具有的教育作用,为更好的贯彻教育性原则,必须注意:
   1)充分挖掘安全生产法规及其具体条款的教育性,使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受到深刻的教育,使他们充分领会精神,养成安全生产法规所指引的思想感情和行为习惯,坚定维护和实施安全法规的信念。
   2)在利用事故案例进行教育时,也要适当注意分寸和效果,避免为介绍而介绍的倾向,避免有意无意地过分夸大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3
.普及性原则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调整人们在生产过程以及社会关系中的规范和行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就必须遵循普及性的原则,力求达到最大限度的普及。因此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面向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人员,主要的安全法规的精神应力求达到家喻户哓,人人皆知。
   2)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通过一切可以利用的渠道和宣传媒体,扩大宣传面,其中主要包括报纸、书刊、广播、电影、电视、教学、培训、宣讲、竞赛、演习、文艺演出等。
   3)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其中包括新闻报道、报告文学、小说戏剧、电影电视、广播曲艺、教材讲义等。

4
.通俗性原则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在普及,为了便于广大职工接受,通俗性原则就显得更为重要。为此应注意:
   1)安全规章制度的条款文字应力求通俗易懂,要放弃广大职工不易理解的词语,改用更明白易懂的词语。
   2)对每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法规,都应编写出通俗的讲解材料,对名词要作出解释和注释,必要时可编制图表,广为发行宣传。

5
.直观性原则
    安全生产法规既然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就可以体现在人们的具体行为中,这就为安全教育培训的直观性原则提供了基础。直观性的教育培训,生动形象,易懂易记,便于广大职工接受,直观性原则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来:
   1)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最好是把各类事故案例纳入一定的系统,避免就事论事。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通过事故案例说明安全生产法规的实质性内容,让大家理解安全生产法规的精神实质。
   2)利用形象化信息工具,如电影、电视、广播、录音、录像等,将安全生产法规形象、生动地表现出来,便于广大职工接受。
   3)对于文化基础较差的职工,贯彻直观性原则更为重要。另外教师在授课时还应该注意直观性。

6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包括:
   1)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本身负有预防违章肇事行为的使命,而只有理论联系实际才能收到更大的效果。这就需要针对人们存在的实际问题(其中包括对安全法规的怀疑、不信任或漠不关心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联系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故案例,可以使接受宣传教育的人获得真切的认识和感受。在生产过程中,人是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就可使人们掌握客观规律,就可能去限制它的不利一面,利用它的有利一面,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7
.按需施教原则
    由于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所从事的工作不同,所要求的安全知识、技能也不相同。因此,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充分考虑他们各自的特点,做到因材施教。同时,应针对员工的不同文化水平、不同的工种岗位、不同要求以及其他差异,区别对待。

8
.培训方式和方法多样性原则
    培训内容主要按员工培训需求来确定,而培训内容不同,培训方式和培训方法也应有所不同。例如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采用模拟训练法或示范教学法比较合适;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主要用案例分析研究法、课堂讲授法效果较好。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4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4.4.3
协商和沟通
组织应具有程序,确保与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就相关职业健康安全信息进行相互沟通。
组织应将员工参与和协商的安排形成文件,并通报相关方。
员工应:
——参与风险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和评审;
——参与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
——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
——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员工代表和指定的管理者代表
要素说明:
  协商与沟通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十分重要的要素,只有在顺畅的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的基础上,才能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成功运行,任何信息的停滞和不畅都会造成体系运行的失败。所以,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的程序,用来进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信息交流。
    协商与交流包括两个方面,内部的协商与交流和外部信息交流。两方面的信息交流,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都是十分重要的。
    内部的协商与交流,主要是指员工的参与和协商,以及组织内部各部门、各层次之间的交流。
职业健康安全的直接利益对象是组织内部员工,所以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有员工参与,要以计划文件形式,确立员工在如下几方面的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权力:
(1) 对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的方针和程序,无论是在制定上,还是后续的评审、修订,员工要以一定的方式进行参与。

(2)
作业场所内安全卫生情况的变化,直接影响员工的安康,组织如计划直接或间接地改变某一作业场所安全卫生情况,要事先同员工商讨。

(3)
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要受员工的监督,组织要及时听取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员工在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中享有代表的权力。

(4)
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参与和协商,在某些情况下,需要以他们其中的代表形式开展,比如工会等,组织的员工应知道谁是他们职业健康安全代表。同时,为便于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协调,员工也应知道谁是特定任命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与运行,需要组织内部各个环节的成功协作,这种协作要建立在相互之间不断的信息交流基础上。管理者要掌握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情况,需要逐层次向上的信息交流,而管理者的决策信息需要逐层次向下的传达。总之,组织内部的信息交流需要横向、纵向或交叉进行。
    外部信息交流主要是指外部相关方信息的接收、成文和答复。
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能孤立于外部环境而存在,它要满足有关法规要求,以及特定相关方的要求等,同时组织自身也要向外部学习好的经验,来充实、完善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以组织与外部的信息交流也是十分重要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5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教育、培训,以提高业务和技能水平,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从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管理人员、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影响的重大风险因素岗位人员及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相关的其他人员进行的培训管理。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
3.1.1负责汇集各单位提出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需求,根据确定的培训需求,负责制定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计划,并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1.2负责抽查培训效果,并进行培训评估和反馈。
3.2生产部、装备部、武装保卫部配合人力资源部确定培训需求,并对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进行指导和过程监控;
3.3 各责任单位根据培训计划具体实施培训,使员工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能力要求,具备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相关知识,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工作程序
4.1 培训计划的制定
4.1.1
生产部、武装保卫部负责提出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需求计划;
4.1.2
各单位每年底制定出下一年度岗位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需求计划上报人力资源部;
4.1.3人力资源部确定培训需求计划,并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2 培训计划的实施和监控
4.2.1
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的培训由生产部、武装保卫部组织实施;
4.2.2
岗位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计划由各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4.2.3
各责任单位在开班前,需将教学计划、培训目标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开班;
4.2.4人力资源部对培训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抽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4.3新员工培训
4.3.1新员工应进行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等在内的岗前培训;
4.3.2新员工分配到单位后,各单位应对新员工进行危害意识、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岗位操作规程及岗位健康安全影响方面的知识培训,并保存好有关记录。
4.4 转岗培训
4.4.1对转到涉及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重要岗位员工应及时进行岗位培训,由各单位按照《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实施培训。
4.5 员工的日常培训
4.5.1各单位在各种员工会议上不定期进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4.5.2
各单位负责保存培训记录。
4.6 重要危害因素及特殊岗位的培训
4.6.1
各单位对于可能产生重大危害因素的岗位人员应进行岗位培训,使其熟悉岗位操作规程将对自己和他人造成的影响,具备一定的工作技能和岗位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经验,确保其能够胜任所担负的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程序》。
4.7 培训的评估
4.7.1
各单位在培训班结束后,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培训班明细,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在10日内对培训班进行抽查评估;
4.7.2
对工人岗位的培训班,采取抽考的办法,评估受培人员掌握培训知识、技能的情况,评估不合格,重新培训;
4.7.3
对管理岗位的培训班,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
4.7.4人力资源部将评估结果反馈给责任单位。
5 相关文件
5.1《岗位说明书》
5.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程序》
5.3《短期评估评分标准》
6 记录
6.1    年度员工培训计划》
6.2《员工工作岗位变动明细表》
6.3《短期评估表》
6.4《技能操作评定表》
6.5《人力资源部培训评估反馈表》
6.6《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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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6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组织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审以及经常性安全教育。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各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公司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处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
各二级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五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七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九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安全培训计划实施。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 四级安全教育
  第十条 各单位对人力资源部分配安排进厂的新职工、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实习代培人员等在进入岗位前,必须进行公司级、单位级、车间级、班组级的四级安全教育,四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十一条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到安全处,安全教育科负责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1天,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安全教育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转入单位进行单位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一)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典型事故案例。
   第十二条  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负责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1天,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转入车间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
单位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十三条 车间级安全教育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副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协助,教育时间不少于1天,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安全员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转入班组进行班组级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四条 班组级安全教育必须由班长负责,班组安全员协助,经闭卷考试合格后,必须签订师徒合同,在师傅的监护下操作。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五条  师徒合同期满,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单位生产安保科开据办理安全操作合格证申请,由安全处安全教育科办理《安全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上岗工作。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  公司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和压力容器作业。
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第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复审内容包括:
(一)健康检查;
(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四)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第二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工作由安全处安全教育科负责统一组织。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管理库。同时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要本着“有岗办证”的原则,保持特种作业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严格控制培训取证人员。
第二十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工作调动,需到原单位和新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将不予办理复审及重新取证事宜。
第二十五条  在公司区域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同时到相关单位生产安保科备案,接受日常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并调离原岗位,不得再从事特种作业:
(一)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三次以上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四)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第二十七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单位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退休,其操作证由所在单位收回,并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第五章  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  各单位每年必须组织岗位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标准化程序的培训并考试,培训具体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成绩记入安全操作合格证,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  车间坚持每月一次、班组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班组要坚持每天班前安全会和安全交接班制度。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要结合每日的工作任务、性质,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要设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场所,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十三条 生产设备检修和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管理部门要强令各施工、检修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检修安全措施进行交底,并保存记录。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培训,建立记录。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根据季节特点、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分布特征进行不同类型的针对性教育,如安全比武、应急预案的演练、事故案例教育等。并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经常利用黑板报、墙报、简报、标语、橱窗等宣传媒体,广泛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单位安全动态,弘扬企业安全文化。
第六章  “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相关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保存记录。
第七章  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包括调换工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单位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九条  职工违规作业三次一律交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进行脱岗安全教育,教育时间视其表现确定,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生工伤事故的人员,除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必须对其进行脱岗安全教育和学习,工伤事故责任人按权限由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进行教育。
第八章    组织管理
第四十条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归口管理,安全处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十一条  安全处负责提出中层及以上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需求计划;
第四十二条  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公司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各单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单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及时上报安全处安全教育科,各职能部门应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在人员、物资、资金上给予保证。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四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确定培训需求计划,并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第四十五条  公司中层及以上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安全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十六条  岗位员工的安全培训计划由各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  各责任单位在开班前,需将教学计划、培训目标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开班;
第四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对培训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抽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十九条  各单位、各车间和各班组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台帐及档案,安全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要逐渐由说教形式向形象化教育转变,大力倡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第九章 培训的评估
第五十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处对各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第五十一条 各单位对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五十二条  各单位在培训班结束后,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培训班明细,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在10日内对培训班进行抽查评估;
    第五十三条  对工人岗位的培训班,采取抽考的办法,评估受培人员掌握培训知识、技能的情况,评估不合格,重新培训;
 第五十四条  对管理岗位的培训班,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
第五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将评估结果反馈给责任单位
                 第八章 罚则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由安全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二)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
  (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全处。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7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信息交流与协商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信息的交流、协商途径和管理的方法,确保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各类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收集、传递、交流、反馈和处理的全过程。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对重大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决策;
3.2 生产部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的归口单位,负责内外部信息交流和协商的管理工作;
3.3 办公室协助生产部进行外部信息交流和协商的处理;
3.4 各单位负责其工作范围内的信息交流和协商管理工作,并负责向生产部及时反馈重大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信息;
3.5 各单位负责对本业务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收集、传递、答复和处理;
3.6 各单位体系联络员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收集、传递。
4 工作程序
4.1 信息的分类
4.1.1
外部信息
a) 国家、省、市、行业的最新法律、法规、标准;
b) 地方政府、安全、环保等部门的监测与测量的信息,如:检测报告、整改通知、统计报表等;
c) 相关方反馈的信息及投诉;
d) 认证机构审核信息;
e) 相关方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要求与建议,如:安全管理治理方面的信息。
4.1.2
内部信息
a) 正常的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监测与测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管理评审等的信息;
b) 重要环境因素、重大风险因素更新与控制信息;
c) 法律、法规和合规性评价信息;
d)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信息;
e) 不符合纠正信息;
f) 其他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如:员工的建议、抱怨等。
4.2 信息收集的方式方法
4.2.1
外部信息的收集
a) 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获取执行《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b) 其他外部信息的获取可采用书面文件、咨询、电话、传真、公告、网络等一切可以利用的通迅及宣传工具。
4.2.2
内部信息的收集:
a) 正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如:重大风险因素更新与控制信息,法律、法规和合规性信息,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信息,不符合纠正信息等信息的获取执行体系文件中的各有关程序文件;
b) 其他内部信息的获取可采用文件、会议、报表、总结、培训、通知、电话、网络等一切可以利用的通迅手段及交流方式。
4.3 信息的处理
4.3.1
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4.3.1.1 内部信息的处理和要求:
a) 正常的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由生产部按体系文件相关程序要求进行传递和处理;
b) 重大风险因素更新与控制信息,由需更新单位将信息传递到生产部,再由生产部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有关单位;
c) 法律、法规和合规性信息,由生产部负责处理并将信息传递到各有关单位;
d)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信息,由发现单位及时传递给生产部、公司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由管理者代表作出决策;
e) 生产部负责与发生不符合的责任单位进行不符合纠正信息的双向交流;
f) 其他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由提供者直接传递给生产部、公司办公室或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g) 各单位应将管理体系运行控制的有关信息直接传递给生产部,由生产部负责处理;
h) 各单位都要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的联络员,联络员应收集本单位或部门涉及到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信息(包括合理化建议等),并及时将这些信息反应到有关部门和管理者;
i) 以上各种信息的接收、传递、处理都应作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处理登记表》。
4.3.1.2 外部信息的处理和要求
a) 公司办公室负责外部信息的接收、传递和处理;
b) 各单位收到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或投诉等重要外部信息后,应在一周内反馈给生产部,由生产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但涉及集团公司机密的重要重大风险因素的答复,必须事先取得管理者代表的同意,按管理者代表的意见进行处理,填写《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处理登记表》;
c) 各单位从外部获得的其他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应及时传递给生产部,经过分类、整理后,根据需要再传递给相关单位。
4.3.2
处理结果的验证
a) 对需反馈的内、外部信息,相关单位应按要求(或在一周之内)予以答复,若有关要求超出处理能力,则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管理者代表汇报,形成处理决定后按要求(或在一周之内)给予答复,必要时查阅《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处理登记表》;
b) 负责内、外部重大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协商与交流的相关单位应作好记录,必要时查阅《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处理登记表》。
4.4 信息交流和协商的方法
4.4.1
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可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一切通信工具;
4.4.2
生产部通过安全例会或专项通知,向各单位传递职业健康安全信息;
4.4.3
各单位每季向生产部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报告;
4.4.4
各单位对接收、传递的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应予以记录,填写《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处理登记表》;
4.5 充分发挥员工作用
4.5.1
员工有权利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的状况,公司如有计划改变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情况时,要事先与员工进行商讨;工会应代表员工参与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决策的协商工作,并将有关决议在职工代表大会或分会主席联席会上向员工进行通报;
4.5.2
员工参与影响作业场所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的讨论,所有事故、事件调查、分析都要有现场相关人员的参加,处理结果和纠正措施必须传达给员工;
4.5.3
每一员工都有对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权利和义务。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有权进行制止;
4.5.4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制定和评审要征求员工的建议和意见。
5 相关文件
5.1 《绩效的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5.2 《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6 记录
6.1 《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处理登记表》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9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内容
  安全理念与政策
1.与行政正职、3名以上管理层领导交流,了解持有的基本安全理念与安全原则。
2.与5名中层管理人员交流,与10名基层人员座谈,了解他们对安全理念与安全原则理解与看法。
3.查方针文件以及宣传、公告方式,分析方针,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4.查有关文件和各项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以确认是否确定并执行要求的安全政策。

安全意识及其提高
1.查生产岗位,确定是否有岗位安全提示性的指导书、卡片等。
2.查安全宣传计划是否制定,并确定是否围绕安全意识展开。
3.现场收集证据,以确定是否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经常性宣传安全。
5.现场抽查10名基层员工,确定他们是否知晓安全方针、政策。
4.查有关文件,确定是否对安全意识提高促进工作效果进行跟踪评价。

信息沟通与协商
1.了解内部沟通系统和渠道,查阅文字材料,询问基层员工(到2个车间开座谈会)是否对安全工作提出过抱怨、建议、问题,从而确定内部沟通的有效性。
2.了解已完成的高风险工作任务,追查该任务执行前是否讨论危害与风险(任务执行人应参与),要看记录。
3.了解内部沟通系统和渠道。查证是否认定外部主要联系单位并及时向其传递信息。
4.调查重要安全工作及事务的决策过程及记录,确定是否有员工特别是基层生产员工参与。

安全文化建设
1.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等文件,确定是否安排安全文化专题活动。
2.查阅已举办的安全文化活动资料。
3.查针对员工家属安全意识的安全活动计划和活动举办材料。
4.抽查不同类型的班组10个,查阅班组安全活动资料,与班组员工交流,以确认班组安全活动的举办情况。

  安全教育培训
1.到培训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查制度文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档案记录。
2.每类人员的培训抽查10份档案记录。
3.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是否按需要编制、经过审批、严格执行。
4.查是否有“四新”,并查是否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完整。
5.查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6.查是否有教育培训效果评价、评价考核手段是否有效。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0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审核要点

1)组织是否建立和保持员工培训程序。

    2)组织的OHS管理者代表是否具有必要的OHS知识和技能。

    3)组织中可能产生重大事故危险的岗位有哪些,这些岗位的人员是否都经过培训,培训记录是否妥善保存。

    4)如何确定组织中各层次人员的安全培训需求,员工对安全重要性的理解、接受和认识程度如何。

    5)是否根据需要对培训计划进行了制定、评审和修改。

    6)培训活动和效果是否进行了跟踪检查和记录。

    7)组织的各层管理者是否具备必要的OHS知识和技能。

    8)是否明确特殊工种的培训,是否有上岗操作证和资格考核记录。

    9)如何对相关方、临时工实施需要的培训。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3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教育培训不符合表现


安全理念与政策
N1:行政正职、管理层没有要求的安全理念与安全原则,或者对安全理念与安全原则认识不足、模糊不清。
N2:中层管理人员、基层人员不了解安全理念与安全原则。
N3:对安全理念与安全原则的上下不一致,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
N4:安全方针不符合要求,或者没有广泛宣传、公告。
N5:无法确定要求的安全政策得以落实、执行,或者部分执行部分没有执行。
安全意识及其提高
N1生产岗位无岗位安全提示性的专门书面资料,或者内容不全
N2:没有制定安全宣传计划,或者计划没有执行。
N3:没有调动各种手段方法经常性宣传安全。
N4:30%基层员工不知道安全方针、政策。
N5:没有对安全意识提高促进工作效果进行跟踪评价,或者无法确定是否评价。


信息沟通与协商
N1:没有内部定期安全简讯或刊物进行信息交流。
N2:员工提出抱怨、建议、问题未交上去,或者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反馈。
N3:高风险任务执行前没有讨论危害与风险,或者没有完整记录。
N4:与外部进行沟通主要对象不清楚。N5:重要安全工作及事务的决策无员工特别是基层生产员工的参与



安全文化建设
N1:无安全文化专题活动策划及安排,或者根本没有举行。
N2:无针对员工家属安全意识的安全活动计划,或者根本没有举行。
N3:30%的班组没有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或者活动没有正常有效开展。
N4班组的建议和取得的成绩没有得到重视和表扬

  安全教育培训
N1:无专门制度。
N2:一类人员中30%未按规定培训,或者培训记录没有或不完整。
N3: 无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或没有了解需求,或者计划未经审批,或者计划中30%的项目没有执行又没有说明原因
N4:至少有一个“四新”没有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或者没有记录。
N5:没有教育培训效果评价制度,或者一年中有三次培训没有评价效果。
发表于 2008-12-23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奉献!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险管理与隐患整治
安全质量标准化
1、
风险管理的意义:
实施安全标准化的目的在于控制各类风险,减少事故发生,改善企业的安全管理绩效。因此,全面识别危害因素,准确评价风险、控制重大风险,是安全标准化建立和保持的基础,对重大风险的控制与管理是标准化运行的关键。因此说:风险管理是安全标准化建立和保持的基础;风险管理是安全标准化运行的核心。
2、建立评价组织。
    企业应根据标准化的要求,建立风险评价组织,并在《风险管理制度》或《风险评价程序或指导书》或以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 人员组成要合理,要包括安全管理、机械、动力、设备、生产、技术、消防、职业卫生、环保、供销、运输、基建(工程)等部门、专业的人员。
    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应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或指导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评价准则,成立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要制订《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
     ⑴、建立风险评价组织。明确评价人员组成、任务、职责分工等;
     ⑵、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
     ⑶、规定单位风险评价方法
     ⑷、制定本单位风险评价准则
     ⑸、明确风险评价周期。
     ⑹、风险评价的程序要求。
3 明确风险评价目的。


企业通过事先分析、评价,制订风险控制措施,实现管理关口前移,实现左侧管理,实现事前预防,达到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
    风险分析时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风险分析要求:企业应识别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生产活动,所有生产现场使用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危害因素,通过工程控制、行政公里和个人防护等措施,遏制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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