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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为3000元工资杀死老板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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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5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5日03:04  新闻晨报
  □记者 李东华 通讯员 敖颖婕
  晨报讯 仅仅因为一时拿不到被拖欠的3000元工资,年轻的员工魏士祥携带尖刀来到老板家中,杀害了留在家中的老板妻女,之后又将赶回家的老板刺伤。前天上午,上海一中院一审判决魏士祥死刑,并承担共计572379元的民事赔偿责任。
  今年只有22岁的魏士祥是上海保灵洗涤有限公司的员工,因老板何某一直拖欠工资,多次追讨未果的他怀恨在心。去年11月16日下午,魏士祥携带尖刀至奉贤区南桥镇何某的住处,因何某不在,遂向何妻王某索要工资。王某在魏士祥的要求下写下次年2月支付欠款的欠条,并应其要求修改支付日期重新抄写了两张欠条。
  可魏士祥并未就此罢手,他举起尖刀向王某连刺数刀,王某5岁的女儿雯雯见状叫喊,魏又持尖刀对雯雯颈部猛刺数刀。
  魏行凶后,将母女两人的尸体移至卫生间浴缸并对现场血迹进行处理,接着他守候在何某家中。当何某回家时,魏士祥立即持刀朝何腹部捅刺,因何某反抗及时,并有随同何回家的原保灵公司员工刘某阻挡,何某仅被刺伤左臂。何某趁机逃至室外,反锁房门并报警。
  一中院认为,魏士祥故意杀人,致2人死亡,1人轻微伤,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魏士祥虽具有自首情节,但系被堵在房内的情况下迫不得已而投案。由于魏士祥作案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严惩,对其自首情节不能从轻处罚。
  [记者手记]
  维权也应通过合法渠道
  近年来,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其中涉及外来务工者的欠薪纠纷显著增加。这既有企业经营不善、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用人单位忽视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原因,也不乏劳动者自身缺乏对法律法规的了解、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的因素。外来务工者在社会中是一个相对弱势的群体,一旦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若处置不当,易产生一些恶性事件或群体事件。其实,在这个劳动关系日趋法制化的时代,作为劳动者有多种选择,既可以向企业工会组织求助,也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维权的正当途径。
发表于 2009-6-25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有用吗
发表于 2009-6-25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一时拿不到被拖欠的3000元工资,年轻的员工魏士祥携带尖刀来到老板家中,杀害了留在家中的老板妻女,之后又将赶回家的老板刺伤。前天上午,上海一中院一审判决魏士祥死刑,并承担共计572379元的民事赔偿责任。


又去抢吗?
3000元和572379元
发表于 2009-6-26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我们打工的都是弱势群体,悲唉......
发表于 2009-6-26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杀的好!!!难道要自己去跳楼要挟老板给工资吗?难道要往身上倒上天那水,手拿打火机威胁老板:不给钱,我就自己点了自己吗?弱势群体合法维权有那么容易吗?时间、经济上的负担,能承受的起吗?以此警告哪些拖欠工资的老板们,拖欠工资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发表于 2009-6-26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杀得好!!!要多杀贪官才好啊!!!
发表于 2009-6-29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就是打官司,打官司就是等,要有耐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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