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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f__tom

[隐患排查] 看图查隐患&看新闻图片进行“安全找茬!”——图片来源:东方卫报(090717)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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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4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劳保用品不齐全,安全带,监护人呢?
发表于 2009-8-4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

真的希望,大家多发一些图片,找隐患,这最有效提高隐患排查能力的方法。
发表于 2009-8-4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看不到啊

怎么还是看不到啊
发表于 2009-8-4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清楚

好是好,就是不清楚,看不清,下次发一个大的吧
经典的
发表于 2009-8-4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顶呗
发表于 2009-8-4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楼主辛苦了,
发表于 2009-8-4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都不错啊
安全第一
发表于 2009-8-4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是安全帽没有按规定佩戴,是形式。二是安全带使用也不规范。三是焊工作业没有戴手套。三是现场施工标准不规范。
发表于 2009-8-4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学习和提升的方法
 楼主| 发表于 2009-8-5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脚手架的防雷装置应当良好、有效的,最近被雷劈的案例损伤惨重啊。不深入。。。
发表于 2009-8-5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防暑降温措施

由于图片不是太清楚,也联系不上拍摄此图片的记者,但从图片标题“离太阳最近。。。”应该属于露天高温作业。应积极采取防止中暑的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
应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的健康检查。
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
发放高温保健费。
按要求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并适当安排工间休息制度。广州市建委,要求在最高气温达35℃以上(含35℃),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工人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加班,12时~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37℃以上,开工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39℃以上,工地停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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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5年8月12日 深府[2005]138号)


  《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员工工作应遵守本办法。
  用人单位采取空调等降温措施,使工作地点温度低于33℃的,不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市、区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台发布高温警告信号预告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
  本办法所称气温以市气象台发布的为准。


  第五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根据下列规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员工劳逸结合、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但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需要必须紧急处理或及时抢修的情况除外。
  (一)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工作;
  (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时,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时—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因行业特点不能停止作业的,12时—15时员工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改善生产工具和设备,减少高温部件、产品暴露的时间和面积,采取自然通风、送风风扇、喷雾风扇和空气喷洒等方式做好通风工作,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在每年高温天气到来之前,切实做好有关防暑降温的准备工作。建立健全防暑降温措施,及时检修或更换有故障的防暑降温设备、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在每年高温天气到来之前,对员工进行关于防暑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
  员工应积极参加关于防暑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增强高温天气作业的自我劳动保护意识。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在每年高温天气到来之前,对露天作业员工进行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在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露天作业岗位;确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第十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办法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或工作岗位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第十一条 每年7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向露天作业的员工发放高温保健费。高温保健费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保健费不计入工资总额。


  第十二条 每年5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应视高温情况按下列规定向员工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
  (一)清凉饮料应为含盐饮料,含盐饮料包括盐汽水、茶水、中药和各种汤类,含盐浓度应为0.1%—0.3%;
  (二)用人单位必须加强清凉饮料在冷却、运输及供应过程中的卫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防止污染,保证清凉饮料的清洁卫生。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设立休息场所,合理安排员工集体宿舍。应将同一班次的员工安排在一个宿舍,确保高温天气作业员工充分休息,减少疲劳。
  用人单位设立的休息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在工作区域内或离工作地点不远的地方,并应隔绝高温和热辐射的影响;
  (二)通风良好,室内温度应在30℃以下;
  (三)设有座椅、风扇,并备有清凉饮料;有条件的单位应增设空调、喷雾风扇及淋浴设施。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在员工的工作区域和休息场所配备常用的防暑药品。
  用人单位应按员工数量及高温天气作业情况,配备相应的兼职中暑急救员。
  员工出现中暑时,应立即进行治疗;病情严重者,应立刻送医院治疗。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建立中暑事故登记制度,对中暑原因进行调查,积极采取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 员工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办法安排员工停工或缩短员工工作时间的,应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员工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损害员工权益的,员工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损害员工身体健康、造成伤亡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对于经常在35℃以上室内工作地点作业的员工,用人单位应按行业规定向其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参照本办法发放高温保健费。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楼主| 发表于 2009-8-5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安全酒哥 于 2009-8-5 11:11 发表
由于图片不是太清楚,也联系不上拍摄此图片的记者,但从图片标题“离太阳最近。。。”应该属于露天高温作业。应积极采取防止中暑的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
应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的健 ...



感谢补充!
离“日”最近虽然辐射量照旧,但是风还是很大的,地面三级、上面最少加两级。这从图片上看不到,但从管理的流程和思路上可以考虑到!
再次感谢参与,不深入。。。
发表于 2009-8-5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形式很好。我们以后可以找新闻图片来找茬
 楼主| 发表于 2009-8-5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haotao412 于 2009-8-5 11:51 发表
这种形式很好。我们以后可以找新闻图片来找茬


这需要各位携手进行安全爱心奉献。中国有多少央视(广义),每日就可能有多少“安全图片”。工作量之大,不可想象。。。
发表于 2009-8-5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多多学习。
发表于 2009-8-5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09-8-5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
发表于 2009-8-5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看看,好像跟我比较有关啊
 楼主| 发表于 2009-8-6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各媒体都可以参考一下——以便更好的履行“舆论监督、宣教的职责”!!!
别总把眼光放在“娱乐”和“票子”上面了!在安全管理方面,我们没多少时间再娱乐下去了。。。
如果各媒体采用这类形式报道了,我相信“安全论坛”是不会跟自家人计较什么版权或“首创”的问题的!
安全从业人员始终是:伟大光荣万岁且无私的!!!此帖告一段落,不再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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