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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汉五弟 于 2011-10-14 08:27 编辑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取 ...
处理大白菜 发表于 2011-9-13 07:57 
大家好像都没有深入思考这一条。应该改为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安全工程师比较好。否则假如一个企业里面的安全管理人员都是注安,呵呵!想一想就知道后果会是什么呢?还要提高待遇吗?还想要有话语权吗??你不干有的是注安干。这样啊领导更好用那些阿谀奉承之人而抛弃坚持原则之人了。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建议总局注册安全工程师不能注册到企业的原因之一啊。注册安全工程师定位注册到企业真的是弄错了,是极大错误的。至少在三十年内不能这样做。等我们国家真正全面实现了依法治国再说吧。美国那么发达他们都深知注册安全工程师不能注册到企业去,否则就等着被企业收拾,或者最后同流合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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