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327|回复: 0

法律规定职业病病人有哪些待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22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按照我国现行管理体制,职业病待遇纳入工伤社会保险统一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管理。职业病待遇主要包括: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因职业病死亡的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济补偿和医疗服务待遇。
    1、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待遇包括:
    职业病医疗待遇;职业病津贴;职业病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伤残抚恤金(包括定期抚恤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在职伤残补助金;异地安家补助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因职业病死亡的劳动者的待遇包括:
    医疗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病死亡一次性补助金。
    对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对其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职业病防治机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的,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站业务合作!

QQ|安全论坛 ( 晋ICP备2023016270号-1 )

GMT+8, 2025-5-17 22:08

Powered by anquan.com.cn X3.9 Licensed

© 2003-2023 Azh Lt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