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990922 于 2010-11-10 06:58 编辑
3月11日晚,裕西刑警中队接到报警后提取了网吧的监控录像:22时14分,身材瘦小的女网管被三名男青年抓着头发拖到电梯口,其中一名男子不停地用脚踹她;一分多钟后,这三男一女出现在网吧一楼的监控里,女网管的头发依然被拽在一名青年的手中,她的身体像抹布一样直直地被对方拖过五六米长的走廊,在监控里留下了3秒钟的画面。 网吧工作人员向警方介绍,被带走的女网管今年19岁。这三名男子进入网吧后先殴打了这名女网管,然后当众把她拖走。这些人离开后,其中一名青年又返回网吧大喊,“我就在这一片儿混,她(女网管)得罪我们了,所以我们收拾她。” 警方后来将四名嫌疑人抓获。调查显示,3月11日22时至次日11时期间,在其中一名嫌疑人及其女友的注视下,女网管被另外两名嫌疑人轮奸。 据嫌疑人交代,他们侵害这名女网管,是因为前几天一名嫌疑人到受害人所在网吧上网,结果没提供身份证,女受害人拒绝为他开机。这让该嫌疑人非常生气。事发当晚,三名嫌疑人结伙报复受害人——一名嫌疑人找来自己的女友到网吧查看该女网管是否上班,得知她正在网吧的消息后,他们随后进入网吧作案。
女网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不给无法提供身份证的人员开机上网,导致受到暴力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三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女网管案件符合以上规定要求,应当认定为工伤! 欢迎有不同意见的朋友发表自己的看法。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