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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待 管 理 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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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接 待 管 理 办 法

为加强接待工作的管理,规范接待工作程序,降低业务费用,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我公司在经济交往中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分工
    1.行政部是公司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并负责化工系统、地方政府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综合性团队、重要来宾的接待,以及政府部门在我公司组织召开的会议接待。
    2.按职责范围,各单位负责相关接待的具体承办工作。具体负责化工系统、地方政府各专业职能部门进行的专业工作检查,以及经济交往单位来宾的接待,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有关会议的接待。
    二、公司内招待用餐管理
    1.原则上,重要客户、地方政府处级以上领导、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上级重要的检查指导工作人员安排桌餐。对外经营业务,涉及重要合同洽谈的,原则上只安排一次桌餐。一般经营性业务往来的客人,一律安排工作餐。凡对我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输出者,接待部门帮助联系食宿,食宿费用一律由对方自行结算(合同另有规定或经总经理批准认为有特殊必要的 除外)。
        2.来宾在公司期间,如需安排桌餐,应按接待分工,由有关单位填写桌餐用餐卡(见附表1),用餐卡上应写明来宾单位、来访事由和陪餐者姓名,由分管领导根据情况,确定标准并签字,经办人送交行政部签字后,接待单位方可安排用餐。如需安排工作餐,应由接待部门填写工作餐卡(见附表2),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部审核签字后,用餐人方可安排就餐。
        3.陪餐人员原则上对口接待,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午餐一人陪餐,晚餐按来宾的三分之一安排,严禁无关人员陪餐。
        4.接待用餐要严格执行标准,行政部在公司领导批准的标准内结算,突破标准的用餐,接待部门必须再报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否则不予结算。
    三、外出用餐及礼品管理
        1、出差在外需请客用餐、馈赠礼品,且事先无法办理在外用餐和馈赠礼品申请的,必须先电话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回公司后补办外出用餐和馈赠礼品申请(见附表3),填写报销凭证审批单,并将有关票据粘贴在专用纸上,送分管副总签字,然后将在外用餐申请卡和票据送交行政部部核记,财务部门核准后经总经理签字报销。
        2.在正常交往中的礼品赠送,由经办部门填写申请卡(见附表3),经公司分管领导确定标准签字后,经办部门到财务部门借款。报销时,经办部门持申请单和发票到行政部、财务部核记,经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四、用餐标准
    1.工作餐:35元/人天。早餐5元,午餐15元,晚餐15元。
        2.桌餐:一般性来访包括酒水按40元/每人标准;省、市和其他职能部门检查工作包括酒水一般按50元/每人标准;省、市、县主要负责人来我公司检查工作可根据具体来客情况确定标准。
        3.来宾午餐原则上不安排酒水,如遇重要客人来访,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适量安排酒水。
        4.使用烟、酒水坚持适量、节俭的原则。
        五、住宿及其它接待活动安排
    来宾住宿,根据公司领导意见或具体情况,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客人返回时,接待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同客人做好住宿费等费用的结算工作。

        六、其他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1、招待用餐卡(桌餐)
              2、招待用餐卡(工作餐)
          3、在外用餐、礼品申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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