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094|回复: 5

全国人大通过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22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04-22 16:21:57     新华网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罚款。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新网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 郭金超 周兆军)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2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决定。为了有效惩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其中对醉驾行为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从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开始实施。为与其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删去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同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大幅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罚款额度和暂扣驾照期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完)
发表于 2011-4-22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未不分啊,
发表于 2011-4-23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未不分啊,
发表于 2011-4-23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应该及时修改道路运输条例把非法客运者注销从业资格。
发表于 2011-4-23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酒驾的注意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站业务合作!

QQ|安全论坛 ( 晋ICP备2023016270号-1 )

GMT+8, 2025-5-17 18:31

Powered by anquan.com.cn X3.9 Licensed

© 2003-2023 Azh Lt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