⑼爬梯、平台、通道等必须牢固可靠,临空面、悬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网。 ⑽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应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 ⑾起重、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⑿转运及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或捆绑用具及设施进行检查,正确选择和使用,并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确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⒀大件吊装必须严格执行吊装方案,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⒁构件对接时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⒂电气系统通电调试时,必须有两人同时作业,其中一人监护。 ⒃起重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并佩带袖标,并且指挥明确,信号清楚统一,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⒄安装(拆除)部位应设置安全作业警戒线,并派设安全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⒅施工现场应悬挂必要的安全标识牌。 ⒆安全人员应坚持现场巡视,发现违规必须及时制止和处理。 ⒇安装(拆除)作业中,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5.2具体控制指施 5.2.1技术交底 ⑴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技术交底,使参与安装(拆除)项目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了解本起重设备的特点、结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进度计划要求,并对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因施工人员不熟悉施工工艺而造成各类伤害。 ⑵在安装(拆除)过程中可以组织多次技术活动,但无论何种形式的技术交底都必须做好“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并在生产过程中检查落实,避免施工人员技术上工艺上的失误造成人为伤害。 ⑶工程技术人员应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