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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全第一笔

[原创]注安 天亮后不说分手(未满18岁者请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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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3 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鬼使神差,我一个孩子的妈妈了,居然也考了注安,我总是别有滋味在心头,姐妹考上注册造价师,非常自豪,搞安全是什么?有的领导说是本本主义,什么时候能带来一丝"快感"?我迷茫......</P>[em01][em12]
发表于 2005-11-23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东西乱七八糟</P>
发表于 2005-11-23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楼主的发言,的确道出了目前注安的尴尬境地,说出了注安前景的迷茫和我们注安人所面临的无可奈何。</P>
<>因为我们都是凡人,无力去改变</P>
<>因为我们是凡人,所以必定要去当局的试验品,或许是牺牲品</P>
<>但这是所有新生事物都将面临的一切</P>
<>没有耕耘,哪有收获</P>
<>没有我们注安的积极参与</P>
<>安全工作的走向还不知会走向何方</P>
<>那将会更加迷茫</P>
<>如果你热爱这份工作,</P>
<>就拿出平常心</P>
<P>不要过多地去患得患失</P>
<P>当你无法改变现实时</P>
<P>与其伤心绝望</P>
<P>不如用你个人的力量</P>
<P>去积极地</P>
<P>适应她,引导她向好的方向发展</P>


<P>[em01][em01][em01][em01][em01][em01]</P>
发表于 2005-11-23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我真想鸡奸注安
发表于 2005-11-23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
发表于 2005-11-23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道出了注安的现状。但你我都是凡人,能做的就是适应她,我们都改变不了这个世界,只能离开她。爱她确实不容易,分手吧。
发表于 2005-11-23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深思

在理,值得深思
发表于 2005-11-23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color=#2b91d5 size=4>顶啊!</FONT></P>
发表于 2005-11-23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IMG src="http://tddf.com.cn/bbs/Skins/Default/emot/em17.gif"><IMG src="http://tddf.com.cn/bbs/Skins/Default/emot/em23.gif"><IMG src="http://tddf.com.cn/bbs/Skins/Default/emot/em23.gif"><IMG src="http://tddf.com.cn/bbs/Skins/Default/emot/em23.gif">
发表于 2005-11-23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5][em05][em05][em05][em05]
发表于 2005-11-23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体会很深!
发表于 2005-11-23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搞安全的还有这样的人,厉害。建议在散文 集里发表。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5-11-23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5][em01][em06][em10][em13]
发表于 2005-11-23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回事情
发表于 2005-11-23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想下载论坛上的资源 可为什么有20分的限制
发表于 2005-11-2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精彩!佩服,佩服阿!
发表于 2005-11-24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P>
发表于 2005-11-24 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P>
<>还是有点看发的拉.我喜欢</P>
<>只是我不知道怎么说到底分手好还是不分手好呢?</P>[em05]
发表于 2005-11-24 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IMG src="http://www.anquan.com.cn/bbs/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9.gif">
发表于 2005-11-24 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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