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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安全生产法》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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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8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责任人 于 2011-9-19 12:14 编辑

目前注册安全工程师在生产经营单位不能发挥作用,个人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生产经营单位对注册安全工程师不重视
2002年施行的《安全生产法》中没有对生产经营单位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做出规定,导致注册安全工程师得不到不重视。甚至出现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里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由于单位不出具证明而不能注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认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在生产经营单位可有可无。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责、权、利不统一
已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有的单位有补贴,有的单位没有。这一现实导致不能调动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积极性,注册安全工程师有责无利、甚至无责不利的现象凸显。
鉴于以上两点,个人认为可在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里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岗位补贴。
注册安全工程师补贴可行性分析:
1.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补贴由国家财政拨款。
2.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补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安监局发放。
3.注册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补贴每月1000元。
4.注册安全工程师每年新增约2 万多人,以25年为一个周期(35岁-60岁,新参加工作的人员由于没有实际经验,不可能取得执业资格,故把注安注册年限从35岁算)。从2004年开始考试,大约到2029年后每年60岁退休的注安与新增的注按基本达到平衡。全国注安人员维持在80万左右,国家财政完全能够负担的起。
5.由国家补贴后减少了生产经营单位的负担,人注安人员得到实惠,将大大提高注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每年少发生几起事故,对社会和谐所起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6.只要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发状态,才符合科学发展观。不要把过多的精力和金钱花费在事故发生后。
大家认为设置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补贴的规定可行么?希望大家参与讨论。若大家认为可行,咱把这建议提交总局。
发表于 2011-9-18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责任人
建议楼主把此帖发给总局
发表于 2011-9-18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能干这事???
发表于 2011-9-18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够明确强制配备,就是天大的进步了。
发表于 2011-9-18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明确注安的地位就行,别无所求,更别说补贴了
发表于 2011-9-18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这样就太好了
发表于 2011-9-18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光之羽佳 于 2011-9-18 17:23 编辑

最好不要提这种不切实际的建议,取得一个证书就必须补贴一千快钱,这不是笑话吗。更重要的是注安的出路难道就是差这一千块钱吗?注安如果沦落到靠补贴混日子的地步,那直接取消算了,各位也赶紧另谋出路吧。
发表于 2011-9-18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想法也太高明了。倒不如把“注安”列入公务员系列。
发表于 2011-9-18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够明确强制配备,就是天大的进步了
发表于 2011-9-18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补贴每月1000元。
你想哦。
发表于 2011-9-18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允许楼主的想法。
发表于 2011-9-18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明确注安的地位就行,别无所求,更别说补贴了
发表于 2011-9-18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只有注安章发下来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1-9-18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晕,说什么呢?
发表于 2011-9-18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想楼主是想说注册在企业然后由第三方支付工资,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受企业任何约束。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依法执业认真执业。
发表于 2011-9-18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看不见你的想法
发表于 2011-9-19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想法?
发表于 2011-9-19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9-19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见到什么想法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9-19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此帖本意是想通过国家发放岗位补贴调动广大注安的工作积极性.其实我今年已经58岁了,补与不补对我个人的影响有限.帖子发完看回帖中多数认为我是异想天开,试问:我们想都不敢想,不去追求、不主动争取,我们注安的出路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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