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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责任人 于 2011-9-19 12:14 编辑
目前注册安全工程师在生产经营单位不能发挥作用,个人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生产经营单位对注册安全工程师不重视
2002年施行的《安全生产法》中没有对生产经营单位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做出规定,导致注册安全工程师得不到不重视。甚至出现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里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由于单位不出具证明而不能注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认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在生产经营单位可有可无。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责、权、利不统一
已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有的单位有补贴,有的单位没有。这一现实导致不能调动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积极性,注册安全工程师有责无利、甚至无责不利的现象凸显。
鉴于以上两点,个人认为可在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里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岗位补贴。
注册安全工程师补贴可行性分析:
1.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补贴由国家财政拨款。
2.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补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安监局发放。
3.注册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补贴每月1000元。
4.注册安全工程师每年新增约2 万多人,以25年为一个周期(35岁-60岁,新参加工作的人员由于没有实际经验,不可能取得执业资格,故把注安注册年限从35岁算)。从2004年开始考试,大约到2029年后每年60岁退休的注安与新增的注按基本达到平衡。全国注安人员维持在80万左右,国家财政完全能够负担的起。
5.由国家补贴后减少了生产经营单位的负担,人注安人员得到实惠,将大大提高注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每年少发生几起事故,对社会和谐所起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6.只要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发状态,才符合科学发展观。不要把过多的精力和金钱花费在事故发生后。
大家认为设置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补贴的规定可行么?希望大家参与讨论。若大家认为可行,咱把这建议提交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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