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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xg

“天灾”与“人祸”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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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8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定义为“自然灾害”,除了由政府埋单外,社会各界的慷慨解囊、募捐赈灾也就顺理成章啦——这不,山东煤矿安监系统的全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募捐活动今日启动,明日(8月29日)上午就将募集到的捐款送到灾区,以安抚苦主和向战斗在救灾一线的人们表示慰问......
发表于 2007-8-28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包括纳税人的——税金!
钱是多方面出的,要不然只凭一方面或几方面出资是远远不够的!
应该再争取到“国际援助”!加油!!!

如果本站组织并号召捐款——本人结合自身条件——捐50元!!!

大家继续。。。。。。

[ 本帖最后由 cf__tom 于 2007-8-28 18:02 编辑 ]
发表于 2007-8-28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十万注安也有三、五万吧???
然后再扩大到本单位职工。。。。。。
那么最终数字也是很可观的!!!

[ 本帖最后由 cf__tom 于 2007-8-28 18:05 编辑 ]
发表于 2007-9-19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草棚人生 于 2007-8-23 09:39 发表
天灾与人祸的最终界定权在大老脑壳那里,大老脑壳说是天灾它就是天灾,说是人祸它又成人祸.大家应该还记得所谓“三年自然灾害”吧,就是证据。

只有天灾,没有人祸。
发表于 2007-9-28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灾+人祸那才是最可怕的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发表于 2007-10-2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灾与人祸是有本质区别的,有关领导就是喜欢混淆两者的概念,以为自己免责制造借口!!!!

发表于 2007-10-3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灾可防,人祸难挡啊[em01] [em01]
发表于 2007-10-20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10-20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规就是这样的,看领导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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