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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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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2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什么是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的一般规定是?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②收集、 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③产品应当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可以回收利用的产品包装物和容器等回收利用。
④对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①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③企业事业单位对其产生的不能利用或者暂时不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 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
④露天贮存冶炼渣、 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设置专用的贮存设施、场所。
什么是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是?

①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
③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④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 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⑤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⑥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⑦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什么行为违反了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
①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②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③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的;
④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⑤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
⑥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⑦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
什么是固体废物的处置?
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 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 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发表于 2008-8-22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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