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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djhmj

关于重视和加强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的建议——牡丹江注安协会致总局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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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9# 的帖子

回不回复在于“决策人”!
正像安全从业人员在企业从事安全工作一样道理:
隐患查出来了,纠正预防措施提出来了,
最终结果如何?
不是“人员素质差”的问题,
也不是不“民主”的问题,
而是“集中”的问题了!
发表于 2008-11-17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只有楼主一人懂得什么是安全主任,什么是安全工程师.
在这两个名称上,一直没有多少人说得很清楚,总是安全工程师,安全工程师,都不知这是技术执业名称.
前段时间我在网上说得很清楚,还是有人高举安全工程师在企业的定位呀/挂靠部门呀,情不知,如果单纯在企业定位安全工程师职位,就只能以技术职挂靠在别的部门.
因为,主任/主管/经理等才是综合管理职,反过来,单一工程师是技术职.
好多人就是不懂...
发表于 2008-11-17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8-11-17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发表于 2008-11-17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向牡丹江注安协会的同志致敬!
发表于 2008-11-17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要寄给以下部门和国家领导人否则很可能不起作用石沉大海:国务院法制办。温家宝总理。胡锦涛主席。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交通部、公安部
发表于 2008-11-17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向牡丹江注安协会的同志致敬!

注安待遇、制度的不落实、行业的不重视如有法不依,这是我国现阶段安全生产形式不容乐观、噩耗频传的又一重要表现
发表于 2008-11-17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大家的心声,不过在目前这个利益决定一切的情况下,根本无法执行.
发表于 2008-11-17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支持
发表于 2008-11-17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效益和安全,你说他们会选择什么?所谓重视,待遇上应该有体现吧?所以他们不能也不会重视。
单位一线职工工作十几年,经过一级一级考试,下了很多功夫和金钱(考试要交考费和交通住宿费),拿到个高级工的技能证书,定的工资竟然赶不上一个机关初级助理(机关最低的就是初级助理,不用考,单位定的),这就是企业对技术重视程度的真实体现。职工技术高了,相对安全系数也会高,但单位的做法大大伤害了职工提高自身技能的热情,很多人考个初级保个岗位就算了。因为技能等级高了多拿的那点钱好几年才够考试成本,关键是并不好考,所以干脆不考了。职工不提高技术水平,你说如果你管理安全工作放心吗?
由此联系到安全工程师也是那么回事,他重视了你,就得给你提高工资,你说他愿意吗?即使哪天企业重视安全工程师了,你也不要相信他是重视安全工作了,恐怕是为了出事后有个顶缸的。安全工程师,首先要有责任心,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可是你拿着几分之一的工资,承担如此重大的责任,你愿意吗?
寒心、失望就是我现在的心情,你说我考个这玩意费心费力图个啥?
发表于 2008-11-17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0# 的帖子

为了记录“丧钟敲响的全过程”!
发表于 2008-11-17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牡丹江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好样的!带了个好头!!!
试看总局如何以对???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11-17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元老帖:一旦有那一天“丧钟敲响”也是对某些注安而言,相信大多数注安师如果有真正执业的那一天,尽管是高危执业也会在斗争中保护自己,这就是你说的那个“责任制”问题。
发表于 2008-11-17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好多人不知是没读书,还是社会阅历浅。
说要寄给这个,寄给那个。你在一个公司制定的制度,还要会签呀,这样写不行,那样写不行。一个国家就由你个人想法而定案吗???
有的都是平级的,你部门出个规定,他部门执行,别人乐意吗??告诉你,除非问题到了日本侵华时,民族快要灭亡了,。。。老蒋也没真同意一致对外。。。如果这例子再不确切,中文语言就不能描述了。。。
我看有好多人真是浅见。。。
发表于 2008-11-17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注安的,大家顶起!
发表于 2008-11-17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4# 的帖子

这至少敢于表明某种做人的态度,总不至于学某些人一样明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P都不敢放半个要强那么一小点吧?如果每个老百姓都是这也不敢说那也不能做那正好中了那些庸官和贪官污吏的下怀。

[ 本帖最后由 汉五弟 于 2008-11-17 06:40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17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3# 的帖子

呵呵,我的“丧钟”是狭义的那种——安全生产事故人员丧葬的“丧钟”!
如果兄弟有更高的见解或广义的含义,建议在“盛事”别挂在嘴边,要藏在心里!
因为,不符合主流旋律啊!
发表于 2008-11-17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国家要重视。不能天天喊注意安全,而对管理安全的人不重视。最好是出台一个管理细则,让下面各级部门和企业也好执行,如果有不按细则执行的也才有处罚的依据。顶顶顶!!!!!
发表于 2008-11-17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估计注安条例今年、明年是没戏了!试想,全球金融危机中国也在劫难逃,我们的为人民服务的青天大老爷们正忙着加大投资,拉动内需,保障就业呢,所以呢其他事先暂时一搁吧。你问我何时出条例,不是在此时不是在何时,我想大约会是在一零年的冬季。
发表于 2008-11-17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9# 的帖子

你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
生产和安全、安全和生产是辩证统一的!
拉动内需就需要加大投入、加强生产,然后才能促进消费!
生产加强了,安全工作更要抓紧。
否则,谈何安全生产?
只能是浪费国家资源,重复建设、重复生产而已。

[ 本帖最后由 cf__tom 于 2008-11-17 19: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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