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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xm9395

事故隐患和安全隐患不可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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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7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诧异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的确没有安全隐患这一说法,但事故本身并一定指安全生产事故,可以指质量事故,并且也有相应分类标准,所以说“安全事故”这一说法是有的。
发表于 2009-8-7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取经啦~~~~~~~
发表于 2009-8-7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文字的确寓意深刻
发表于 2009-8-7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不错,谢谢楼主
发表于 2009-8-7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见地。
发表于 2009-8-7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应该分清楚。。
发表于 2009-8-7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事故也叫质量安全事故啊
发表于 2009-8-7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学习了
发表于 2009-8-8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大了解。但是,我觉得,“安全隐患”中的“安全”是否可以作为划定范围讲,含义为:“安全方面的隐患”,其构词法相当于“商标侵权”:商标方面的侵权。
发表于 2009-8-8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隐患就是指在日常的安全生产中或活动中存在危害人生安全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因素等。。。。。。。。。
发表于 2009-8-10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学习了。
发表于 2009-8-11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值得借鉴
发表于 2009-8-11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受益匪浅!!

原来只是觉得别扭,不知道怎么不对,看了您的理解,茅塞顿开啊!谢谢!
发表于 2009-8-1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下。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09-8-12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xuexile
发表于 2009-8-12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谢过
发表于 2009-8-12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好好研究啊
发表于 2009-8-13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发表于 2009-8-13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才认真注意了这个问题,所以在我写给上级领导的报告中我一般是写“安全隐患”,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时一般是写“事故隐患”,因为领导们已经习惯于“安全隐患”了。
本文来自: 安全论坛(bbs.anquan.com.cn) 详细出处参考:http://bbs.anquan.com.cn/viewthr ... &extra=page%3D1

这才是真理
发表于 2009-8-13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很好,现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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