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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像避孕套,就看你有多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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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律像避孕套,就看你有多硬  

中国法律就像避孕套,可大可小可长可短。我一听忍不住拍案叫绝,真是太生动形象传神了,再也找不出第二句这样的话来形容中国的法律了。如果非要给加个补充说明的话,就是这个避孕套的弹性确实太大了,就看你有多硬。

举个例子,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许霆案。山西籍打工青年许霆因利用银行自动柜员机出错,提取了不属于自己的17万余元,被广州市中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判决结果一出,舆论哗然,二审就判了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无期和5年,你说这弹性有多大。 同样的还有南京彭宇案,先是判处彭宇补偿老太太45876元,后来改判了,但没告诉大家是如何改判的,可能是关系到国家机密或社会安全,但估计弹性也不小。

这是一个案子的前后两次判决,再举一个相同性质的两个案件的不同判决。因为无证驾驶、醉酒驾车导致4人死亡的孙伟铭,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同样引起舆论广泛的杭州胡斌飙车案,最后仅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就算孙伟铭“长期无证驾驶”,酒喝得比胡斌多(据胡斌之父说,其子仅喝了一杯酒),撞死的人数也比胡斌多(一比四的关系),但这些差距还不足以导致死刑、无期与三年的比例吧。

再找一个不同性质,判决差不多的两个案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收受贿赂人民币1.9573亿余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实际上就是无期徒刑)。而一个月入仅千元的机场清洁工梁丽,因为在垃圾桶旁“捡”到一箱价值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黄金首饰,有可能要被司法机关以盗窃罪进行起诉,一旦定罪,要面临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 你说上哪里说理去。

别看上述案例案情五花八门,审理法院各不一样,但仔细分析还是有规律可寻的,就是差不多所有判决全部向“后台硬”、“根子硬”者倾斜,法律环境非常宽松,“避孕套”又大又长,无论是陈同海、南京老太还是胡斌均是如此。而许霆、彭宇、梁丽,不是打工仔就是清洁工,很疲软,所以“避孕套”又小又短,把人束缚的紧绷绷的。

这就不由得让人产生这这样一个疑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上,法官们执行的是不是同样的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的基本准则,还仅是一句贴在墙上的口号?长此以往,法律的公信力必然荡然无存。而一个社会,如果失掉了法律的公信力,就会成为一个丛林,强力规则就会大行其道,这和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现代文明是格格不入的。
发表于 2009-12-7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精屁!
发表于 2009-12-7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精辟!
发表于 2009-12-7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建议实施案例法。。。
发表于 2009-12-7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太精辟了
同时只能无奈的摇摇头
特别是我们这种平头百姓
发表于 2009-12-7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都属于疲软的那种。呵呵呵
发表于 2009-12-7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太好了!不当当是法律,各种制度也像避孕套
发表于 2009-12-7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当精辟,人才。
发表于 2009-12-7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经典之说
发表于 2009-12-7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是啊!!!
发表于 2009-12-7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主要是目前国内的法律还不健全啊,很多地方没有明确。
发表于 2009-12-7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让最高法院或胡、温看看。建议转发到新华网。
发表于 2009-12-7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头小,套子大了不适用
发表于 2009-12-7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为管理阶级服务的工具!!
发表于 2009-12-8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律是给有钱、有权的制定的,是以统治阶层意志为出发点的
发表于 2009-12-8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学家如是说
发表于 2009-12-8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中国的司法没有独立性,只是有钱有权人手中打击好人、坏人的工具而已。
发表于 2009-12-8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屁的文章 啊
发表于 2009-12-15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胡文海杨佳这样的大虾了
发表于 2009-12-15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喻太贴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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