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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在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法规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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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6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于2008年下发的安委办〔2008〕2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第一条:
1.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2009年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

按要求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新建项目必须设在规划园区内

一家铜冶炼企业不属于化工行业,但冶金工艺中会伴有烟气制备浓硫酸,富氧熔炼又需要冷冻制氧的工艺,现在就出现副产品浓硫酸、液氧、液氮;该冶炼企业已处于当地冶炼行业园区内,但是在办理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行政许可的时候遇到危化品生产未入园的问题,无法获得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设立许可,请问如何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6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教关于在办理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上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于2008年下发的安委办〔2008〕2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第一条:
1.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2009年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

按要求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新建项目必须设在规划园区内

一家铜冶炼企业不属于化工行业,但冶金工艺中会伴有烟气制备浓硫酸,富氧熔炼又需要冷冻制氧的工艺,现在就出现副产品浓硫酸、液氧、液氮;该冶炼企业已处于当地冶炼行业园区内,但是在办理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行政许可的时候遇到危化品生产未入园的问题,无法获得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设立许可,请问如何解决
发表于 2010-11-16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在哪个省?如果在浙江的话,这种副产硫酸的项目是不需要进入园区的。副产或是配套等的均按主体项目的规划为主,不需要进入化工园区。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6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广东,这边也没有什么政策说副产或是配套等的均按主体项目的规划为主
发表于 2010-11-16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直接向当地安监部门咨询.有各地的政策规定.
发表于 2010-11-16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img][/url][/quote]
可能你的顺序有误。
新建项目的规划两证即能确定项目位置的合法性,确定规划许可证的存在;与当地安监部门沟通。
发表于 2010-11-16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在浙江的话,像这种配套的、辅助生产的,不单独要求进入化工园区。以主体项目的规划为准。
发表于 2010-11-16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企业应该还属于冶炼范畴的!应该主要看经贸委的备案批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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