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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song40256026

上晚班时在车间的仓库里同房,男的猝死,当场死亡,算不算工伤,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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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为工伤,他们同房是因工作的原因吗
发表于 2011-1-1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安全与环保 于 2011-1-1 10:43 编辑

如果非要照实讲,你还得搞清楚,他同房时是在岗还是脱岗,如果是在岗,那就应该算工伤,因为只要在岗,不论什么原因引起来的,都属于突发疾病,同房只是原因特殊,但归根到底只是一个在工作期间引发心脏病的原因,和工作环境中其他引发心脏病的因素一样(社会道德问题,感觉特殊,其实还是一种引发途径而已),只是其中一个因素而已,就像工作期间因为某些原因而生气或大笑等情况,只是引发情绪重大变化的一个因素,一般人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来引起情绪变化而已。如果算离岗或者脱岗,那就不是在工作期间,如同上班途中找亲戚串门一样,不在必经路上,不算工伤。
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另外,顺便说下,这只是理论上的讨论,实际上你写报告只需要说在岗期间心脏病突发死亡就够了,不管什么原因,把同房看着一个事件,引发情绪变化导致心脏病发作的一个事件,应该可以报工伤。
发表于 2011-1-3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正在喝水,喷出来了!谢谢楼主这么好的案例!
发表于 2011-1-3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有意思啊,還有這種事情呢
发表于 2011-1-3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不是,你可以先上报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作鉴定, 鉴定不了就有理由说了。在这里是讨论不出的。
发表于 2011-3-30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汉在推车过程中突发疾病。。。。。
发表于 2011-3-30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如果不是工作原因的不算。
发表于 2011-3-30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伤!只能说是杯具!为什么女的没有挂呢!
发表于 2011-3-31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仲裁。。。这不能算工伤
发表于 2011-3-31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报告还是由你们单位的领导来定调吧。
发表于 2011-3-31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算是“公亡”事故,不可以算作“工亡”!
发表于 2011-3-31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算,因为不在工作岗位,且干了与工作无关的事!
发表于 2011-3-31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例好特殊!
除了身份确认外,有两点需要确定:1、是否在公司范围内?2、是否是上班时间?
如果两点均符合,应该可以算工伤。
虽然他从事的活动可能与工作无关,但是
  第十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发表于 2011-3-31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做爱写成睡觉过度不就成了吗!哈哈哈。。。。。。。
发表于 2011-4-1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跟单位领导关系好  ,单位又上工伤保险了,可以曲线上报。。。。。。。善意的欺骗
发表于 2011-4-1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跟单位领导关系好 ,不是私企,也可以。。。。。。。。可以写工作劳累过度造成死亡。。。
发表于 2011-4-1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不能算工伤了 人家给你工资让你加班 又没让你去同房!
发表于 2011-4-1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晚上就是人发情的时候,只不过场合不对,有碍风化,好说不好听;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评工伤,再下达处分通知书,毕竟值班时间不能睡觉,更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鉴于人已死亡,不再追究,让活人收到警示教育也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1-4-1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很难说了
发表于 2011-4-1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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