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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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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9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方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版次:A/0        发布日期:2007年 月 日
1. 目的
为了规范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使其符合铜板带厂OHS管理体系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铜板带厂相关方的管理。
3. 职责
3.1相关方的OHS管理应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实施, 生产安保科负责监督管理及协调各专业部门之间的配合;
3.2自动化室、生产安保科、材料科等专业部门负责对设计、施工、供应方、承包方等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并施加影响使其在设计、供应、施工过程中满足OHS管理体系要求,并收集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作好相关记录备查;
3.2.1自动化室、生产安保科负责督促设计院在设计过程中优先选用符合OHS要求的工艺、设备;
3.2.2自动化室、生产安保科、材料科负责优先选用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并对其施加影响;
3.2.3质量管理科负责收集铜板带厂外售产品或服务在OHS方面的信息。
3.2.4自动化室负责各单位内部(外部)核算用计量器具的巡检、检定(校准)、修理和标识管理,负责铜板带厂最高计量标准的建标和量值传递工作。
3.3生产安保科负责对相关方OHS影响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收集、整理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及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外提供的产品、服务中的OHS等信息呈报管理者代表;
3.4 各部门负责收集社区居民、铜板带厂内部员工对铜板带厂OHS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投诉等信息。
4. 工作程序
4.1 相关方的界定
4.1.1 关注铜板带厂OHS绩效的相关方:主要包括: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卫生局、技术监督局)、 银行、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外来组织及其人员;
4.1.2 受到铜板带厂OHS绩效影响的相关方:与铜板带厂相邻的组织和个人、社区居民等外来组织及其人员和铜板带厂的内部员工;
4.1.3 与铜板带厂的经营活动有关的相关方:设计部门、供应方、合同方、承包方、员工、顾客等外来组织及其人员;
4.1.4 其他相关方:来铜板带厂进行技术交流、外事访问、参观、学习等外来组织及其人员。
4.2 对相关方资质的评审
作为委托方的业务部门在与相关方合作之前对其资质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满足OHS管理体系要求的资质。
4.3 对相关方的评价
4.3.1 与铜板带厂的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因素,必须对其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为重要相关方,列入《重要相关方一览表》。生产安保科、业务部门和相关方各保存一份。
4.3.2 其他未确定为重点相关方的为一般相关方。
4.4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方式
4.4.1 对重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方式
4.4.1.1 通报铜板带厂OHS方针及有关管理规定;
4.4.1.2 优先采用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相关方的产品或服务;
4.4.1.3 在供货、服务(承包)合同中提出OHS方面的要求;
4.4.1.4 对其执行铜板带厂OHS管理体系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监督。
4.4.2 对一般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方式:
4.4.2.1 通报包铜板带厂OHS方针及有关管理规定;
4.4.2.2 宣传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提高OHS意识;
4.4.2.3 必要时在合同中提出OHS方面的要求。
4.5  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
4.5.1 委托方对外来施工单位的OHS资质进行审查,执行《铜板带厂安全管理办法》、《铜板带厂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安全管理办法》、《铜板带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铜板带厂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和《铜板带厂临时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项目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4.5.2生产安保科对施工项目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有效)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3 施工单位应设有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人员的行为进行相应管理,并服从铜板带厂生产安保科安全管理人员及工程监督人员的管理。
4.6 其他相关方的管理
4.6.1 相关方应正确使用铜板带厂提供的劳保用品;在参观陪同人员的指定范围活动,不得私自接触各种设备;陪同人员要随时向外来人员提醒现场的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
4.6.2材料科对物资和大宗原燃材料的采购执行《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4.6.3自动化室对设施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参考《铜板带厂备品备件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4.6.4 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铜板带厂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的,铜板带厂可视情节终止合同,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4.6.5 在铜板带厂内活动的相关方人员,其行为必须符合铜板带厂的OHS管理体系要求,并在日常检查时,将委托方纳入考核范围。
4.6.6 相关方在铜板带厂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有效的措施的同时,委托方应通报生产安保科。
4.7材料科收集包铝股份公司外售产品或服务在OHS方面的信息,依《协商与信息交流管理程序》反馈给生产安保科,按《记录管理程序》做好记录。
4.8 各部门收集社区居民、包铝股份公司内部员工对包铝股份公司OHS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投诉等信息的收集,填写《OHS投诉记录表》,按《协商与信息交流管理程序》反馈给生产安保科。
5. 相关文件
5.1《协商与信息交流管理程序》               
5.2《记录管理程序》                        
5.3《铜板带厂备品备件管理办法》
5.4《原燃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5.5《铜板带厂备品备件采购管理办法》
5.6《铜板带厂安全管理办法》
5.7《铜板带厂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5.8《铜板带厂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5.9《铜板带厂临时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6. 记录
6.1《相关方评价表》
6.2《重要相关方一览表》
6.3《OHS投诉记录表》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9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危险化学品管理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版次:A/0        发布日期:2007年 月 日
1 目的
为了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严格有效的控制管理,防止在采购、生产、贮存、转运、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保障公司员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铜板带厂范围内采购、生产、贮存、转运、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3 职责
3.1生产安保科
3.1.1 参与对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监督检查。
3.1.2 配合人力资源部组织各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职业卫生防护。
3.1.3 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调查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3.1.4 督促购买、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部门,制、修订安全防范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
3.1.5 负责对民爆器材的储存、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评价。
3.1.6负责公司各种消防器材的配备。
3.1.7产品研发技术检测中心负责本单位化学分析用的各种氧化剂、腐蚀性或有毒试剂在领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管理。
3.1.8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领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管理及应急预案编制、培训和演练。
3.2 材料科
3.2.1 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家有关资质证书的审查。
3.2.2 编制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计划,采购符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产品。
3.2.3 参与危险化学品的验收工作。
3.2.4 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
3.2.5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入库的验收工作。
3.2.6 统计铜板带厂各单位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编制供应计划。
3.2.7负责油库等重大危险源点的安全监控、检查工作。
3.2.8 协助公安部门调查、侦破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案件。
3.2.9 参与调查和处理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4. 工作程序
4.1采购管理
4.1.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供应销售部应审验供货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证及产品合格证。
4.1.3供应销售部应索取“一签一书”,即: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认真做好核对,并将说明书提供给相关单位。
4.1.4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严格按计划执行。
4.2 运输管理
4.2.1 外购的危险化学品均由厂家负责运输,供应销售部在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时,就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应在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规定;自己运输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4.2.2乙炔、氧气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4.3 储存、发放、转运及使用管理
4.3.1储存、发放、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设施的检查、维护制度、防火防盗管理制度等。超过临界量的贮存单位,还应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地有关部门备案。
4.3.2 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使用、储存装置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3.3 储存、发放、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仓库、车间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防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3.4 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明显安全标志、通讯、报警装置,必要时设置监视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4.3.5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储存方式(如氧化剂与还原剂、雷管与炸药、氧气与乙炔气等不能混放)、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4.3.6 危险化学品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与响应预案。
4.3.7 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
4.4 销毁管理
4.5.1 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5.2 对过期失效和报废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盛装的容器、使用过的器皿和包装物等,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抛弃。单位或部门对报废的危险化学物品,需要处理的,应写出专题报告,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4.6 应急准备与响应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与响应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
5. 相关文件
5.1《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5.2《铜板带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6 记录
6.1 危险化学品的入库、验收、发放、及销毁记录由相关单位建立和保存。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9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现场综合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版次:A/0        发布日期:2007年 月 日
1. 目的
为了加强铜板带厂生产现场的健康安全管理,对生产现场的运行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其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目标与指标的要求,并实现OHS管理体系的不断改进,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铜板带厂生产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3. 职责
3.1生产安保科负责生产现场的管理、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现场管理的全面或单项检查验收,跟踪、督促整改;依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管理发展的新要求,制定和完善铜板带厂生产现场的管理规定、制度。
3.2综合办公室负责生产现场管理的检查、考核,兑现奖罚。
3.3生产安保科、自动化室等部门在厂统一组织指挥下,承担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检查验收工作。
3.4 各单位负责落实铜板带厂现场管理的各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本单位现场管理的工作规划,自检、自查、跟踪、整改、考核、奖罚等工作。
4. 工作程序
4.1生产安保科负责制定生产现场综合管理规定,经批准后发布执行。
4.2自动化室、综合办公室组织各自相应业务范围的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主管厂长。
4.3 生产现场综合管理规定
4.3.1 岗位人员尽职尽责(责任科室:自动化室、生产安保科、综合办公室)
4.3.1.1 岗位人员应经培训后上岗,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应知”内容。
4.3.1.2 严格遵守厂各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4.3.1.3 严格执行班前会和交接班制度。
4.3.1.4 以各项规程为准绳,严格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操作。
4.3.1.5 以ISO9001程序控制文件为指导,抓好产品工序质量、工序参数控制,积极、持续地开展QC小组活动。
4.3.2 现场设备维护保养
4.3.2.1 操作和检修人员必须掌握设备操作技能。
4.3.2.2 设备(含备用设备)整洁、干净,周围无卫生死角;附件齐全完好,干净,定置堆放。
4.3.2.3 主要或关键设备定人、定机、定职责。
4.3.2.4 重点设备实行点检制;联动机组和变配电设备实行巡检制。
4.3.2.5 备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应做到无锈蚀、无缺损、无积尘。
4.3.2.6 对设备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4.3.2.7 现场测量设备保持完好、准确,应有周期检查合格证,不超期使用,发现不准确或失效毁损时,应及时处理或按规定较验。
4.3.2.8 对测量设备应进行动态运行管理,并要求填写相关记录和台帐。
4.3.2.9 设备档案内容齐全,保管符合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4.3.3 生产作业
4.3.3.1 抓好调度管理,记录齐全,数字准确。
4.3.3.2 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实行目录管理,认真执行《记录管理程序》。
4.3.3.3 记录表格规范、字迹工整。
4.3.3.4 记录及时准确、齐全、清洁,无超前滞后,记录本定置摆放。
4.3.3.5 表格报送准时、真实、准确、无虚假。
4.3.4 职业健康安全(责任科室:生产安保科)
4.3.4.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各类记录台帐齐全。安全规程齐全,无缺项。
4.3.4.2 按照《铜板带厂安全检查制度》的规定,抓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3.4.3 按照《铜板带厂安全教育制度》和《铜板带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配合人力资源部抓好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4.3.4.4 按照《铜板带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的规定,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达标、验收及动态化管理工作。
4.3.4.5 按照《铜板带厂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防护工具。特殊岗位作业必须穿戴特殊劳动用品和采取特殊防范措施。
4.3.4.6 按照《铜板带厂检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抓好生产现场的检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4.3.4.7易燃易爆,乙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专人负责,定置摆放,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控制程序》和《铜板带厂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5.3.4.8 按照《铜板带厂各级防火管理制度》和《全厂灭火器材的配置》的规定,抓好生产现场的消防管理工作及消防灭火器材配备和定置摆放,员工要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4.3.4.10 车辆进出生产现场要遵循《铜板带厂厂区外来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指定地点行驶、停放。
4.3.4.11对于进入生产厂区工作的临时用工人员和外来人员,执行《铜板带厂临时用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办法》。
4.3.5 现场文明生产管理
4.3.5.1搞好厂区绿化、美化和净化。
4.3.5.2 执行《铜板带厂6S考核管理制度》,还应做到:
a、车间班组要达到五净:即地面净(无铜削、脏料、废布、废零件、废纸带等杂物,以及果皮、果核、纸张等垃圾);高空净(房顶、电缆、天窗、天花板、水管、气管、吊轨等无悬挂物、杂物,灰尘定期清扫);机台净(设备、操作台、仪表室等上下左右干净);工作室、更衣室、厕所净;车间办公室整齐干净。
b、车间班组作业场所应做到三不准:即不准凉晒个人衣物;不准停放私人车辆(自行车严禁进车间,必须在指定停车处停放);不准摆放个人物品(个人物品摆放在车间定置处)。
c、现场标语标志牌、警语、色彩符合国家标准,危险作业岗位区域有醒目警示牌,有妥当防护措施。
d、现场安全通道畅通,工作现场通风换气,设施完善。
e、现场照明设施完善,照明设施按要求开关。
f、所有现场原燃材料、备品备件、包装材料、加工废料、残次品、在制品、产成品均应定置堆放,并做到区物相符、牌物相符。
g、同一类物品在同一场所不允许有多个堆放点。
h、废品、废料、工业及生活垃圾定置堆放,定期清除或处理。
i、车间班组劳动工艺纪律严明,作业岗位、机台、班组内整洁干净,工艺流程、设备运行畅通,班组生活等物品摆放有序,整齐美观干净,生产人员在指定岗位上尽职尽责,无不良行为,无不良语言,无不雅观坐姿站姿。
j、 现场无跑、冒、滴、漏。
k、道路排水沟、绿化区域应划分责任区,落实到单位或个人,工业和生活垃圾要定置堆放,定期清除。
l、检修和施工现场标志鲜明,各种临时建筑、用料、设备及工器具有序安放,最后实现工完场清,文明整洁交工。
4.4 各单位对本单位现场管理的工作进行自检、自查、跟踪、整改、考核、奖罚等工作。
4.5生产安保科在接到检查结果后,按照《铜板带厂绩效考核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5. 相关文件
5.1《危险化学品管理控制程序》              
5.2《记录管理程序》                        
5.3《铜板带厂安全检查制度》
5.4《铜板带厂安全教育制度》     
5.5《铜板带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5.6《铜板带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
5.7《铜板带厂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5.8《铜板带厂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5.9《铜板带厂各级防火管理制度》
5.10《全厂灭火器材的配置》
5.11《铜板带厂厂区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5.12《铜板带厂临时用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办法》
5.14《铜板带厂6S考核管理制度》
6. 记录
6.1《现场管理、安全检查情况月报表》
6.2《现场管理检查通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9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特种设备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版次:A/0        发布日期2007年 月 日
1 目的
为了提供和维护为达到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所需要的设备,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铜板带厂为达到产品实现符合性、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的特种设备控制。
3 职责
3.1自动化室
3.1.1 在设备副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对铜板带厂的特种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管理。
4.1.2 负责对设备所需备件的采购进行控制。
3.1.3 负责对设备运行考核的实施进行控制
3.1.4 负责对固定资产大修计划的确定进行控制。
3.1.5 负责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确立进行控制
3.2.经营科:负责对固定资产和设备有关的费用审核与结算进行控制。
3.3生产安保科:
3.3.1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3.3.2组织对特种设备年度检验。
3.4自动化室负责对新建项目特种设备进行控制。
3.5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4 工作程序
4.1锅炉、压力容器
4.1.1 锅炉、压力容器,必须经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注册登记,取得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运行。
4.1.2自动化室根据年初制定大修改造计划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大修改造。
4.1.3生产安保科根据检验报告配合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压力容器开展定期检验工作,并督促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1.4使用单位根据检验报告书提出的问题逐项整改。
4.1.5 使用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6使用单位的设备经理,应对设备的安全使用和技术管理负责,并应指定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负责其设备运行、维护和安全装置校验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1.7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定期对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进行在线外观检查和停机内外部检查。
4.2 起重机械
4.2.1起重机械必须经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注册登记,取得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运行。
4.2.2生产设备部根据年初制定大修改造计划负责机械起重大修改造。
4.2.3生产安保科根据检验报告配合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起重机械开展定期检验工作,并督促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2.4使用单位根据检验报告书提出的问题逐项整改。
4.2.5 使用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2.6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定期对起重机械各部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4.2.7 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4.2.8 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执行《铜板带厂设备管理办法》。
4.3 机动车辆
4.3.1 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4.3.2 车辆驾驶员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驾驶员证和行车执照。
4.3.3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需经交警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行驶,厂内车辆需经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后方可行驶。
5.5.4 机动车辆的管理按照《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 相关文件
5.1《铜板带厂设备管理办法》
5.2《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5.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5.4《铜板带厂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
5.5《中铝洛铜设备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5.6《设备、备件采购管理办法》
6.  记录
6.1《大修项目施工记录》
6.2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9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健康管理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版次:A/0        发布日期:2007年 月 日
1  目的
为了规范铜板带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职业危害和职业病的产生,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铜板带厂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3  职责
3.1 生产安保科
3.1.1负责对铜板带厂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监测布点、监测时间依据《中铝洛铜生产作业场所尘毒监测污染源监测及环境监测网点》执行。
3.1.2 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场所,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采取治理措施。
3.1.3 参与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的预评价和验收评价工作。
3.1.4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3.1.5 组织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及职业病致残程度分级鉴定。
3.1.6 负责职业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3.1.7 负责厂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工作。
3.1.8 定期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3.1.9 负责职业病人享受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有关职业病待遇的审核及工种的调整。
3.1.10负责组织新入厂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上岗前体检。
3.3 自动化室
3.3.1负责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价和竣工验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有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的内容,可研项目建议书中必须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
3.3.2 编制的更新改造计划,其项目从设计到实施应包括工业卫生防护设施的内容。
3.3.3在实施重大技术措施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3.4 车间
3.4.1 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3.4.2根据年度职业性健康体检计划,提供员工体检名单,按要求组织员工健康检查。
3.4.3 对有毒有害作业者进行上岗前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
3.4.4在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立即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4  工作程序
4.1 在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
4.1.1各车间应经常对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加强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4.1.2  生产安保科对尘、毒、噪声等进行监测,并对各车间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治理意见和要求。
4.1.3 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应于主体生产设备同时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各单位在制定设备检修计划时应同时制定防尘设施检修计划。
4.1.4 加强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卫生教育,提高个体防护意识。按照《铜板带厂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作业中正确佩带个人防护用品。
4.1.5对产生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标志应当说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疗措施等内容。
4.2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管理。
按照《铜板带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管理。
4.3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管理
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单位应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可以单独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包含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内容。制定的预案应报安全环保部审核备案。
4.4 对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执行《洛阳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和《铜板带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5  相关文件
5.1《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5.2《绩效测量与监测管理程序》               
5.3《不符合、纠正和预防管理程序》         
5.4《中铝洛铜生产作业场所尘毒监测污染源监测及环境监测网点》
5.5《铜板带厂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5.6《铜板带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5.7《铜板带厂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5.8《铜板带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6. 记录
6.1《有毒有害作业员工体格检查统计表》
6.2《职业病和急性职业中毒病例登记表》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9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OHS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版次:A/0        发布日期:2007年 月 日
1 目的
确定铜板带厂OHS管理活动的宗旨和方向,规范对方针、指标和管理方案的管理,不断改进铜板带厂的OHS绩效。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铜板带厂OHS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更改和实施。
3 职责
3.1最高管理者负责批准OHS方针、目标、指标和有关管理方案,为方针的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
3.2OHS管理者代表
3.2.1组织目标、指标的制定。
3.2.2负责目标、指标、有关管理方案的审核。
3.2.3负责监督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
3.3生产安保科
3.3.1根据厂经营目标、工艺(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提出OHS方针方案。
3.3.2参与目标、指标的编制。
3.3.3将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的OHS方针传达到铜板带厂全体员工。
3.3.4测量与监测OHS目标、指标及有关管理方案的绩效。
3.4各单位负责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根据厂OHS方针的要求,做好与相关方的沟通和宣传工作。
4 工作程序
4.1OHS方针
4.1.1方针的制定与发布
4.1.1.1生产安保科通过分析铜板带厂的生产作业特点及服务特性、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的发展战略等信息,并结合相关方的要求,提出OHS方针草案。
4.1.1.2生产安保科组织有关管理和技术专家对方针草案进行评价,形成OHS方针报批稿。
4.1.1.3 OHS方针报批稿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由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
4.1.2  OHS方针制定的原则
4.1.2.1充分考虑铜板带厂的生产性质、规模、职业健康安全状况。
4.1.2.2表明铜板带厂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预防事故、保护员工健康安全和持续改进的承诺。
4.1.2.3 充分考虑铜板带厂生产管理活动中需要重点控制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4.1.2.4 充分考虑相关方的建议和要求。
4.1.2.5 提供建立和评审OHS目标、指标的框架。
4.1.3 方针的宣贯与实施
4.1.3.1生产安保科通过发放OHS管理手册的方法将方针传达到厂领导、各部门。
4.1.3.2 各单位通过组织员工培训、知识竞赛、各类媒体等形式来宣贯OHS方针。
4.1.3.3 各单位应主动地向相关方宣传OHS方针。
4.1.3.4 各单位在从事日常工作时,要认真执行OHS文件的规定,遵守适用的OHS法律法规,以落实方针的要求。
4.1.4 方针的评审、修订与更新
4.1.4.1生产安保科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方针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其满足铜板带厂的要求。
4.1.4.2 在以下情况下,生产安保科应及时对方针的适用性进行评审:
4.1.4.2.1 每年一次管理评审时;
4.1.4.2.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较大变化时;
4.1.4.2.3 生产工艺、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或最高管理者发生变更时;
4.1.4.2.4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估发生变化时。
4.1.4.3 当方针评审后,认为其有修改的必要时,由生产安保科组织修订,报管理者代表审核,由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发布新的方针。
4.2  OHS目标、指标
4.2.1目标、指标的制定
4.2.1.1生产安保科每年12月份根据OHS方针、本年度OHS评价结果以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变更情况,制定新的OHS目标、指标,报管理者代表审核,经最高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组织实施;
4.2.1.2 体系建立之初,由管理者代表根据初始评审结果,组织制定并审核OHS目标、指标,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实施。
4.2.2 目标、指标的制定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4.2.2.1 OHS方针的内容;
4.2.2.2 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2.2.3铜板带厂的重大风险;
4.2.2.4 来自相关方的信息与要求;
4.2.2.5 持续改进的承诺;
4.2.2.6 可选择的技术方案,以及经济上、运作上的可行性;
4.2.2.7 财务、运行和经营的要求;
4.2.2.8 实施的进度,以及可调整的要求;
4.2.2.9 目标明确,指标具体可测量,量化后纳入各相关职能部门。
4.2.3 目标、指标的更改
4.2.3.1 OHS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方案以及相关外界因素等发生变更时,目标、指标应重新评审和修订。
4.2.3.2 目标、指标由生产安保科进行更改,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实施。
4.2.4 目标、指标的宣贯
4.2.4.1 通过文件、资料,召开内部会议等方式对厂各级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操作人员进行目标、指标的宣贯。
4.2.4.2 通过对铜板带厂员工进行目标、指标的培训,确保全体员工清楚厂及本部门的目标、指标。
4.3 管理方案
4.3.1 管理方案的编制
4.3.1.1 责任单位依据危险源辨识结果、OHS绩效测量与监测结果、铜板带厂外部检查结果,确定重大风险。
4.3.1.2 责任单位负责编制针对重大风险的《OHS管理方案》,管理方案应涉及与目标、指标有关的全部活动(设计、施工、生产、营销等)、资源及具体措施(包括工程措施、管理措施、预防措施)。
4.3.1.3 管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3.1.3.1 依据的目标、指标;
4.3.1.3.2 方法措施、技术手段;
4.3.1.3.3 执行部门及负责人;
4.3.1.3.4 预算经费;
4.3.1.3.5 启动日期与完成期限等。
4.3.2  管理方案的报送、审批
4.3.2.1 责任单位将编制的工程措施方案报自动化室审查,审查通过的工程方案由财务部保证资金输入后进行方案实施。
4.3.2.2自动化室提出工程项目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4.3.3 管理方案的更改
4.3.3.1 当具体措施(或手段)发生变更、目标指标变化或涉及到新的开发和新的或修改的作业活动、服务等情况时,可对管理方案进行更改。
4.3.3.2 责任单位负责管理方案的更改,按4.3.2的规定重新报批。
4.3.4 管理方案的实施与监督验证
4.3.4.1自动化室实施工程措施、管理措施、预防措施。
4.3.4.2生产安保科负责对工程措施方案实施的效果进行监督验证,组织验收,验收资料按《记录管理程序》归档保存。
5 相关文件
5.1《危险辨识、风险评价及重大风险管理程序》      
5.2《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                       
5.3《记录管理程序》                             
6 记录
6.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计划)》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1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行OSHMS的主要问题及障碍

      实践证明,OSHMS在理论上是先进的、科学的,在方法上是可行的。但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且处于经济体制转轨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法制不健全,技术经济相对落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资金严重短缺等问题困扰着社会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困扰着先进管理方式的贯彻落实。因此,在现阶段推行OSHMS存在着一些障碍和困难,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安全文化的匮乏

      长时期以来,我国的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工作根本无从谈起。改革开放后,大量的国外先进生产技术与企业管理方式陆续涌进中国,中国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和管理模式发生了巨大变革,许多普通的职工抓住改革开放的机遇,成为“老板”,无数自给自足经济的农民迅速成为企业中的工人。这时,从工业技术和生产规模上,已经具备了“现代化”的雏形,但作为这些技术与规模之基础的“工业文化”氛围尚未形成。技术与装备可以通过资本的投入迅速得以解决,而“工业文化”的进步除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之外,还需要大量的智力投入,当然也需要时间。安全文化,其实是工业文化的内容之一。提高国民的安全文化乃至工业文化素质,需要国家和企业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很显然,这在短时期内是不能完成的。安全文化是安全管理的载体,安全文化的滞后注定了先进的安全管理方式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1.2 法制不健全,政府安全监察力度不够

      我国正处于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在这个特定时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法律真空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其主要表现为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安全监督不力以及一些地方保护主义。总体看来,我国过去对事故的处理是失之于轻、失之于宽。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领导没有安全意识,对安全生产抱有侥幸心理,既不改善作业条件,也不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对安全卫生状况的改善既没有紧迫感也没有压力。因此,也就缺乏推行OSHMS的动力。一旦出了问题,却无法可依。有少数领导干部徇私舞弊,搞权钱交易,逃脱法律的惩罚,而政府又缺乏有效的监察机制。

    1.3 OSHMS标准的非强制性特征

      OSHMS不同于一般的法律、法规,是否贯彻0SHMS标准,是否建立和保持OSHMS以及是否进行OSHMS认证审核取决于组织自身的意愿,而不能以行政或其它方式要求或迫使组织实施。因此,当组织还未充分认识到建立OSHMS的意义和作用时,他们一般是不会轻易摒弃传统管理方式的。

    1.4 企业的负担过重以及普遍存在的利益短视行为

      OSH活动,归根到底是经济活动,安全经济不仅是产品经济,更应是商品经济。安全状态是企业安全综合投入与产出的结果,安全效益是安全收益与安全投入的比较。建立和完善OSHMS,并取得良好绩效,需要大量的硬件(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及软件(教育、培训、信息)投入。当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资金严重短缺,维持再生产过程都难以为继,当然,也就无法在OSH管理上增加更多的投入。另外,一些企业存在急功近利和短视行为,只注意眼前OSH管理投入所引起的产品成本增加,看不到OSH管理所带来的无形收益和长远收益。这样,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之间的矛盾是阻碍OSHMS推广的另一重要原因。

    1.5 体系绩效评价机制欠缺

      自IS09000和IS014000推广以来,一直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即没有足够的经验评估贯彻和实施这两个标准所带来的潜在效益是否比其所需的费用要大。而OSHMS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对于它的绩效评估也就更无从做起。鉴于这种原因,目前,一部分企业对于是否贯彻和实施OSHMS标准还持观望态度。

    1.6 劳动者与企业关系的转变

      经济体制改革后,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利益成了两者联系的纽带。建立与实施0SHMS在资源上的巨大投入,势必会影响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由于受功利思想的影响,他们可能会千方百计干扰或阻碍OSHMS标准的贯彻实施。另外,一部分企业、尤其是私营和个体企业的老板素质较低,责任心不强,当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责任事故后,他们不是总结经验教训,而是极力推卸责任,实在推托不了,便溜之大吉。体系的正常运行受到破坏,OSHMS标准也就无法有效贯彻。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1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解决OSHMS推行障碍的途径

    2.1 加强安全法规建设,完善安全法规体系

      市场经济的社会就是法制社会。建国以来,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但还很不完善。许多地方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不能适应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在安全、卫生方面的立法尤其欠缺。目前,要实现安全生产的制度化、法律化,必须严格按照已有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规定办事,严格贯彻《安全生产法》,形成依法治国的氛围,使企业和有关部门明确并落实各自的法律责任,以此达到依法规范企业、依法保护职工的目的。

    2.2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在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应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但不能完全由市场来进行调节。因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是宪法所规定的,市场经济不能取代和减轻各级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责任,不能够把政府的责任推向市场。同样,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可以与其经济技术类型和经济活动相适应,但企业的安全卫生状况和对工人的保护水平不能随市场而波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基本权益必须得到保障,企业的自主权绝不能扩大到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地步。市场经济对全社会是一种激励与发展机制,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也具有积极效应,但这种效应不是自动产生的,必须通过各级政府依法对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实施更直接、更严格的指导与监督,乃至强制企业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才能实现。此外,还应加强群众监督,对企业未建工会组织或虽建立了工会,但不起作用,名存实亡的,要依法组建工会或整顿工会组织,并依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切实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

    2.3 改革现行安全监察管理体制

      机构改革后,许多产业部门被撤销,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再承担安全监察职能。国家和各省(区、市)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安全监督力量明显不足。现有的人员忙于调查处理事故,顾不上经常性的预防监督检查。

      因此,改革现行的安全监察管理体制,实行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分开,组建一支合格的安全监察队伍,是强化行政执法的客观需要。纵观世界上其它国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还是计划经济体制,都设有独立的、垂直管理的安全监察机构,实行安全监察员独立行使职权的监察制度。把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分开,这是世界安全管理共同的、有效的经验。其主要特点是:①实行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分开;②侧重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的拟定和管理,不负责管理企业具体的安全工作;③通过监察的途径和手段,保障企业的安全;④坚持垂直管理,独立监察,以利于公正执法。

    2.4 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和弘扬安全文化

      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倡导和弘扬安全文化,提高人的素质,这是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基础。企业主管部门应对企业的法人代表进行专门的教育培训,实行持证上岗,不合格者,取消其法人资格。企业应对职工进行技术、法规等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职业安全卫生科学知识以及先进的管理方法,使职工认识到职业安全卫生的重要性以及急功近利可能产生的隐患,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2.5 加大资金投入

      推广OSHMS,资金保障很关键。获取资金的渠道有多种形式,主要包括:在国家一级,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预算,如果政府注重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那么会做出合理的资金安排;另一来源可以是工伤保险基金。许多国家由于已经认识到降低事故实际上等于减少赔偿基金的支出,因此,安排专门的资金用于安全卫生活动。我国应严格按照(国务院批转国家劳动总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国发[1979]100号)等文件的规定,提取安技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不足部分,按规定从企业自有资金中补充。

    2.6 做好体系绩效的评价工作

      要做好体系的评价工作,应加强在安全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强化和完善安全卫生统计资料汇编工作。目前,绝大多数的企业仅仅依照规定程序将工伤事故上报,缺乏准确的事故数据,有的甚至隐瞒事故真相,谎报、漏报。这不利于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体系存在的问题,也不利于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对体系建立前后的对照,产生一种内驱力,使建立OSHMS成为企业自愿参与的一种行为。评价对象要全面,既要考虑有形因素,也要考虑如企业形象等安全管理的无形因素。

    2.7 发挥政府的导向和行政作用

      在ISO9000标准贯彻之初,许多省、市主管部门倡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井拨出专款,对通过ISO9000认证的企业给予一定补助,对我国全面推行ISO9000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OSHMS在我国正处于试行阶段,不妨借鉴推行ISO9000的成功经验。首先,利用各种媒体对OSHMS标准进行大力宣传,使之深人人心。然后,对那些建立并通过OSHMS认证的企业在财政上给予补贴或在其它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另外,对于高风险、高危害的行业,政府应当采取强硬措施,用行政方法强制其建立OSHMS,并通过认证审核,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一定处罚。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企业贮于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的环境之中,迫使企业管理者不得不认真对待职业安全卫生问题,将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之首,扎扎实实搞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而建立和实施OSHMS便是一条捷径。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1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给企业带来那些方面好处?
一、最大限度减少各种工伤事故和职业疾病隐患
  通过建立和保持一套系统化、程序化,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科学管理体系,控制和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持续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事故与职业病的最终目的。

    二、提高企业形象,打破贸易壁垒,在国内外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进而提高市场份额

    发达国家为了保持贸易上的优势,总是用各种办法进行制约、设置重重障碍,将环境保护、人权、劳工安全状况涂上商业色彩。在这种形势下,国内企业只有取得环境管理(ISO14000)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OHSMS18000)体系认证才能打破新的贸易壁垒。我国已加入WTO,在这种形势下,如果企业不通过OHSMS认证就会在国际贸易中受到影响。

    三、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经济效益

    企业生产的安全工作扎实,其凝聚力增强,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企业经济效益也得到提高。

    四、满足对方(相关方)的要求

    满足顾客的要求(提供商品/服务)

    满足采购方的要求(工程施工、安装甲方/工程招标单位)

    五、改善政府、企业和员工三者之间的关系

    满足政府对企业领导安全责任的要求(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将根据严重程度,追究领导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满足职工对于自我保护的需求(职工文化素质的提高/独生子女职工比例增大)六、进一步全面提高企业的总体管理水平

    不断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成为现代化的企业。

    贯彻安全第一,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企业的头等大事。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1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18000)审核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上容易引起混淆和争论。

    危害的分类方法不当

    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中,危害被定义为: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危害的分类方法很多,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组织对危害的定义或描述把握不准确,导致不能准确地找出危害所在,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错把设备设施当作危害,如某某机床、安全阀、法兰等。正确的是,应明确机床某部位缺乏防护罩、某部位的安全阀失灵、法兰泄漏等。
    ————把一套工艺当作危害。正确的就是工艺的某一过程温度、压力超过设计值等。
    ————对于可能导致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危害未进行辨识。
    ————在企业的程序文件中,把危险源分成一类危险源和二类危险源,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职工无法判断哪种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哪种是第二类危险源。这种按能量论的观点对危害分类,在实际操作中不易被广大职工接受和理解,不宜采用。
    ————遗漏可能导致疾病或者说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危害,如高温、低温、振动等。
  按照以下两种分类方法对危害分类企业职工比较容易掌握。
    一是按导致事故、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的方法。按照这一方法,将危害分成了: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生理、心理性危险危害因素,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二是参照事故类别、职业病类别进行分类的方法。按照GB6441-86,可将危险、危害因素分为16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化学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窒息和其他伤害(含冒顶片帮、透水、瓦斯爆炸等)。参照职业病的有关规定,可将危险危害因素分为: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辐射和其他危害因素。

    危险源辨识的充分性不足

    到底怎样的危险源辨识才是充分的?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拟申请认证企业,有些咨询公司为了满足危险源辨识的充分性,甚至要求企业辨识出多少个危险源。殊不知,危险源的多少是与企业的规模、复杂程度、工艺的特点、设备的新旧程度、行业的特点、员工的安全意识、所处的地理位置等一系列复杂的因素相关的,同等规模的企业,生产同样的产品,其危险源的数量可能有很大的差异,给企业下危险源数量的指标,不仅给企业带来了思想上和经济上的负担,也让企业背着沉重的包袱去找所谓的危险源。
    审核规范实施指南附录1中有这样一句话:“辨识危害:辨识与各项业务活动有关的主要危害。考虑谁会受到伤害以及如何受到伤害。”按照这个意思,并没有要求企业辨识出与各项业务活动有关的全部危害。因为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组织甚至不同的制度下,安全的观念都可能不同,绝对的安全是没有的。因此,在危害辨识的过程中,试图让企业辨识出全部的危害既不可能也没有实际意义,受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水平、科学技术水平、人们的安全观等的影响,总有一些危害可能不为人们所重视,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于安全的要求的不同,也许那些曾经不为你所重视的问题会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到那时候这些危害就需要考虑了。
    举个实际的例子,对某公司的办公楼进行危险源辨识,企业辨识出来的危险源有:用电的安全、消防安全、电梯的安全、办公室的通风、计算机和复印机等设备的辐射、空调的氟里昂泄漏、装修装饰材料对人体健康的伤害、办公楼建筑物本身的安全等。这样的危险源辨识应该算是比较充分的。对于开水的烫伤、擦玻璃不小心导致的人员跌落等危害,如果企业没有辨识出这样的危险源,也不能说企业的危险源辨识不充分。至于走路摔跤的危害,如果不同的人在同一个位置经常摔跤,则应当作危险源处理,如可能是地板滑的原因,但如果只是某天某个人在某个位置摔了一跤,则完全没有必要当作危险源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审核中,审核员应留意用人单位的事故台账、隐患台账和历次安全检查中所查出的问题是否在其危险源清单中列出。如果没有列出,则说明其危险源的辨识是不充分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1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慎用“重大危险源”一词

    在《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均把重大危险源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
    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这表明,我国对重大危险源有明确的定义,并且《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要求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因此,用人单位在危险源辨识中辨识出来的不可接受的危险源不能随意叫做重大危险源,只有符合上述定义中条件的情况才能叫做重大危险源。
    就目前国内的情况来说,许多用人单位危险源辨识的结果都形成一份重大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词汇在认证过程中滥用,导致企业真正的重大危险源和所谓的“重大危险源”分不清。因此,认证机构(咨询机构)在认证(咨询)过程中,应向企业解释清楚什么是重大危险源,告知企业应慎用重大危险源一词,用“重要危险源”或干脆称“不可接受的风险”。

    风险评价方法的适宜性

    国内现在普遍采用LEC法对用人单位辨识出来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而不管用人单位所处行业的特点。笔者认为,LEC法只能是对一般作业条件的危险评价,对于一些复杂的系统特别是分析一些系统的固有风险时,仅仅靠这一方法进行风险评价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借助其他的方法进行分析评价。
    采用评价方法,应以充分地辨识出用人单位内存在的危险源并对其危险源的危险程度进行有效的评价为原则。当一种评价方法不足以评判用人单位所处的危险状况时,用人单位应考虑采用其他评价方法与之相结合来共同评判其风险。
    根据从事安全工作的经验,笔者得出了以下对不同行业的风险评价方法。
    对于一般行业(如机械行业),可采用安全检查表、LEC。
    对于建筑业、电力行业,应采用安全检查表、LEC、FTA、ETA(对一些装置设备进行评价时使用)。
    对化学工业,应采用HAZOP(必要时结合FTA)、DOW等指数分析方法,LEC法在化工企业仅适用于对作业人员的危险性分析。
    对于压力容器、管道行业,应采用HAZOP、DOW、FTA等。

    一定要建立管理方案吗?

    审核规范第4.3.4条款要求,用人单位应制定并保持旨在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管理方案并予以文件化。关于管理方案,目前在我国OHSMS认证行业争论颇多,主要的问题集中于:
    ————企业在什么时候应该建管理方案,什么时候可以不建管理方案?
    ————管理方案的数量?
    ————管理方案和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关系是什么,是不是对每一个目标都需要有与其相对应的管理方案?
    ————对于企业的不可接受风险是否都需要建立管理方案?
    对于以上问题:第一,用人单位只要能够控制其风险,完全可以自己决定什么时候建管理方案或不建。如果建立管理方案,应明确时间表,需要配备适当的资源,如人力、财力、设备和后勤保障等。第二,管理方案的数量以能达到其职业安全健康目标为适宜。第三,建立管理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其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但并不是每一个职业安全健康目标都需要通过建立管理方案来实施。如某星级饭店在2003年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是:火灾事故为零,通风系统日换气能力为80%,食物中毒次数为零。针对这三个目标,该饭店仅对第2项通风系统建立了管理方案,并投入资金进行通风系统的改造,而对第一、三项目标没有建立管理方案,其理由是:饭店的防火系统不久前进行过改造,能满足消防部门的要求,并能够达到火灾事故为零的目标。至于食物中毒问题,该饭店一向注重饮食卫生,在前几年中,从来没有发生过中毒事件,完全能够达到食物中毒次数为零的目标。笔者认为,该饭店的做法是符合体系的要求的。第四,对于不可接受的风险,应查阅用人单位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看用人单位程序中关于对不可接受风险的控制办法的规定,按规定要求做即可,不一定要建立管理方案。

    危险源辨识的更新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用人单位应按预定的或管理者确定的时间和周期对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过程进行评审。特别是当出现新用工制度、新工艺、新操作程序、新组织机构等以及法律法规的修订、机构的兼并和重组、职责的调整的情况时,更应对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进行重新评审。
    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许多获证企业在通过初次审核获得认证证书后,往往忽视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评审,导致下次年度监督评审时,企业提供的危险源清单仍和初审时一样。这种结果,是否可符合标准的要求,审核组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并提醒企业不断更新危险源清单。

    运行控制是否需要建立文件化的程序

    运行控制到底要建立多少个程序?同样是困扰企业的一个问题。应该说,标准本身对于企业应该建立多少个程序并没有定量的要求,但企业应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程序:
    一是缺乏程序可能偏离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二是采购和租赁,三是承包,四是有关的作业场所、过程、机械装置、运行程序和设计活动。
   用人单位可以针对自身的特点,从以下程序中选择建立一些类似的程序。一是对相关方的管理程序,二是生产安全管理程序,三是气体充装与气瓶储存管理程序,四是压力容器管理程序,五是消防安全管理程序,六是厂内机动车辆及其装卸安全管理程序,七是动火作业管理程序,八是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九是设备控制程序,十是建设项目安全控制程序。建立一些文件化的程序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实现其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目标。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1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场审核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客观证据”为依据的原则
     这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没有客观证据而获取的任何信息都不能作为不符合项判断的依据。客观证据不足或未经验证也不能作为判断不符合项的证据;客观证据必须以事实为基础,且可陈述、可验证,不应含有任何个人猜测、推理的成分。
     (2)坚持“规范要求”与实际相核对的原则
     审核不能脱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这一准绳。因为审核是一个抽样调查过程,并限定在某段时间、某个范围内进行,所以更需要紧扣审核主题,严格对照标准,确定审核项目、要点和抽样方案,寻找客观证据。审核员在比较核对审核标准与观察结果后得出符合与否的结论。凡标准与实际未核对过的项目,都不能判断为符合或不符合。所谓的实际,应包括有没有、做没做、做的怎样等依次递进的三个方面。
     (3)坚持独立、公正的原则
     审核判断时,应坚决排除其他干扰因素,包括来自审核组内部、受审核方及审核员感情上的影响判断结果的因素,自始至终维护、保持审核判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能因情面或畏惧而私自消化不符合项,也不能因假公济私、借机报复而夸大客观事实,乱开不符合项。
     (4)坚持“三要三不要”原则
     即:要讲客观证据,不要凭感情、感觉、印象用事;要追溯到实际做得怎样,不要停留在文件、嘴巴(回答)上面;要按审核计划如期进行,不要不查出问题不罢休。当按抽样方案审核后没有不符合项时,要采取“无罪推定”的原则,转到下一个审核题目上去。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1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场审核的方法

     审核的基本方法是抽样,但在审核过程中如何抽取文件资料样本、设备型号、工具编号、查证记录、发现问题和获取客观证据,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审核技术来选择适宜的方法(实际上,这在编制审检表时就应考虑好)。下面介绍常用的审核方法。
     (1)按操作流程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审核方法
     按操作流程是指按生产流程的顺序依次进行审核的方法。它包括自上而下即自原材料生产至最终产品产出,或自下而上即自最终产品产出逆向而上到原材料生产两种方法。
     (2)按要素审核的方法
     按要素审核是指以要素为中心,对该要素所涉及的部门皆进行审核,这往往出现这样局面:一个要素涉及多个部门,要到不同部门去审核才能完成此要素的审核;一个部门涉及有多个要素要求,则需接受多次重复审核才能最终完成受审任务。
     (3)按部门审核的方法
     按部门审核是指以部门为中心,对该部门所有活动和所涉及的要素一次审核清楚,不再反复去该部门调查,然后按要素把该部门审核的结果汇总起来,得出该部门的审核结论。
     (4)顺藤摸瓜审核方法
     这种方法是以问题线索为主导,深入追查或核实。审核员先到信息集中的部门进行审核,根据这一部门的有关信息发现体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就某些信息的落实和实施情况到有关部门进行核查。有时问题线索会超出核查表范围甚至某个审核员的分工范围,这种情况下,不妨改变计划紧追不舍或通知其他审核员就发现的问题继续核查。
     (5)现场扫描审核方法
     现场扫描是以全面观察现场现象为主的审核方法。这种方法是审核员到作业现场后,先对作业现场概况进行扫描,然后抽取一定的样本进行核查。标准的一些要素的要求,如运行控制、检查与纠正措施等,只有通过现场扫描,才能获得客观证据,得出准确结论。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现场抽样审核的方法和行业的安全性评价抽样方法也不全相同,如按操作流程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方法等。其它如按要素(评价指标)、按部门、顺藤摸瓜、现场扫描等方法,在行业的安评认证中也是常用的。
     各行业的安全性评价中是按设备设施、工具等硬件的台帐进行抽样和查证现场的符合性,再根据现场的实际状况复查帐物卡的一致性,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中包括内部审核中,都可以借鉴,也是常用的、十分有效的审核方法。
     在企业内部,如不经过100%的自我审核,不进行100%的软件完善,不通过l00%的硬件整改,是不可能达到软件、硬件在现场审核时一次就通过认证并实现持续改进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1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场审核抽取样本的方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审核是一种正规的抽样调查活动,样本的抽取质量对最终的审核结果有重大影响。因此,在进行样本抽取时,一定要保证所抽取样本的公正、客观性和代表性。
     (1)随机抽样
     在搜集客观证据过程中,不仅要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而且要使所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受审核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本来面目。至于从哪个部门、哪些活动中抽取样本,应在审核准备阶段就设计好,而在此所要考虑的是具体抽取什么样本和样本的大小。通常是按审核检查表的顺序随机抽样。但有经验的审核员则主要是根据管理手册的审核结果、首次会议的谈话、现场观察到的信息,以及审核员的审核经验、专业知识,进行定向抽样,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这种抽样也要做到随机性。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抽样是由审核员自己或在他的监督下进行。
     审核员应知道,无论在何部门抽样,最终目的都是相同的,即不仅仅是审核该部门。因此,建议的抽样方法是在一个部门同时抽取不同要素的样本,这既可节省时间,又便于对部门进行综合考核。需注意的问题是审核员间要预先协调好,避免重复劳动。
     虽然抽样是随机的,但抽样的范围必须要覆盖体系的全部要素。
     (2)抽样数量
     正常情况下,样本的抽取数量一般为3—10个,视对职业安全健康的影响而定。但有一点需说明,若所抽取的样本中发现了问题,则应进一步扩大抽样,以便查明是普遍性的问题还是个别的不符合事件。一般来说,所抽取的样本中未发现问题,则应认为该区域是符合要求的,而应继续下一步审核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1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4.3.1和4.3.3条款之间是何关系?审核时如何把握?

     4.3.1条款主要是对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对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是建立体系的基础,是初始评审的主要内容之一,只有准确运行和实施了4.3.1条款的要求,才能准确建立4.5.3条款的目标和指标。目标指标是针对重大环境因素/中高度风险而制定的,但重大环境因素/中高度风险的控制不一定均通过建立目标指标进行控制,即不是所有评价出的重大环境因素/中高度风险均
     要建立目标指标。如某企业评价出的重大环境因素为:①生产车间电能的消耗;②1211灭火器使用时哈力气体的排放;③库房油品的潜在泄漏;④锅炉异常时烟尘的排放等。该企业针对①②建立了目标指标,针对①③④建立了运行控制程序和制度,从而对4个重大环境因素进行了控制。
     审核时,应首先把握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是否充分,有无遗漏;再审核目标指标的制定是否考虑了重大环境因素和中高度风险,是否合理可行,是否体现持续改进的思想,能否将重大环境因素和中高度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1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4.3.3和4.3.4条款之间的关系如何?审核时如何把握?

     4.3.4条款管理方案旨在实现4.3.3条款的目标指标,这两个要素是结合在一起对重大环境因素/中高度风险进行控制,建立了目标指标就一定要制定管理方案来实现。管理方案的制定应有方法措施;应落实职责,应确定时间表,保证目标的实现。
     有的企业建立了许多不可实现、无法考核的目标,因而无法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故其管理方案只能从运行控制程序中摘入部分管理要求,其结果根本不能保证目标的实现。还有的企业建立的目标与QMS相似,建立了多个目标,而不建立管理方案,也不能保证目标的实现。
     审核时,应首先确定企业是否针对目标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能保证目标的实现;然后,根据管理方案的实施步骤及时间表的安排,审核管理方案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收集方案实施所取得效果的证据。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1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4.3.3/4和4.4.6/7条款之间的关系如何?审核时如何把握?

     4.3.3/4和4.4.6/7条款均是直接控制重大环境因素和中高度风险的要素,均要符合方针的要求,均是为了实现方针。4.3.3条款体现的是在现有基础上向方什指出的方向迈进一步,它应有具体的指标值和时间段,它的实施应根据4.3.4条款完成。4.4.6/7条款是控制重大环境因素和中高度风险的活动程序和制度,它没有指标值和时间段,只要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存在就必须一直控制和管理下去。它可以是4.3.4条款描述的管理方案中实现目标的方法措施的步骤或内容之一,但绝不是管理方案的全部内容。
     审核时,应注意把握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审核434条款和446/7条款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实施情况,这四个要素的运行是否能将所有重大环境因素和中高度风险均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1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每一个部门均要建立EMS和 OHSMS目标?

     GB/T24001标准规定“组织应针对其内部每一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和保持环境目标和指标并形成文件。”GB/T28001标准规定“组织应针对其内部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标准中强调的是“有关”,主要指与拟建目标进行控制的重大环境因素和中高度风险有关的职能和层次。如果某一部门未涉及到公司的重大环境因素和中高度风险,则该部门就没有建立目标的必要了;如果某一部门即使涉及到公司的重大环境因素和中高度风险,但该重大环境因素和中高度风险无需通过建立目标对其进行控制,只需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和制度对其进行控制,则该部门也没有建立目标的必要。因此,并不是每一个部门均要建立EMS和OHSMS目标。
发表于 2007-10-23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看了之后,对体系建设和认证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07-10-26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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